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今天早上被發現死在了公園裡,在公園裡的水泥地上,她咬破手指用自己的鮮血寫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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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數字和符號看的警察一陣迷茫。
只有我知道這個秘密,其實姐姐不是一個普通人,她有著超強的記憶力,凡是自己寫過的和看過的,她都會記得一清二楚。同時,她也是一個非常細心和溫柔的女孩子,每天都會寫日記。
她生前酷愛窩在一個小空間里做證明題,因此,她的房間里有許多手稿。我在她的房間里東翻西找,終於找到了她的日記本——在一個灰色的小匣子里,上面用小鎖鎖著,我找來細鐵絲,輕輕一扭就打開了。裡面裝著她之前做證明題用的手稿,但與其他手稿不同的是,這些每一張都用碳素筆在右上角按著阿拉伯數字的順序標註了頁數。這應該是很重要的東西吧,我想。隨之打開了她的日記本。
日記本上的右上角同時也標上了頁數,只不過這不是阿拉伯數字,而是一群匪夷所思的字母。
第一頁是Z。
第二頁是B。
第三頁是X。
第四頁是D。
第五頁則變成了V。。。
我越看越疑惑,心想著不管了,先看看再說,於是我翻到了最後。
最後一頁是N。
上面寫著:
李,無論你有什麼,即使再怎麼被你鬼迷心竅,我也不會去找你,看看你,殺了多少無辜的人啊!有那麼一瞬間,我真討厭你,就像是李爾王的小女兒討厭榮譽與金錢一樣。有些人在我的眼裡,是星辰大海,是月華,是繁星,是不可言喻的美麗。而你,始終是與他們不一樣的。
我又查著頁數翻到了第五頁,上面寫著:
我愛你,你的眼神,你的面龐,你的想法,你的每個精彩的瞬間,都是那麼的令人著迷!李,我真的好愛你!
我繼續往後翻了四頁,上面寫著:
李,你為什麼要作出那樣的事?我感覺……我要瘋了。
我突然想到了什麼,翻到了最後一頁,果然是這樣!
Q:殺死姐姐的是誰?
我是理,警隊副隊長。早上上班來打考勤,見到隊長研就打了聲招呼。「要吃巧克力嗎?」研晃了晃手中新買的巧克力。哦,最近特別火的一種蜂蜜巧克力,據說非常好吃。「不用了,你吃吧」我苦笑了一下,想起了老中醫那嚴肅刻薄的臉,「瞧你這臉色,看來是病的不輕啊!」我白了他一眼。正在我們嬉笑的時候,研的秘書沖了過來,有命案。
屍體是在郊區的一個垃圾堆旁發現的,死者為男性,被發現時僅穿著貼身短褲,從現場來看沒有血跡,死者身上也沒有傷痕。報案人是收垃圾的環衛工人,他說他是七點半多一些到這個地方的,當時看見一個將近裸體的胖子背面朝上的趴著,還覺得非常好奇,以為是喝醉的人走錯路然後趴垃圾桶邊睡著了。之後就推了推死者,發現身體是涼的,再一測脈,就發現已經死了。環衛工人說這話的時候身體還抖個不停,怕是嚇壞了。做完現場勘查之後我們就將屍體交給了驗屍官。
