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題獻給某貓,讓你總想往我咖啡里加東西。
歲月如梭,時光荏苒。轉眼間我和妹妹相依為命一起生活十年了。明天她就要嫁人了。可我捨不得妹妹,我才不會看著她投入別人懷抱。那麼,去死吧,這樣你就永遠不會離開我。
哥哥晚安啦,妹妹對我甜甜的笑道。
等等,睡前喝一杯熱牛奶吧,有助於睡眠。我對妹妹說到。實際上我偷偷在牛奶裡面加了一勺乙二醇。乙二醇是從我汽車裡面的防凍液中取來現成的,這玩意會損壞肝臟。對不起了,妹妹。
那麼,妹妹最後結局會如何?
我叫官人,我居住的城市經常有很大的旋風。
刮旋風的時候,往往會有奇怪的東西從天上掉下來。
有一次,竟然掉下一個年輕的女子,她叫青衣。
很巧的,落在我的懷裡,輕如羽毛,美麗如仙。
我們成了夫妻。
青衣常說,她是風的女兒。
我們有了一對雙胞胎的兒女,生活十分幸福。
然而,青衣開始常常望著天空,忘記了我的存在。
青衣說,風的後代,總要回到天空。
我不能忍受失去妻子,我用鐵鏈,將青衣牢牢鎖住。
一天,我回到家中,妻子在望天。
我感到驚慌:「孩子們呢?」
青衣說:「孩子們的外公,想見見他們。」
我怒吼:「他們不是風的後代,我要他們回來,我只要他們回來!」
旋風,起,止。
我痛不欲生的後悔自己的要求。。。
【O省迷案159】——真假現場
2004年8月11日,向元弼被控故意殺人罪。在S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中,控方指控6月某天,向元弼因為同村的趙概酒後無端到向元弼家滋事,還罵得很難聽,向元弼一怒之下用鐵棍擊打趙概,致其死亡。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案發現場凌亂不堪被砸毀的傢具、現場染血的鐵棍等物
證,還有向元弼的供述:「案發當天趙概喝了兩瓶白酒,然後就從院牆翻進來。我當時在洗碗,聽到屋內有動靜就看到了趙概,然後和他發生衝突 我被罵的受不了,然後隨手撿起一根鐵棍,然後就把他敲死了。然後我意識到闖下大禍,就主動自首了。
S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向元弼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被害人有過錯,向元弼能主動自首,因此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后,被害人家屬不服,認為趙概向來老實內向,從不
惹是生非。因此請求檢察院抗訴。檢察院仔細檢查案卷后認為確有疑點,因此同意抗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5年1月改判向元弼死刑,立即執行。
問:本案到底有沒有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