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與某客運出租公司簽訂車輛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1年,租金每月3000元。在租賃期內,張某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分以外的由張某承擔。雙方同時約定,在1年內不得終止合同,違約金5000元。合同簽訂后,張某繳納了第1個月的租金,客運出租公司亦將出租經營所需行駛證、道路運輸證、車輛購置稅證明、計價器檔案、公路運輸管理費發票各一份,車鑰匙三把交給了張某。合同簽訂后1個月,張某將車鑰匙歸還,客運出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嗎?
某印刷廠與某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印刷廠租賃租賃公司膠印機一台,租期3年,每月支付租金8萬元。合同同時約定,如果租賃設備發生質量問題,印刷廠直接向設備供應商交涉。合同簽訂當日,租賃公司按照印刷廠要求,與供應商簽訂買賣合同,租賃公司支付給供應商購買租賃設備款300萬元,供應商按約向印刷廠交付了租賃設備。但是印刷廠自第2年起,未按約支付租金。租賃公司催款未果,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嗎?
某廣告公司與某酒店簽訂屋頂租賃協議,雙方約定廣告公司承租酒店的屋頂並設置廣告牌,年租金2萬元,先付后租,每半年支付一次,租期2年。雙方還約定,如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繳納租金,則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撤銷屋頂廣告,所有損失由承租方負責。合同簽訂后,廣告公司支付首期租金1萬元,隨後投資3萬元在酒店的屋頂上設置了5個廣告架(依約其所有權歸酒店)並設置廣告牌。第二筆租金到期后,廣告公司一直沒有支付租金。酒店能否以合同約定的條件出現了,而要求解除合同?
某服裝店曾加盟某服裝公司,經過3年的合作,該服裝店掌握服裝公司在該省的銷售渠道、客戶名單等重要商業信息。第3年時,服裝店解除與服裝公司的加盟合同,更名為服裝銷售公司。服裝銷售公司利用所掌握的服裝銷售渠道以及客戶名單等信息,使公司的業務規模不斷擴大。而服裝公司的主要客戶被服裝銷售公司挖走,業務量日漸縮小。服裝公司認為服裝店違背保密義務,其能要求服裝銷售公司承擔責任嗎?
今天,麟界街的淺妤家失竊了,不見了一串珍珠項鏈。大偵探藍魔劍聖聽到信息便第1時間趕到現場。並封鎖了信息。經過調查,一共有5個嫌疑人,花匠蘇麟,流氓童童,淺妤的仇人寧研和林軒,有前科的小賊天策。項鏈是在5月20日被偷的,具體時間未知。
花匠蘇麟和淺妤有些過節,而且5月20當天上午去找過淺妤。有人聽到他罵淺妤。流氓童童早就聽說淺妤是個土豪,想問他借錢,但淺妤一直不肯借。5月那天晚上有人看到他從淺妤家裡爬出來。寧研之前被淺妤騙過一大筆錢,所以一直對他恨之入骨。當天上午有人見到他拿一個袋子從淺妤家出來。而林軒和淺妤有深仇不是一天倆天的事了,早就想殺死淺妤,然而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天策是一個小賊,早就聽說淺妤有珍珠項鏈,5月那天晚上有人見到他從淺妤家的後門走出來。以下是問他們5月20在哪並告訴他們淺妤家失竊了的回答請推理一下誰是兇手:
蘇麟:啥子?你問俺5月20日在哪?俺是花匠嗎,當然是在培養花朵啦,不然你以為俺在哪?
不過我去找了一次淺妤,我看上了他的一朵蟹爪蘭,叫他賣給我,然而他居然出天價。。於是我就出去了,什麼都沒有做。
流氓童童:5月20?那天我在泡一個漂亮的小姐姐,叫寧研,後來她去了淺妤家,我也就跟著去了,咋了?關我什麼事情?不是說我去淺妤家就有醉吧。。好吧我偷了一點錢,到時候賠給他就是了。
寧研:我那天不過是去找淺妤聊聊天,路上還遭到一個叫童童的小流氓,沒怎麼理他,淺妤人看起來挺好的,但也只是看起來,淺妤家失竊了嗎?真好,這個死騙子。
林軒:我當天約淺妤出來算算當初他和我的仇,但他並不理我,於是我跑進他家裡揍了他一頓,蘇太太寧研也在,她也和淺妤有仇,只是不知道她為什麼不幫我。我也不管什麼就跑出去了。
天策:什麼!他家失策了!哪個天殺的!我要偷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為什麼從他家的後門出來?那是因為...
大偵探藍魔劍聖做完記錄后並沒有急著什麼,想了一個晚上也沒想出什麼。第2天的上午,他依然沒有睡著。「花開了。」淺妤說道。淺妤家的院子里種滿了蟹爪蘭。他看著桌子上的物證,珍珠項鏈上的一顆珍珠,是他昨天在蟹爪蘭裡面找到的。藍魔劍聖突然想到了什麼,然後把一個人帶到淺妤家和淺妤對質,說出了自己的推理,那個人無奈的承認了珍珠項鏈是他偷的。
請問,那個人是誰?
(解析有彩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