「你去查查那個環衛工人昨天和今天走過的路線」我對我的一個隊員說。過了一會兒「他每天走的都是同一個路線,早上凌晨五點從城東邊他們的公司出發然後向北繞個圈回去,分別要經過七個小區,兩個學校,新開的蜂蜜巧克力廠,最後,郊區有兩個點是他管。郊區兩個點設的比較遠,等他收完差不多他的早班就完了。下午是同樣路線,從十二點到五點,沒有晚班。「他話音剛落,進來了個警員報告驗屍報告送過來了。
驗屍報告上說死者黑色頭髮,琥珀色的眼睛,年齡僅21,在本地失蹤人口上沒有相近報告,死亡時間大約是下午五點到六點之間,屍體沒有傷痕,但是肺和胃裡全是巧克力。包括指甲蓋中也有,鑒定為溺死,是在巧克力中溺死的!而此巧克力鑒定為蜂蜜巧克力,全市只有東邊有一家工廠。
我和研火速去了趟巧克力工廠,因為是新開不久的店,規模不大,前面是店鋪,後面就是工廠。公司規模還不夠完善,老闆是位年經的女子,她除了省查成品外還負責推銷,所以我們一進門她就迎上前來。知道我們的來意后她帶我們穿過店鋪,在走廊上我看到了他們公司的唯一廣告,一個貓色眼美男子手被綁住,嘴裡叼著一塊巧克力,真是一般的女人都抵擋不住的誘惑啊。老闆帶我們參觀了她的工廠沒有什麼可疑的,直到她帶我們到儲存巧克力的地方,那裡很陰暗,有一道鐵門隔著,門口有兩個保安守著,鐵門的鑰匙只有保安和老闆有,看著好窮酸。裡面有一個大鐵桶,我的眼睛頓時亮了,這個鐵桶在尺寸和深度上完全可以淹死一個人。我便找借口說我胃疼,要在走道上歇一下,乘著老闆帶著研走到別處事,我仔細的觀察了那一桶巧克力,不出我所料,我在巧克力表面上找到了一根頭髮。
「DNA與死者吻合。」我向隊長研晃了晃手中的報告,「我已經做好逮捕犯人的準備了。」
請問死者是他殺還是自殺?我要逮捕的犯人是誰?
李因為李想炫耀自己的夜光寶石。於是舉行了宴會,加、王、張、朱 出席李的宴會。期間,張因肚子痛去了廁所,王、加還有 朱 在李的身旁。為炫耀寶石,李要故意關掉會場的燈而且李想等到會場的人都全的時候。但是加說:「算了,宴會上人來人往的,怎麼會全呢?我看還是現在就讓大家大開眼界把!」李也有些按耐不住,雙手一拍,宴會上的等就滅了。大家很驚奇。接著,王的電話響了王很不好意思的掛掉電話。李慢慢的從盒子里拿出寶石。在這時,一聲槍響,李應聲倒地,與此同時,有玻璃敲碎的聲音。打開燈發現了李倒在血泊中,張從廁所里慌張的跑到宴會上。經警方的各方面搜索,發現了槍的位置,和被敲碎玻璃的位置十分吻合,在槍的一邊還發現了一塊較大的石頭。當警反想驗屍的時候,加極力阻攔,因此驗屍的事情拖到第二天。警方以外的發現王的通話記錄顯示,張在宴會期間給王打過三次電話。而且在事故發生的時候,那通電話也是張打給她的。加和王有硝酸反應。寶石並沒有被偷。會場的隔音效果很好。
加:死者的唯一親人。
朱:張得女朋友。
王:寶石的賣家。
張:十分貪財的人,因詐騙取得一筆錢,開了家公司。但公司前景不好。
誰是兇手?
