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帶一,怎麼?要得起嗎?」
「算了算了,過」
「哎呀,這怎麼能過呢?這下牌可不好打了」
很明顯,一桌賭鬼正在半夜於一荒廟中玩鬥地主,不過看得出他們賭注不大,不然也不會邊打牌邊聊天。
「劉兒哥,你還玩啊,這都快十一點了,再不回家,不怕跪搓衣板啊?」坐在板凳上的一人說道。
「狗子你不懂,劉兒哥叫做死豬不怕開水燙,十一點回去要跪,十二點回去也是跪,還不如多玩個幾把」坐在劉兒哥旁邊的林兒哥說道.
「哎呀!打牌就打牌,幹嘛又聊我家事來了,要不是林兒你十點說肚子痛,回去拉了趟茅坑,用了進二十分鐘,我們早就玩的盡興回家去了」劉不耐煩的說道。
「額...怪我怪我,不說了,繼續,繼續打」林說道。
「咦?我放桌上的雞腿呢?是不是被你們給偷吃了!?」劉說道。
「哎喲!我的哥!誰沒事偷吃你的雞腿啊?好好摸你的牌吧!」林像是嘲笑般的向正在發牢騷的劉說道。
「喂!那是什麼?怎麼還發著光呢?!」坐在林對面的狗子驚呼!
「什麼東西啊?」林劉都朝向狗子望著的方向看了看。
「天啊!是火!著火了!那不是我家方向嗎?那裡就我一戶人家!肯定是我家著火了!還愣著幹嘛?救火啊!」林丟下牌,急忙跑過去,林,狗子二人緊隨其後。
「林,你看,火勢那麼大!如果你老婆在家,火勢不可能那麼大,你老婆會察覺火災發生及時撲滅的!所以你老婆應該不在家,所以你老婆不會有事的!」看過一些古書的劉兒哥邊跑邊向林解釋道。
「可是,我去上廁所時,我老婆在正房睡著呢!」
「什麼!!」
不到十分鐘,一行人跑到了林的家,原來不止是一處著火,正房火勢並不大,而離正房不遠的放木柴的柴房火勢洶猛!
「快!快救火啊!先救主房卧室的!我老婆應該還在裡面!」林急忙隨手拿起一個桶,慌張的跑向井口,狗子,劉見狀也幫忙救火!
很快,主房的火先行撲滅,但是裡面並未發現林的老婆。
三人帶著一股焦急的心情開始救柴房的火,或許焦急是對的,不過他們開始恐懼了!
火被全部撲滅,柴房面目全非,讓人恐懼的是柴房中多了一具焦屍!而這屍體,正是林的老婆「宋」。
「是鬼火!是鬼火害人!」眾人驚慌失措!
第二天,三人將這事報告給了村長。
村長發話了:「一個星期以來,我們這裡已經陸陸續續發生大大小小十餘起火災!火災無一不是某家柴房先無故生起一陣煙,然後突然燒著了火,恐怕是我們上山打獵得罪了天!沒想到這次居然死人了!鄉親們!今日午時!全村人參加一場祭天活動!」
愚昧結束於那位年輕的警員的到來,他是剛被調到這個極為偏僻的村莊來的。
他年輕氣盛,似乎與這農村風氣格格不入,他沒有參加祭天活動,而是去了林家,找到了宋的屍體—仍安靜的躺在早已燒沒了蓋的柴房中!
屍體沒有想像的那麼糟糕,宋的後腦勺很明顯留有被重擊的痕迹!
「喂?總局嗎?這裡很可能發生一起殺人案,需要協助!」
第三天,局裡調了許多偵查員,而村裡,還在進行祭天儀式。
果真!宋肺部無煙!宋不是被燒死的,而是生前被人掐死的!兇手趁其不備,先打暈她,然後掐死她,再扔到柴房!
第四天,祭天儀式結束,警方找到了主持祭天的王法師,王不知道借近幾日火災頻發的事作法事賺了多少錢了!看到警方,他很驚訝,把很明顯有被火燒焦的右手縮進褲兜里。
這天下午,警方又來到了目擊者劉,狗子兩家,狗子原名姓苟.
劉供詞:其實,我還是覺得這是鬼火作祟!案發當天我那雞腿不見了就是證明!當時林兒哥回去上廁所,我之後也肚子痛回去上了個廁所,來回也就二十來分鐘,雞腿就不見了!還有吧...其實...狗子那人...跟宋...有一腿...哎!別說是我告訴你們的啊!林估計還不知情呢!
苟供詞只是概括了當晚的事情,當警方詢問其是否有偷吃劉雞腿時,他急忙否認!警方發現其褲腳上粘有從林家到荒廟的捷徑路上特有的刺球。
第五天,警方找到了林,其實林知道宋苟二人的事,只是一直未道出來,出於顏面。
是綠意下的殺意?還是金錢下的過失?還是鬼火害人?一連串問題撲面而來,湧向那位年輕的警員。
Q:關於鬼火,誰是犯人?簡要說明理由。
關於殺人案,兇手是誰?簡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