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岛的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发生在岛上的抢劫案。法庭上的关键人物有三个:被告,原告和被告的辩护律师。以下的断定是可靠线索:
a 三人中,有一个是骑士,一个是无赖,一个是外来居民,但不知道每个人的对应身份;
b 如果被告无罪,那么罪犯是被告的律师或者就是原告;
c 罪犯不是无赖。
在法庭上,三人分别作了以下陈述——
被告:我是无辜的。
被告的辩护律师:我的委托人的确是无辜的。
原告:整个都在撒谎,被告是罪犯。
这三人的陈述确实是再自然不过了,法官经过认真考虑,发觉上述信息还不足以确定谁是罪犯,于是请来了当地有名的大侦探。
了解了全部有关信息之后,大侦探决心把此案弄个水落石出,即不但要弄清谁是罪犯,还要弄清谁是骑士,谁是无赖,谁是外来居民。
重新开庭时,大侦探首先问原告:“你是这一抢劫案中的罪犯吗?”原告做了回答。
大侦探考虑了一会,然后问被告:“原告是罪犯吗?”被告也做了回答。
这时,大侦探对法官说:“我已经把事情都弄清楚了。”
想想看,谁是罪犯,谁是骑士、无赖和外来居民呢?
清晨,有人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发现一具男尸。
警方接到报案后来到案发现场,见长椅上的男人左手打着石膏,右手放在大腿上手里还握着一把左轮手枪。从头部流下来的血迹,已经凝固,子弹是从头部右侧摄入从左侧传出的。看起来,死者像是自杀。
检查尸体时,警察在死者上衣兜里发现了死者的驾驶证,知道啦死者叫汉斯,又在死者左裤兜里发现啦半包香烟和一个打火机,在右裤兜里发现了320美元纸币和一副手帕。法医推断汉斯死于林晨2点左右。警察从汉斯亲属哪里了解到,汉斯三个月前左手撞伤造成骨折,指尖到肘部都打上啦石膏。警方在汉斯家里勘察是发现卫生间里也有一些血迹,经证实,血迹是汉斯的。
警方推断,汉斯是在浴室洗澡时被枪杀的,之后才被移到了中央公园,造成自杀假象的。
警方是对的吗?
星期六,一名学生在红玫瑰酒店服毒自杀。
翌日,酒店服务员发现了死者,并立即告诉主管。
“是不是马上报警?”服务员问。
“别那么傻。是他自己找死,我们何必自己去惹麻烦呢?只要警察一来,这件事便会宣扬出去,对酒店的声誉大有影响。”
“但尸体不能不处理啊!”服务员问。
“丢到后面的公园里去吧。那里是有名的自杀场地,上个月已经有一对情侣在那里自杀了,警察无非又以为是多了一起公园自杀案而已。”
午夜,当所有旅客都睡着后,服务员和主管便悄悄地将尸体抬到酒店后面的公园里去。他们在草丛中找到一张白天被游人丢弃的报纸,便把尸体放置在上面,然后将遗书塞进死者的口袋里,并把有毒的杯子放在尸体旁边,令人看起来真的像是在公园里自杀一般。主管和服务员做得十分利落,没留下丝毫与自己有牵连的证据。
第二天早上,尸体被发现了。经验尸后,证实死亡时间应在本月25日星期六晚上九点左右。
老练的刑警队队长在观察过现场之后,说:“即便是自杀,案发的第一现场也一定不是这里。肯定受有人怕麻烦,才将尸体移到此处的。”
你能猜出为什么吗?
杰森的邻居向警署报告:10分钟前,杰森的住所里有人尖叫。警长驱车前往。他们是冒雨去的,雨已经下了3个多小时。在杰森住所门前遇到了杰森,他说有可能是邻居听错了,并说:“10分钟前,我开着货车刚到家,一进门发现邻居的一只灰猫在门里睡觉,一脚把它踢了出去,它尖叫了一声。”警长向着门外雨中的货车走过去,蹲下身子,双手贴着干燥的沙土地,慢慢向前移动,仔细地看了看,然后问赵超:“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杰森有些紧张地回答:“还有我老婆。”警长说:“我希望你的妻子平安无事。如果有过叫声,一定不是猫叫。”警长根据什么作出这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