一大早,李小姐就往警察局打電話,說她的丈夫去幾公里以外的地方取錢,昨天下午3點鐘左右就出去了,直到現在還沒有回來。
警局立刻派人去尋找李小姐的丈夫。
直到第二天的早晨,有人報案說發現市中心的噴水池裡有一具屍體!狄警官和警局裡的同事立刻趕到了現場。因為想起了昨天報案的李小姐,於是狄警官叫李小姐前來看死者是不是她的丈夫。
經過李小姐確認,死者正是她的丈夫張某。
經過法醫的鑒定,確定張某已經死亡了7個小時,也就是說,死亡時間是凌晨1點左右。根據檢查,發現死者頸部有明顯的勒痕,背部可見到明顯的拖痕。初步判斷張某的死亡不是因為溺水,而是被人勒死的。且發現屍體的噴水池位於市中心,整夜都有值班警察巡邏,大約每20分鐘巡邏一次,但是他們卻有看到什麼可疑的情況,狄警官也認定,發現屍體的現場不是死者死亡的第一現場。
經過一天的努力,基本確定了三個嫌疑人,他們分別是:張某的妻子李小姐,張某的鄰居鄭某以及張某的好友孫某。
張某的妻子李小姐是知道張某每月的這一天要去取工資款的。據說夫妻兩人的關係不怎麼樣,經常吵架,就在昨天早上他們還大吵了一場,似乎是張某有外遇的事情,而且李小姐說她自己今天凌晨1點鐘還在家裡睡覺,可是沒有人能為她證明。
張某的鄰居鄭某是個大貨車司機,他身強體壯,在運輸公司上班。廠里的人都說他是個好人,平時也很節約,但就是喜歡喝酒,正是因為這樣他和同樣喜歡喝酒的張某來往密切,經常一起不醉不歸。昨晚他出車回來的時候,小區正好抓小偷,儘管最後沒有抓到小偷,但小區的人都可以證明他12點的時候在小區內。
孫某是張某的大學同學,兩人關係相當密切。孫某曾經因為搶劫被勞教三年,現在在張某的公司做司機。他說自己感冒了,今天凌晨也是在家睡覺。但他是單身,沒有人可為他證明。
那麼誰最有可能是兇手呢?
【七年前】
陳英俊約了他心儀的女生黃美麗一起觀看獅子座流星雨。
流星雨之下,陳英俊含情脈脈地說道:「美麗,當我的女朋友好嗎?我答應你,一定會愛你一輩子。」
黃美麗溫柔一笑,輕輕點了點。
【五年前】
林靜站在她所深愛的男生面前,兩人被濃烈的藥水味所圍繞。
林靜哭著說:「彬,永遠不要離開我!我不能失去你!」
「嗯!」對方點了點頭,用顫抖的手把林靜緊緊地抱在懷裡。
【三個月前】
李大超對躺在自己身邊的女生說道:「我會為昨晚所做的事負責的。當我的女朋友吧!」
女生依偎在李大超的懷裡,輕輕地「嗯」了一聲。
「對了,」李大超說,「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
女生瞪了他一眼,冷冷地回答:「張小昭。」
【一周前】
楊小柔對自已的男朋友趙大勇說道:「我交工新男朋友了,我們分手吧。」
趙大勇向楊小柔望了一眼,反應有些冷淡:「哦。」
「不過現在他還在國外出差,三個月後才回來。」楊小柔語氣平靜,「在此之前,你繼續當我的男朋友吧!」
「好。」趙大勇淡淡地說,「不過每周一,三,五我要陪小雅。」
出場人物:
注:括弧內數字為人物2010年的年齡。
第一對戀人:陳英俊(24) 黃美麗(23)
第二對戀人: 周彬(24) 林靜(22)
第三對戀人: 李大超(25) 張小昭(19)
第四對戀人: 趙大勇(24) 楊小柔(20)
曼妥思山莊的人:主人馬尚掛(28) 女傭(18)
陳英俊,周彬,李大超扣趙大勇是從小就在一起的好友,小學、中學
和大學,他們四人都在同一學校念書,感情極極。大學畢業后,四人
雖然各奔東西,但彼此聯繫頗為密切,每周至少聚會一次。這天,他
們帶著自己的女朋友,來到了位於深山之中的曼妥思山莊度假。陳英
俊的女友叫黃美麗;周彬的女友叫林靜;李大超的女友叫張小昭;趙
大勇的女友叫楊小柔。
