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人都雙手持槍,分別抵著另外兩人,呈現像下圖的僵持局面:
(圖中的線表示兩端的人持槍互抵,如:A持槍對D和E,D持槍對A和G,...)
七個人就這樣僵持了好久,最後,A「砰」的一聲開槍打破了僵持的局面,D應聲倒地。
瞬間「砰砰砰砰...」好幾聲槍響接著而來,人也一個個中槍馬上倒地不起,事情發生得太快,沒有人來得及變換瞄淮的對象,幾乎是反射性地就開槍了,煙硝散去后,最後站著的,竟然就是一開始開槍的A!
請還原這場槍戰中的開槍順序,以及每槍的中彈者是誰。
歐陽芳說:「冀姐,給你看個好東西。」冀珍說:「什麼好東西?」歐陽芳從身後拿出一個化妝品說:「噹噹噹噹,你看這是什麼?」冀珍撇了一眼說:「我這麼漂亮,化什麼妝都是毀容。」歐陽芳說:「你沒發現我現在變白了嗎?都是用這化妝品用的。用不了幾個月,我就和你一樣漂亮了。」冀珍說:「那和我什麼關係?」歐陽芳說:「這化妝品具有美白、潤膚、營養、美容、抗皺五大功效。崔姐和華姐還有雲姐都在用它,你不想試試。保證你的皮膚比現在的更光滑細嫩。這個也不貴,才280一瓶。」冀珍說:「有點貴吧。」歐陽芳說:「這個不貴。而且你把它推薦給你的朋友,你還能賺錢。」冀珍說:「怎麼賺錢?」歐陽芳說:「你買三千塊錢的產品你就有了推薦給朋友的資格。你把它推薦給朋友,如果你朋友從你這兒買了,你就可以得到百分之十的提成。如果他再推薦給他的朋友,你還可以得到提成。你想想:如果你一個月只推薦給兩個朋友,他們再每個月推薦給兩個朋友,兩個月就是四個人,三個月就是八個人,四個月就是十六個人,五個月就是三十二個人,六個月就是六十四個人,七個月就是一百二十八個人,八個月就是二百五十六個人,九個月就是五百一十二個人,十個月就是一千零二十四個人。你想想:十個月之後,你就有一千個人買你的產品。如果每個人每個人買三千塊錢的產品,就是三百萬,你提百分之十就是三十萬。也就是說,一年以後,你每個月賺三十萬。」
請問:按歐陽芳說的,一年以後是否真的能每月賺三十萬?(我覺得大家都能回到正確,請大家花費寶貴的30點學識看下我的解析。我認為對你有用。不好意思,我又在騙大家學識了。)
遼闊的蒙古草原上,有著綠綠的青草,藍藍的天空,清清的湖水。每當牧仁警長看到這一景象都會神清氣爽,忘掉所有煩惱,沉醉在大自然當中。
可今天牧仁沒有這種心情,因為在草原上發生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男性,死於早上7點左右,他身中數刀,並且在屍體旁邊有一群馬兒在吃草。在蒙古草原上馬兒吃草是沒有人看管的。經過牧仁警長的一番調查,最後認為殺人兇手就是死者的哥哥。
但死者的哥哥並不承認這一點,並對警方說:「我弟弟死的時候我在和朋友們喝酒,所以人不是我殺的。」
確實,死者的哥哥喝酒的地方離死者的位置大約有5公里遠。如果哥哥把屍體運到這麼遠的地方,就不可能有時間返回去和朋友喝酒。但是智慧的牧仁警長還是拿出了證據,雖然哥哥有不在場證據,可他仍是殺人兇手。
你知道這證據是什麼嗎?
有九人住在同一樓中,這棟樓一共有55號,有個人想了解9個人的門牌號,他們是這樣回答的:
A:我的門牌號比B的大23號。
B:我的門牌號比C的小16號。
C:我的門牌號比D的小19號。
D:我的門牌號比E的大12號。
E:我的門牌號比F的大30號。
F:我的門牌號比G的小17號。
G:我的門牌號比H的小37號。
H:我的門牌號比I的大12號。
I:我的門牌號比A的大10號。
後來發現一個人說得不對,但仍可以知道各家的門牌號碼,你知道嗎?
初夏的一個晚上,因一個案子的調查,私人偵探團王郎訪問了電視演員北厚美保子。她住在豪華公寓的最頂層。
"請問昨天下午三點左右,您在哪兒?"團王郎請她提出不在現場的證明。
"在平台上寫生來著,就是這幅畫。" 美保子給他看放在畫架上的一幅油畫。畫的是從樓頂上仰視摩天飯店的景觀,畫得很在行。 "因交通事故住了三個月醫院,前天剛出院,所以從昨天起一直在畫畫,也好解解悶兒,而且連續大晴天,是多好的日光浴呀。" "怪不得臉黑紅黑紅的,顯得挺健康的樣子,我想也是曬的。現在幾點啦?不巧我忘了戴錶。"團偵探若無其事問道。
"六點半。"美保子看了看戴在左手腕的手錶答道。她的左手指好似白魚一樣白晰細嫩,美極了。粉色修長的指甲也格外漂亮。
她察覺到團偵探敏銳的視線在注意自己的手,"我的手怎麼啦?"她不安地問道。 "不由得被您漂亮的指甲迷住了呵。您是右撇子吧?" "嗯;是的,那又怎麼啦?" "您曬了兩天日光浴,並畫畫,可左手卻一點兒也沒晒黑我覺得有些奇怪。" "左手因端著顏料板,所以沒曬著哇。" 美保子話說一半,突然覺得說走了嘴,慌忙閉了口,那麼這是為什麼?
清末陳樹屏有急智和快才,善於用幾句話解開人們的糾紛,人稱他「片語解紛」。有一年,在他做江夏知縣的時候,清朝著名大臣張之洞在湖北任差。張之洞與撫軍譚繼詢關係不太合得來。有一天,陳樹屏在黃鶴樓宴請張、譚等人。座客里有個人談到江面寬窄問題。譚繼詢說是五里三分,張之洞就故意說是七里三分,雙方爭持不下,不肯丟自己面子。陳樹屏知道他們明明是借題發揮,是狗扯羊皮,說不清楚的。他心裡對兩個人這樣鬧很不滿,也很看不起,但是又怕宴會煞風景,掃了眾人興,於是靈機一動,從容不迫地拱拱手,言詞謙恭地說了一句話就把爭論解決了。
試問,他是怎樣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