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64個囚犯被國王抓住,國王給他們一次生存的機會,一個房間內有6個燈且均滅,只能控制開閉,任何記號都是不被允許的,且不允許接觸除了燈開關以外的任何東西,且每個囚犯只能改變一個燈的狀態。
這64個囚犯被以一定的順序(由國王指定)要求進入房間內並改變燈的狀態,且囚犯不知道自己是第幾個進入的。如果有囚犯確認自己是最後一個進入的並且確實是最後一個則所有囚犯被釋放,否則所有囚犯被處死。
現在他們被給予10分鐘時間來討論對策,請問如何保證所有囚犯活下來?
如果是100個囚犯,則討論出的最佳對策的成功率為多少?
跳傘殺人事件
有一次的花式跳傘表演上,50名跳傘運動員從飛機上跳下,在空中漸漸組成了一個花的圖案。不過,這個圖案似乎漏了什麼......沒過多久,下面的人們看到,有一個人從空中掉了下來,最後掉在了地上。圍觀這次表演的群眾紛紛上前,發現那個人已經中刀身亡了。
沒過多久,警察來到了現場,他們發現這個跳傘運動員的背包的背帶中央有一小塊油漬,而後面的降落傘裝置則被人動了手腳,只要一打開,就會有刀刺出來。緊接著,警方把目標鎖定在了唯一留在飛機上的這次活動的組織者身上,因為他在他們跳傘前是保管著所有人的背包的,所以他最有可能做到這一切。可是組織者卻說:「不可能是我殺的人,我在他們準備跳傘前把他們的背包放在跳傘窗口的旁邊,背帶朝著他們放著。然後他們在按照先前的跳傘順序排好隊,隨機拿個包就跳下去,並且這些包都是一模一樣。如果是我是兇手的話,我怎麼能保證讓那個有機關的背包讓最後跳傘的那個人拿到呢?」確實,包的外表都是一樣的,另外49個跳傘運動員也表示他們是隨機拿包的,並且那些包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請你推理:兇手是組織者嗎?
上午10點鐘,在紐約斯密斯頓區的一條小街上,突然響起了兩聲清脆的槍聲,又一起兇殺案發生了。下圖是這個兇殺案的現場示意圖。
從圖中可以看到,汽車的擋風玻璃上留下兩個彈孔,駕駛台上的一個男人被射穿左胸。他右手握著槍,可以看出他臨死前開了一槍。汽車前面擋風玻璃上的右側的彈孔是殺人者留下的,被害者射的 一槍子彈從玻璃上左面的彈孔穿出。
被害者是黑人路易斯,兇手是白人麥克雷。案發後,麥克雷一直沒有離開過現場。他竭力為自己辯解。他說:"我開槍完全是正當防衛。我剛才在街上走,突然發現車上的路易斯向我開槍。我是迫不得已才出手還擊的。"
麥克雷的這番話可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