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廠經營決策失敗,導致資金周轉不足,董事長陳某想賣掉部分化工產品。某貿易公司得知該消息后,主動與陳某洽談,提出他們的價格低於市場價一成,但要用現金支付,以幫助化工廠度過危機。化工廠經過內部協商,終於簽訂此合同。化工廠由於忙於應付債務而沒有了解市場信息,他們出售的化工產品在南方市場上突然走俏,價格是他們售價的兩倍。1年後,陳某了解到該信息,於是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合同。
請問,該合同能撤銷嗎?
某服裝公司因業務需要向外訂購某種特殊布料,但是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回應。交貨日期一天天逼近,該公司十分著急。某商貿公司得知后,提出願意以市場價的三倍出售同樣的布料。服裝公司明知這是一份高價買賣合同,但還是與該商貿公司簽訂了合同。可是半年之後,服裝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該合同無效,要求商貿公司返還布料款。商貿公司認為服裝廠是過河拆橋,堅決不返還布料款,並堅稱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的,是有效合同。該布料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某大型超市的經理蔣某得知某糧油公司引進了一套生產食用花生油的設備,用該設備生產出的花生油不僅質量好,而且出油量高,其價格相對低一些。於是,蔣某與糧油公司聯繫,要求定購大量花生油。糧油公司表示該設備正在調試,要1個月以後才能正式生產。2009年6月20日,雙方簽訂合同,約定合同在1個月後生效,加上生產日期,糧油公司8月1日交貨。到了約定時間,糧油公司沒有按約定交貨,蔣某又與其約定了5天的寬限期。但是糧油公司還是未能按時交貨,15天後糧油公司通知蔣某貨物已經發出,蔣某稱拒絕接收貨物,並要求糧油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請問,糧油公司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劉某從事家禽養殖已經5年了,現在隨著產品的增多,需要增加冷庫。劉某與當地某冷庫協商,希望租用對方一個冷庫。雙方在電話中協商得很好,劉某提出冷庫更新製冷設備就合作。簽訂合同時劉某還是不放心,附加了一句:「如果甲方更新設備,我們就合作。」2個月後,冷庫方通知劉某,冷庫已經更新完畢,劉某可以使用了。劉某到冷庫實地查看,發現冷庫製作粗劣,設備不精,所謂更新設備只不過是將舊設備清洗了一遍,達不到希望的冷藏目的。請問,合同有效嗎?
梁某的一人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以自己價值50萬元的房屋作抵押,向姜某借款30萬元,借款期限為6個月。雙方因為忙於工作,並且對房屋抵押沒有經驗,並未將房屋進行抵押登記。姜某覺得他們是多年朋友,出於情面僅要求梁某將被抵押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由其保管。半年後,梁某無力還債,姜某遂訴至法院,要求實現其對該房屋的抵押權。法院認定雙方簽訂了抵押合同,但是沒有進行抵押登記,抵押權沒有設立,沒有支持姜某的訴訟請求。二人簽訂了抵押合同,沒有登記就無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