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9】—— 多事的馬戲團
近日,O省省城來了一家馬戲團,並決定常駐,生意極其火爆。全球各地的馬戲團愛好者紛紛慕名而來,不誇張地說,每天排隊的人比迪斯尼樂園的還多,往往現在下單隻能預定到明年的表演。與此同時,周邊的盜竊案頻率有所上升,往往都是隨身物品丟失,彷彿個別小偷就潛伏在人流中伺機作案。
休假的周警官帶著妻兒老小也來觀看馬戲團表演,聽說附近的盜竊案頻率上升,就偷偷地展開走訪。最終,他把目標鎖定在三名嫌疑人身上:
餐廳招待,32歲。此人負責接待一家本地知名餐飲的顧客,面上溫文爾雅,但這家店每天都有食客報案說丟東西。
酒店服務員,45歲。此人在當地一家三星級酒店工作,雖然檔次不是最高,但價位實惠,受廣大遊客的青睞。該酒店內也發生了多起盜竊案,但是監控解析度太差
租賃公司前台接待,38歲。他負責這一片的租車業務,但這家公司經常接到強買強賣和強制推銷、霸王條款等投訴。
在審訊中,三個人分別做出以下交代:
餐廳招待:「我就是一個招待,不可能偷那麼多東西,店裡確實經常發生盜竊案,但我估計是流竄作案,我本人絕對沒有參與。」
酒店服務員:「不可能是我。我非但不沒有非分之想,還在前台牆上貼了一條『請小心扒手』的字幅,你們看,就在我身後。」
租車公司接待:「霸王條款是我老闆定的,我也沒辦法。強制消費也是根據這些條例定的,我怕丟飯碗才幹這些缺德事。實際上我每天下班都會去附近的廟裡燒一炷香表示懺悔。」
周警官仔細想了想,有了些眉目
那麼,究竟誰的嫌疑最大?
一天,苡肆大偵探接到報案,一位名叫William Smith的先生珍藏的郵票失蹤了。苡肆接到報案后立即趕到現場。
「我平時就將郵票塑封起來當做書籤用。前兩天我要出差,就將它放在這本書的5和6面之間,今天回來就找不到了。」Smith先生著急地說到。
苡肆拿起Smith先生指的書,翻開了封面,只見第一面右下角標著數字「1」,Smith先生又向後翻到了第二面,左下角標著數字「2」。直到翻完了整本書,苡肆也沒有看見郵票書籤。
「您是說這本書的5、6面嗎?」苡肆問到。
「是的,我不會記錯的,我還記在了我的日記本里!」Smith先生說著,還展示出了自己的記事本。只見本上寫著「5月6日,晴。今天看了一本書,很發人深省。只可惜只看到了第5、6面就得去趕飛機了。把郵票書籤夾在這兒,希望回來后能找個安靜的下午把它讀完。」
苡肆看了看他的記事本,又看了看手中的書,說到:「您還是說實話吧,先生。」
那麼,事情的真相是什麼呢?
【O省迷案 41】—— 法院推理(5)
2004年,O省高院規定,如果在侵財性犯罪中致人死亡的,不論數額,一律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規定事實后,一名職員稱:「這條規定並沒有很好得實施,因為我剛剛看到一個詐騙犯因為過失致人死亡被僅僅被判了有期徒刑七年。」
這名職員錯誤地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