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上旬的某一天,大富豪埃布爾被人殺死在自己紐約的家中。警察接到報警后迅速展開調查,經過法醫驗屍,死亡時間為凌晨2點至3點之間。警察通過排查人際關係,迅速找到了幾名嫌疑人,但是這幾個人全部都有不在場證明。
1.好友約翰尼:有證人證明他凌晨2點出現在一夜總會中,另外一個證人凌晨3點在夜總會附近的一個小酒館看見他。從兇案現場到夜總會和小酒館開車最快單程也都要40分鐘時間,所以他要作案至少需要80分鐘以上時間往返。2-3點只有一小時時間明顯不夠。
2.弟弟維克多:他的不在場證據更加充分。他被一輛小車撞了,在醫院養病,當天夜裡他一直在醫院睡覺,有護士每隔一小時就去查房,這家醫院到兇案現場開車也至少需要40分鐘,護士每次查房維多克都在床上,所以他和約翰尼一樣只有1小時空白時間不夠。
3.妻子艾米麗:她自稱當天夜裡一直在朋友家打牌,朋友證實了這件事並且說中間艾米麗除了偶爾去了衛生間都一直在打牌。而朋友家到案發現場開車來回也需要至少1小時時間,去衛生間每次只有幾分鐘明顯時間不夠。
4.死者工廠工人胡安:當天夜裡胡安上夜班。他午夜12點開始上班,第二天早上8點下班,有很多工人可以證明他當天凌晨一直在上班,沒有離開工廠。另外考勤卡上顯示他當天加了1小時班。
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這時警長重新審閱了一下這些不在場證明,突然眼前一亮:這裡面有一個人的不在場證明是有漏洞的。那麼問題來了:這裡面不在場證明有漏洞的人是誰?
明朝時候,南京金水河是人們遊玩的好地方。春天一到,河岸上桃紅柳綠,鶯歌燕舞,吸引了好多男女老少上這兒來觀景、釣魚。
這天,文人鬍子祺[qí]帶著八歲的解縉來這兒玩。鬍子祺知道解縉聰 明伶俐,就讓他對對子。鬍子祺出了這麼一個上聯:
金水河邊金線柳,金線柳穿金魚口;
解縉是怎麼對的呢?他看著遊人裡邊,有好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婦女,就對了個下句:
()()()()()()(),玉簪花插玉人頭。
解縉也是復字對,連著用了四個「玉」字,跟上聯的四個「金」字對 得又准又好,意思也不錯。真不簡單。
一天,天氣很冷,下著大雪。失業的小張在一條小路上被殺害。一個多禮拜后環衛工人發現在垃圾桶發臭的屍體,立即報案。警方經過調查,找到幾位犯罪嫌疑人及他們的口供。
張三,小張債主「這人怎麼就這麼死了,他欠我幾十萬的債將近十年了。本來想今天再找他去催債的,現在錢沒了,真該死」
李四,小張以前同事,跟死者有仇「我那天在事發地附近一家餐廳吃飯,那餐廳開著暖空調,真暖和,我就坐在窗戶旁邊,看見小張和其他人打架,那人把小張打死了,我看得一清二楚。」
王五,小張曾酒後把他打傷,還恨在心「傷好了,還打算打探打探他的消息,找幾個人把他弄死。」
趙六「這事不是王五乾的」孫七「這事也不是張三乾的」
其中有一人說謊。問:誰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