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2點——「老公,我睡不著,我去琴室彈會兒琴,你繼續睡吧。」U又一次失眠了,而且還不忘折磨下我。「好吧,你也早點睡。」說罷我便蒙頭睡去。
第二天早上7點——嗯?U呢?按理說這個時侯她應該還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呢。衣架上的衣服顯示U應該還穿著睡衣,我揉了揉依然惺忪的雙眼,爬了起來。「U~~~U~~~~」在這個400多平的房子里我的聲音很快就被淹沒。我每個房間都找了一遍都沒有U的蹤影。其實這裡說的也不確切 因為有個房間還沒找,琴室。不過我有不去找的理由,因為那個琴室也可以說是U在這偌大的房子中的一個私人空間,平時她不在的時候都是上鎖的,而且屋子的鑰匙只有唯一的一把,配鑰匙也是不可能的事。而現在那個房間確實鎖著,平時U在裡面練琴的時候是不鎖的。對屋子的徹底搜索都未找到U的蹤跡,種種跡象表明U失蹤了。
8點——警察趕到了我家,我把上面兩段話敘述給了警察,經他們分析,U八成是在琴室中,雖然這很沒有道理,但卻是唯一的解釋。我一邊框框的砸著琴室的門,一邊大喊「U~~我知道我最近不是很關心你,我認錯,你把門打開吧!」經過我N分鐘的努力仍然不見裡面有動靜。按警察們的說法U肯定是出事了。我同意了他們破門而入的辦法。
然而——門在打開的那一霎那,所有人都呆住了,U死了。弔死在房子中間的大型吊燈上。「所有人都不要進入這個房間!」L大聲喊道。悲痛的我已經癱倒在地,泣不成聲。
題外——在警察們忙碌的勘察現場的時候我先對這個屋子做個簡單介紹。屋子是個25平的正方形小房間 處於整個房子的中央,只有門沒有真正的窗戶。房間的四個角是25cm*25cm的四個換氣口。換氣口的上邊是閣樓,無人居住但經常有人打掃。房間無其他可以供任何東西出入的地方。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4個換氣口,關上門裡面的人能憋死(雖然需要很久很久)。
調查結果——死者U,女,26歲,死因是上弔死亡。繩子的打結處被塗抹了膠水無法分開,繩子是登山繩,非常牢固。死者身上無明顯搏鬥痕迹,唯右手上有少量鈍器扎痕,經比對,唯這房間唯一一把鑰匙的痕迹,這證明死者生前曾緊握過這個鑰匙,房間的鑰匙在門邊被發現。U腳下的凳子的高度和傾倒位置與自殺情況吻合。正對u腳下是一灘凝固了的膠水和一個打翻了的膠水桶,經檢驗與打結處的膠水唯同一膠水。唯一的疑點是繩子上有少量U的血跡。
L沉思了一段時間,哈,這不是單純的自殺,這是一個有預謀的密室殺人事件,而且死者告訴我了誰是兇手,兇手就是你吧,U深愛著的老公。L對我說。
哼,大偵探~這明明就是密室自殺,是我,又怎麼能做成密室呢?U這個賤女人,發現我有外遇,自殺還想栽贓我。哼!
請大家找出U並非自殺的證據,U指認我是兇手的證據,和密室殺人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