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村誠二與西村浩日是好朋友,但是他們同時愛上了美女菜菜子后,關係就大不如以前了。
有好幾次森村約菜菜子時都發現被西村捷足先登了,這令他很氣憤。但是事實是他確實沒有西村長得帥,他還是個單親家庭的孩子,現在他還沒有能力獨立生活,每天都依靠母親在歡笑場所賺的錢來養活自己。
他知道自己沒有資本與西村爭,但是性格扭曲的他認為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於是他想了一個歹毒的辦法。
邀請菜菜子和西村來他家做客,由他親自下廚為他們做菜吃。沒想到那兩個傢伙竟然接受了他的邀請。於是他就在飯菜里加了點東西。結果他們兩個吃過後,回到家沒有幾天就死了。警察將認為他們是感染了腦炎病菌而死。
這樣森村竟然逍遙法外。直到他死時才說出了自己是怎麼樣殺死自己的情人和情敵的。
你知道他是怎麼殺害那兩人的嗎?
在周一晚上鈴響的時候,一號同學一手拿著手機在發簡訊,自己的手機被放在桌子上,一號同學被後面斜對角的二號同學拍了一下,在轉身說了一句:你拍我幹嗎之後轉身,不到一分鐘的時間,手機就不見了,問身邊的同學都說不知道,現在誰能幫我破這個案子呢
1、不可能是外班同學作案
2、排除距離她太遠的同學
3、警察在審問時,二號同學咬定什麼也沒看見
4、三號同學是她同桌,也說沒看見
5、她前面的同學四號一開始說「我知道,還是不說了吧」,後來在審訊過程中,一會說懷疑別人(十號同學),一會又說不知道
6、五號同學坐在一號同學右手邊,當時他前面有一個同學曠課沒來,後來他自己說是一號同學的手機丟了之後他才坐到前面的同學那裡暫稱6號位子
7、七號同學(在五號同學右邊)當時和八號同學(在五號同學後面)在聊天
8、九號同學在一號同學的後面,他說當時一號和二號是站著說話的,七號同學還沒坐下
9、十一號同學在三號同學的正前方
10、大概位子這樣表示空一格表示同桌,空兩格表示走廊): 11號4號 6號10號 3號1號 5號7號 2號9號 8號 位子不大桌子也不大,一號同學左轉頭跟二號說話 因為這是在教室發生的案子,而情節又特別惡劣,很顯然這個偷東西的人是個老手,心理素質也不錯,當時在開會(查找手機動員)的時候,四號和五號表情最可疑,四號嘴巴在不停的自言自語,五號一直低著頭
感謝各位大哥大姐,叔叔阿姨,弟弟妹妹們,渴望你們幫忙分析,究竟是哪一個做了案,作案者就在這列出的11個人中...
牛頓吹熄了蠟燭,拉起窗帘,刺眼的陽光射進來,照在桌上那些未經整理的原稿和書上,熱衷於研究工作時,牛頓總是把書本和雜物放得亂七八糟的,這也是牛頓最壞的習慣。
「啊!今天是星期天.」
牛頓想到該去教會一趟,先到浴室洗把臉,忽然靈感所至,想要在論文上寫下所感,臉尚未擦乾,就飛也似的跑到桌邊,臉孔上的水珠,還斷斷續續的往下滴。他拿起鋼筆,徑直把剛才的思想記下來。
「啊!」如此這般神速,對自己神助似的構想覺得很滿意,直到這時他才覺得臉孔濕漉漉的,也分不出是興奮的汗珠,還是末擦乾的水滴,擦乾臉,整裝完畢,忽忙趕到教會,彌撒已近尾聲,無所事事,本來想回家,可是和煦的陽光吸引著他,忽然興起散步的興趣,他在街頭徘徊了一個小時,才走回家。
進門一股烤焦的味道撲鼻而來,書房已被燒掉大半了,僕人及時發現,把火撲滅,才沒有波及其他房間。
「啊!是什麼東西引起火災呢?」牛頓進門就追問僕人。
「我也搞不清,初時只覺得窗口陣陣的濃煙,接著有火苗冒出,我才意識到火災,你出門的時候,有沒有吹滅蠟燭?」僕人問道。
他知道每當牛頓熱衷研究工作時,其他一些瑣碎事物,他是絕不會經意的。
「我,我記得很清楚,我是先把蠟燭吹熄,然後洗臉的,在洗臉時,我還回到桌上在原稿中寫了一段話,當時還沒有半點燒起來的痕迹,這些我都記得很清楚。」
「你桌上有沒有作實驗用的透鏡?凸透鏡受到陽光照射時,光線集中在一點,太久的話,也會造成火種,引起火災的,是不是?」
僕人分析著,牛頓的僕人對科學也頗有概念,牛頓仔細觀察被燒得面目全非的桌子,但是沒有凸透鏡的殘骸,在燒毀的書籍與原稿中,有一塊長20厘米,寬10厘米的玻璃板,他在五年前出版了一本書叫做《Princopa》,而這塊完好如初的玻璃板隔在此書和原稿之間,恰似一座小橋樑。
「主人,你看,這兒有一塊玻璃板,亦可能受光能的影響,而引起火災。」
「不!這只是一塊普通的玻璃,縱使受到日光的照射,也絕不會產生焦點,引起火災.」
牛頓一面回答,一面仔細觀察,想找尋引起火災的蛛絲馬跡。
「說不定,是有些妒忌我研究成果的壞傢伙,故意在窗口放的火。」
由於找不出失火原因,牛頓有種被害的感覺,可是僕人為了證明牛頓的假說不成立,強調著解說,當時他在庭院工作,未曾發現有可疑份子侵入,假使有人進入窗口,他在庭院,也絕對逃不過他的眼線。
可是,就在兩年後的一個早晨,洗臉時,牛頓忽然覺得空虛的頭腦里,有一道曙光射進的感覺。
「對了,那個大火的星期天早上,我也洗過臉,而且就在那時靈感突然來臨,唉!像這類單純的事情,怎麼當時就想不通呢。」
起火的原因,突然得以證明,同時他的神經質亦云消霧散,那麼牛頓對失火原因到底什麼結論呢?
我是once,我有一個好朋友叫Mary,Mary和我在她家發生了爭執,我不小心用刀殺了Mary,Mary倒在桌子上,桌子上擺著她喝了一半的糖水,我看到自己滿手的鮮血,很害怕卻還是鎮定的去洗乾淨,回來后發現Mary正在掙扎著幹什麼,我又拿起刀刺了她一下,確定已經洗乾淨刀並且Mary已經死了后離開,第二天一早我接到警察的電話,警察讓我到Mary家去一趟,我注意到桌子上那張沒有痕迹的紙條不見了,突然明白我已經被發現了,那麼,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我是怎麼被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