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道衝突的背景情況時,平衡(不偏不倚)的立場特別重要。一定不能蓄意地操縱事實以有利於一方的觀點,每一方的觀點都應該被公正地報道。然而,這種平衡的概念並不意味著盡量以一種公正的方式去隱藏或掩飾某種不公正是正當的。如果所有的媒介都接受這種對平衡報道的不正當解釋,那麼公眾將會得到一種重要印象,就是衝突的每一方都有基於其自身的平等的衡量公正的標準,這是和我們的生活經驗與常識相矛盾的。
下列最能夠表達上述論證的主要觀點的是:
A、平衡的報道向公眾提供一個事件的背景,其中衝突的所有各方都有平衡的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B、我們的生活經驗表明,確實存在由於不公正而引起衝突的事例,其中一方明顯是錯誤的
(2019太原五中月考單選題)史學家樊樹志指出:「周天子授土授民給諸侯叫做『建國』,諸侯授土授民給卿大夫叫做『立家』,因此對於士、庶民而言,就有『國』與『家』的對立,他們把自己的宗族稱為『家』,只知效忠於『家』,而不知效忠於『國』。」材料表明( )。
若公眾史學歸屬於歷史學,那麼目前歷史學門類的三個一級學科(中國史、世界史與考古)都無法單獨包容它;更何況它還包含著文學、傳播學、藝術等非歷史學學科的元素。在歐美高校,公眾史學要麼是被作為歷史學系所設立的專業學位項目,要麼是由歷史教育學與藝術專業合作設立的跨學科項目。由此,中國的公眾史學若想擁有自己獨特的學科屬性,必須在這一點上有所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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