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生活了四年的夏爾感覺生活沉悶極了,最初來到巴黎的新鮮感早已經在工作中消磨殆盡,生活中再沒有了任何讓他感到驚喜的東西。9月,夏爾辭掉工作,騎著摩托車回到了諾曼底的家鄉吉維尼。吉維尼是個風景秀美的小鄉村,處於塞納河谷的山坡上,這裡的安靜和陽光一直是夏爾最懷念的。回到家的第二天,夏爾就一個人走上了山,去感受鄉村的自然氣息。秋季的山野別有一番景緻,因為山上很少有人四處活動,所以野兔、狐狸、松鼠之類的小動物在草叢裡和樹木上活動得特別自如。心情大為輕鬆的夏爾走到森林邊緣的小山坡上時,坐了下來,俯瞰周圍的美景。當他側頭向著左邊張望時,忽然看見了大約100米外一個穿著紅色連衣裙的女孩正躺在山坡上,似乎跟他一樣,也在欣賞美景。坐了十幾分鐘,夏爾站起身來走向那個女孩,走到距離女孩只有幾米的時候,他發現女孩正閉著眼睛,所以跟她打了一聲招呼,但女孩沒有任何反應。夏爾在女孩身邊坐了下來,再次打了聲招呼:「你好,我叫夏爾。」女孩仍然沒有反應。夏爾不禁仔細地盯著女孩的胸部看了起來,發現她的胸部竟然沒有起伏,夏爾又將食指放在女孩的鼻子下,一絲呼吸都感覺不到,他去觸碰女孩的皮膚,冰涼冰涼的,原來女孩已經死了!夏爾慌忙站起身來,撥打了報警電話。在等候警察到來的時候,夏爾仔細地觀察了女孩,發現她正面的身上沒有一點傷痕,身上的衣服也很乾凈,只是裙擺上有一條黏黏的污垢,亮晶晶的,夏爾知道那是蚰蜒爬過留下的痕迹,因為夏爾小時候沒少玩蚰蜒,所以看得出來。半小時后,兩名警察趕到了。夏爾跟他們講述完自己發現屍體的過程后,兩名警察將女孩的屍體搬離了地面,檢查她的背後是否有致命傷,但背後也沒有什麼傷口,只發現了一張「遺書」,「遺書」上寫道:「患上這種無法治癒的病,我難以再面對任何人,沒有勇氣再生活下去了,爸爸,媽媽,原諒我。德納芙。」其中一名警察惋惜道:「可憐的孩子,她是自殺的。不知道她患的是什麼不可治癒的病,竟然就這樣輕易地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氣。」聽了警察的這番話后,夏爾說道:「警官,我認為她是被人謀殺后搬到這裡的,遺書很可能是偽造的。」請問,夏爾說的對嗎?為什麼?
「驗屍官說他的死是個意外,但我不這麼認為,也無法證明什麼。」在這個與世隔絕的小屋裡,諾斯偵探站在我弟弟屍體的旁邊說道。
小木屋有2個小房間。寬敞而復古的廚房是這個房子最大的亮點,裡面有一個看起來很舊的火爐和一個手工做的櫥櫃。在旁邊藍色的檯子上有一些食物,包括一些新鮮的罐頭食物和幾個蘋果。食物附近還有幾個臟盤子和一個罐頭起子。廚房的左邊空間很小,擺了一個小沙發和一個小桌子。第二個房間隱藏在後面,在裡邊有一個單人床,上面鋪著一條精緻的手工制被子,旁邊有一個棕色的桌子。屍體就在幾小時前剛剛被抬了出去。
「所以,告訴我你認為他的死不是意外的理由?」諾斯偵探問道。
「我弟弟是個殘疾人。最近,他在一次機械事故中失去了一條胳膊。從那以後,他甚至需要護士來幫他來完成一些簡單的工作。」
「很遺憾聽到這些」諾斯打斷了我,「請繼續說。」
「恩,這周,他堅持說要去木屋住上幾周。他決定要證明給每一個人看,他沒有失去獨立生活的能力。他來這幾天後,我決定過來看看他,因為這裡沒有電話。即使他堅持要自己生活幾周,我還是很擔心他。當我到這裡的時候,我覺得有些不對勁,在通往小屋的路上有一些大號鞋才能踩出來的腳印,我弟弟的腳小,所以不可能是他的,但警察說這並不能證明什麼。在屋裡面,我看到他倒在沙發上,沒有了呼吸。我必須承認,我弟弟擁有這個小屋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但他害怕告訴別人他一個人來這裡住,他們一定會阻止他。我是唯一一個知道他在哪的人,因為我不僅僅是他的哥哥還是他最好的朋友。我知道他的死一定不是意外,所以我把你叫了來。」
偵探聽后,又重新仔細的觀察了一遍木屋。「告訴我,自從你報警后,有沒有什麼人進過小木屋或動過什麼東西?」
「沒有,只有警察和醫療人員來過.」
「通過剛才的發現,我也不認為這是一個意外。我想我能幫你證明!你能想一下有誰會想殺你的弟弟嗎?」
問:是意外,還是他殺?
提示:死者少了一條胳膊。
一個愛聽音樂的大富豪於11點殺害,這個人特別喜歡聽音樂,聽過很多名人的音樂。
偵探XX來了,富豪的妻子說:「他死前在聽音樂,放了有幾個小時,我想已經很晚了,便上樓去敲門,敲了幾下沒有動靜,當我推開門時,他已經死了。」說完,她哭了出來。
偵探找到了一些嫌疑人,他們分別是白雲山,黑雲山,紅雲山。
嫌疑人白雲山說:「當時我經過他的家,他好像在聽柴可夫斯基的《如歌的行板》。」
嫌疑人黑雲山說:「我喜歡聽他播的《魔笛》,貝多芬寫的。」
嫌疑人紅雲山說:「我聽過從他家傳出來的《Tik Tok》Ke$ha寫的。」
偵探XX聽完表述后,馬上指出了嫌疑人。
到底是誰?
昨夜,小V家遭小偷光顧。可是家門沒被撬鎖過,且鎖孔也無鐵絲的劃過的痕迹。故判斷是熟人犯案。但小V強調家中鑰匙只有一把,且一直帶在身邊。據小A調查,昨晚與小V單獨在一起的人有三位分別為甲乙丙,且中途小V都有上廁所(但時間絕對不夠拿鑰匙去店裡複印)。 已證實昨晚三人隨身攜帶的物品。甲,、口香糖,手機。 乙,礦泉水,打火機,香煙。丙,錢包(里有若干錢),鋼筆。問誰是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