曼妥思山莊的主人叫馬尚掛,他跟陳英俊和黃美麗雖老朋友。山莊內除了馬尚掛還有一個女傭。
見面以後,陳英俊向馬尚掛介紹他的朋友們:「這位是周彬,這位是周彬的女友林靜;這位是李大超,這位堤他的女友張小昭;這位是趙大勇這位是他的女友楊小柔。」馬尚掛笑著向眾人打招呼。
這時候已經是傍晚時分了,眾人各自回房放下行李后,便來到山莊一樓的飯廳,享用馬尚掛為他們精心準備的豐富晚餐。席間,眾人談笑風生。
周彬笑著說:「陳英俊,聽說你跟黃美麗年底就要結婚了。美麗呀,這麼年輕就當新娘了,可真羨煞旁人啊。」
陳英俊望了黃美麗一眼,甜蜜地說:「是啊,我們已經拍拖七年了,也是時候進入人生的另一階段了。」
楊小柔瞪大了眼睛:「七年?奇迹!神話!」
張小昭嚮往地說:「真讓人羨慕。」
趙大勇淡淡地說:「陳英俊和黃美麗是模範情侶。」
李大超說:「陳英俊要結婚這消息一傳開去,相信不少女生會感到絕望。你們知道嗎?陳英俊可是萬千少女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陳英俊說道:「胡說!」
李大超笑道:「我沒胡說,大家可以作證。讀高中的時候,平均每個三天就有一個校外的女生跑到我們學校來,給陳英俊深送情書。高中三年,他收到的情書足以把在座各位壓死。」
陳英俊稍微提高了聲音:「哪有這麼誇張?都是過去的事,提來幹嘛?」
黃美麗十分大方地說「俊,大夥說笑而已,別那麼介意,反正我知道在我們交往的七年中,你對我始終如一,而我對你也是,這就足夠了。」
馬尚掛和眾人一同享用晚餐,但席間卻一言不發,對眾人的談論充耳不聞。
晚飯後,馬尚掛告別眾人,回到自己的房間。他的房間在二樓,其他的房間均在一樓。女傭在大廳看電視。陳俊英等人則自由活動。當時是晚上八點。
到晚上十點,女傭給馬尚掛打電話,想詢問他是否需要晚宵,然而馬尚掛房間的電話卻無人接聽。女傭來到馬尚掛的房間,竟然看到馬尚掛躺在地上,胸口上插了一把水果刀。女傭失聲驚呼,陳英俊等八人聞聲感到二樓,都為眼前的一幕而震驚。林靜是醫生,上前查看馬尚掛的情況,發現他已經氣絕身亡。
線索:
馬尚掛是在晚上八點到十點之間死亡的,兇案現場是馬尚掛的房間。
在八點到十點之間,女傭一直在一樓的大廳看電視,半步也沒離開過。通往山莊二樓的樓梯就在大廳,也就是說,任何人要通過樓梯前往二樓,女傭都能立即知道。然而事實上,在八點到十點之間,女傭沒有看到任何人通過樓梯前往二樓。
除了樓梯,一樓和二樓的唯一通道就是升降梯。不過這台升降梯的載重是45KG,超過45KG的人是無法乘坐這台升降梯的。
在陳英俊,周彬,李大超,趙大勇,黃美麗,林靜,張小昭和楊小柔八人之中,所有的男生的體重都超過45KG,而所有的女生的體重都不到45KG,換句話說,只有女生才能通過升降梯到達二樓。
以下是八點到十點之間八人關於自己的行蹤的供詞:
陳英俊:「我和黃美麗在山莊附近散步。」
周彬:「我一直在房間里睡覺。」
李大超:「我在飯廳,一邊與林靜聊天,一邊與張小昭視頻聊天。」
趙大勇:「我和楊小柔一直在房間里,我在聽音樂,她在看書,我沒看到她離開過房間。」
黃美麗:「我和陳英俊在山莊附近散步。」
林靜:「我在飯廳跟李大超聊天。」
張小昭:「我在房間上網,跟李大超視頻聊天。」
楊小柔:「我和趙大勇一直在房間里,我在看書,他在聽音樂。」
三條絕對無誤的線索:
1. 女傭不是兇手,她的證詞可信。
2. 兇手是單獨作案,沒有共犯。
3. 人物是活的人,絕非植物,動物,人偶,外星人。
問題:誰殺死的馬尚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