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抽的签是溺死。
注意:本题里存在误导因素,但所给内容全部为真
清晨7点。
天还没有亮,王法医就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要求他立刻赶往大连浴场验尸。
王法医急急忙忙用10分钟穿好衣服,飞快地赶到了现场。
死者的名字叫史威姆,是奥运会的游泳冠军。昨天夜里似乎和小混混发生了口角,被小混混打一顿后开船丢到了离岸1000米的礁石上。今天清晨尸体被人发现漂在200米远的海面上。
通过解剖,在死者的肺里发现海水。死者身上没有捆绑痕迹,也没有在死者体内发现安眠药类物质,死者身上有些皮外伤但不会影响运动能力。
那么,为什么史威姆没有从礁石游到岸边呢?
★本题里面有两处线索
【不在场证明推理题】
清晨在海边一小岛上的别墅门外发现一死尸,据警方调查,死者是被枪杀,子弹从额头射进头部致死,死亡时间为昨晚八点到十点,警方跟据子弹的膛线很快察出嫌疑人是一名警察,子弹是从他的配枪中射出的,但那名警察称自己昨晚接到一少妇报警说自己的宝宝不见了,他去了后才知道少妇说的宝宝原来是她的宠物狗,警察帮她找到后,少妇为答谢他,请他到海边的一个酒店喝酒,少妇很热情,一会儿警察就感到身体摇摇晃晃的,之后少妇说想看看警察的枪,警察就拿了给她看,突然警察肚子疼去上厕所,过了不到10分钟突然听到一声枪响,警察吓的提着裤子从厕所跑出来问怎么回事,少妇说她不小心碰的板机走火了。警察连忙收起枪,说幸好没伤到人,又陪少妇喝了一会儿酒才回去,回去时是晚上11点。但警方调查知道和警察喝酒的那少妇正好是死者老婆,死者买过上千美元的保险,受益人就是他老婆,警方还去了他们喝酒的酒店,没发现开枪的硝烟反应,但找到了一枚弹壳,和死者头里的子弹相吻合。所以锁定嫌疑人就是那个警察和死者的老婆,但他们案发时都有不在场证明,更让人不解的是他们喝酒的酒店离小岛2000多米,而警察的枪射程不到100米。凶手到底是谁?又是如何做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