接到报警,警方在一所豪华别墅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年纪不大。在死者身边有一封遗书,从最后落款日期看已经有一年了。遗书内容无非是悲观厌世、缺乏乐趣之类的话,遗书是用钢笔所写,钢笔就扔在死者脚下,没有笔帽。
报案人是别墅里的看护,他对警方说,大约一年前他曾听到主人房间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可他没敢上去,只为当时只有女主人单身一人在家,恐有不便。用那支钢笔居然能写出字来,问报案人说谎了吗?
有一天,迪敏的邻居杰克和同事康乐扭打在一起,吵着要去警局,迪敏也好奇的跟过去。
杰克向警方控诉道:昨晚我们家熄灯睡觉后,我突然听到扭打声,就跳下床出去看,结果看见一个人从我女儿的房间里跑出来,我随后去追,当那个人跑到街口时,我借着路灯看清是康乐。他还掉了个东西,我看见那个东西在黑暗的路面弹了几下掉进阴沟,并在黑暗中擦出一串火花。可我没有追到他,回到家发现我女儿被钝器击中,倒在地上。
警方按照杰克说的地点,找到了一尊青铜像。经过检查底部沾的血迹和头发是杰克女儿的,而且青铜像上面有康乐的指纹。康乐辩解道,指纹可能是我前几天去杰克家玩留下的。一旁的迪敏马上断定——杰克是诬陷康乐。
康乐真的是被杰克诬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