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一字救命】
從前有個專幫窮人打官司的訟師叫張勝,常能反敗為勝,化險為夷。
一次,當地流氓劉金寶調戲農民林阿狗的妻子,正巧被林阿狗撞上,兩人就打了起來。那流氓有些武功,把阿狗打個半死。阿狗妻急了,隨手拿著一把斧子朝流氓劈去,誰想正劈在要命的地方,竟把他劈死了。於是官府把阿狗夫妻倆抓到縣衙門去。
阿狗的窮鄉親請張勝去為阿狗主持公道。張勝查了案卷,見上面的結論是:「阿狗妻見丈夫被劉金寶打傷,急了,就用斧子劈死了劉金寶..」
如果按照這個結論,會將阿狗妻判為故意殺人罪,這罪名可大了,輕則要判十幾年甚至無期徒刑,重則要償命。辦案的法吏是張勝的朋友,張勝對他說:「劉金寶要入室欺侮女人,而且把阿狗打得要死,阿狗妻是為了自衛才動了斧子,按情理應該輕判,請老兄筆下留情。」
法吏說:「已經記錄在案,蓋上了官印,不能再更改啦。」
張勝說:「小弟倒有辦法,只需改動一筆,就可救她。」
「改一筆就能救人?不過我也同情阿狗夫妻倆,如果你能改得巧妙,就請吧。」
張勝笑了笑,揮筆在「就用斧子劈死」的某個字上輕輕加上了一筆,法吏笑道:「你真是改一字救一命啊!」 你知道張勝是怎麼改的嗎?他改動了哪一個字呢?
在一個住宅區里住著三戶人家,他們想用柵欄創造出三條不同的路線,使他們在出門或回家的時候能夠從他們自家的大門穿過(各家大門的顏色與他們房子的顏色一致),要求他們的路線不能相互交叉。圖中所示的路線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他們的路線在一個紅點上交叉了。你能幫他們想出更好的路線,使他們在出門或回家時都能夠走在自家的道路上嗎?
【尋找鴛鴦大盜之"一"】
一日,警探史蒂夫來到某飯店,準備參加朋友的婚禮,就在抵達該飯店的大廳時,他臨時獲得一個線報:有一對警方已經通緝多時的鴛鴦大盜,正投宿在該飯店的三樓。為了避免打草驚蛇,史蒂夫決定親自去捉拿。
史蒂夫向飯店工作人員出示了證件,查看了飯店的住宿記錄,發現三樓有三間房間有人入住。這三間房入住的分別是兩男、兩女以及一男一女,計算機上顯示出的記錄是:301—男、男;303—男、女;305—女、女。
史蒂夫心想:「看來,這對鴛鴦大盜一定是在303房間。」於是,他火速衝到三樓,準備一舉捉拿他們。然而,就在史蒂夫要撞破303號房門時,飯店經理突然出現了。
經理把史蒂夫拉到一旁,悄聲對他說:「其實,住宿記錄已經被人篡改過了!計算機上的顯示和房間里住客的身份是完全不符的。」
史蒂夫想了一會,只敲了其中一間房門,聽到裡面的一聲回答,就完全搞清楚三間房間里的人員情況了。
那麼,警探史蒂夫到底敲了哪間房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