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的一天,暗醬和藍醬在客廳里看電視。
電視上的娛樂新聞報道稱,當紅女子偶像團體的成員優醬在一咖啡店就餐時遭遇意外,全身80%面積燒傷,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救治。優醬已經恢復意識,但情況尚不穩定。
藍醬注意到以下幾點:
●24歲的優醬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
●「知情人士」稱優醬當天和女性朋友同行,在席間發生了爭執;
●警察稱遇險女子是在使用打火機的時候不慎點燃自己衣物而燒傷;
●打著馬賽克的圖片顯示意外發生時遇險者全身起火,旁白稱店員將其救下時衣物基本燒光;
●咖啡店店長稱事發當天優醬身著羽絨服和黑色絲襪;
●節目的旁白稱優醬問醫生自己會不會毀容,醫生說不會;但另一醫生稱優醬暫時還不能開口講話;
●咖啡店的菜單里沒有酒精飲料,也沒有提供水煙之類。
藍醬說可能是有人謀害優醬。而暗醬說優醬更可能只是不小心燒著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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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某月某日的晚上8點,兩位負責管理煙花的保安正在交談,「今晚的煙花一定很好看!」保安甲對保安乙說。「嗯,要不然怎麼來了這麼多人。」保安乙說。他們一直談話談到了八點半,突然煙花聲響起,煙花聲震耳欲聾,響徹雲霄。過了一會煙花放完了,突然傳來一個人的叫喊「保安!保安!死人了,快點來。」保安馬上趕了過去發現的確有個人躺在地上,旁邊正站著剛才叫喊的那個人,保安詢問了一些信息后報了警。那個人說:「這是我好的兄弟,我和他一起來看煙花,當時我們兩正坐在椅子上看煙花,看到一半他說他有點累就躺下來休息了一下,等煙花放完了,我去叫他,結果發現他被捅死了,當時我由於看煙花太關注沒有管其他人,不過我還記得有兩個人來過他這位置。一個穿著西裝的男人看上去好像很有錢的,另一個穿著簡樸的男人。我還看清了他們的臉。」警察借著他描述的信息找到了那兩個人。以下是他們的供詞。
穿西服的人(名字叫江無):我當時沒去過那啊,是不是他看錯了,我當時正在家裡看,我家離那地方有整整兩萬零四百米,不算遠,我也可以聽到煙花的聲音。警察追問:「那煙花是什麼時候開始放的?」江無回答:「是8點35分絕對沒錯。我當時還看了表的。」
穿著簡樸的人(名字叫高進):我當時的確去過那,那個人是我生意上的老顧客,我遇見他和他說了說話。說完我就走了。我身上還帶了一把刀來防身。
提示:這上面的時間全是準確的,沒有誤差產生,假設聲音在空氣中傳播時不會損耗聲音的能量,兩萬零四百是個準確數字。請推理兇手是誰。
【遭搶劫的男護士】
一位男護士在街上挨了一悶棍被搶劫,躺在醫院裡昏睡。離案發時間不到一小時,有3個人被帶到警局偵訊室。
黃克探長對第一個嫌疑犯李浩然說:「李先生,今天早上在天母東路發生了一樁搶劫案,一名護士被打昏在天玉公園入口附近。這個搶匪搶走了被害人的錢包。在天玉公園路口設了一台測速照相器。在案發3分鐘內,相機照到3輛超速行駛的車子。這就是為什麼你會在這裡的原因。李先生,說說看你今天為何如此驚慌地超速開車?」
「警察先生,」李浩然乾咳了幾聲,「我沒有傷害任何人啊,我希望那位護士先生能趕快好起來呀。我是個生意人,當時只是急著開車要去機場接客戶而已。我6點30分起床,不到7點鐘就趕著出門了。」
第二名嫌犯是30歲出頭的銀行職員王富凱。「你說的行兇搶劫案跟我無關啦,」王富凱說道,「我前一晚帶著女友去陽明山夜遊,一大早得趕快把她送回家,免得被她家人發現。後來我突然尿急,想到天母東路附近有麥當勞可以上廁所,所以車速可能快了一點。」
第三名嫌犯名叫陳明理,塊頭雖然高大,但根據他自己的說法似乎是個溫柔的好人。
「搶劫案不是我乾的,我不是那種恃強凌弱的人。每次看到護士我都會過去問問有什麼要幫忙的,我最尊敬白衣天使了。」陳明理的口氣十分堅定,「我是專程北上來照顧我姑媽的。我照顧了她4天,見她好很多了,所以吃完早餐后我就急著開車回家了。」
經過電話調查,李浩然的家人證實他是在7點以前出門的。王富凱的女友支支吾吾,後來也坦承一切。陳明理姑媽的說辭和她侄兒符合,她還說她侄兒非常善良,連一隻螞蟻也不忍心傷害。
黃探長沉思了一會兒,然後笑著把其中兩名嫌犯釋放了,留下一位再次帶進了偵訊室。
你知道黃探長懷疑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