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下過了雨, 到了一個晴朗的午後,探長布魯斯和警員們發現了一具女屍,屍體倒在公園的土地上,被人殘忍的殺害。 死亡時間是在早上。
法醫在解剖屍體時發現死者死因是被人毆打致死,而且死者的身體肌肉性能非常好,這表明一般人是打贏不了她的也很難打死她,所以布魯斯判斷兇手是一名強壯男性。
在對死者生前的人際關係調查中警方發現了一位非常可疑的嫌疑人叫湯姆,湯姆是死者的前男友,不知為何吵架。而且湯姆還是健身房的教練,身體很強壯。 重要的是在案發時間內他也無法提供有效的不在場證明。
布魯斯探長正在想著有什麼證據能證明的時候,調查員找到了在屍體附近的疑似兇手的腳印,將其與湯姆的腳印比對后大小一致。警員們這時認為真相大白了,那麼,偵探們,你們覺得這會是湯姆的腳印嗎?為什麼。
在一次漫展上,有許多扮演成漫畫人物的人。本是一場歡樂的漫展但是不幸的事情發生了。本來這次漫展邀請來一位有名的鋼琴家來彈奏音樂,但是還沒彈奏之前他被發現死於房間里。但是因為有人聽到慘叫聲后馬上破門而入並報警,又請警衛封鎖現場。所以沒人逃出漫展。警長馬上去調查現場,一進門就嚇了一跳,那位死者蒼白的臉朝著警長並看到地上用血寫的91,警長心想這應該是死前訊息了吧。經過調查發現有四位嫌疑人分別是扮演成鳴人,金木,死神,哆啦A夢的人。問兇手是誰?
我是LIEK,現在正和青衣一起吃晚飯。
「青衣姐姐難得來一趟,多吃點!」我笑嘻嘻地把菜夾到她碗里。
「還別說,你這椒鹽排條味道真是不錯。」青衣嘗了一口,點點頭。
「那是當然,今天可是我親自下廚,食材都是精挑細選的,新鮮的很。」我也吃了一塊,「可惜沒能把他請來。」
「他是誰?難不成……」青衣想了想,「是KEIL嗎?」
「……嗯。」
「這個KEIL到底是誰啊?」青衣吐出一根骨頭,問道。
「一個朋友。」我嘆了口氣,「很好的朋友,可惜見不到他了。」
青衣見狀,沒有再多問:「好啦,別扯遠了,吃飯!」
「嗯,嘗嘗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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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後,我和青衣坐在沙發上聊天。
「你等會,我去裡屋拿點零食出來。」我站起身。
「去吧。」
當我回來的時候,青衣卻不在客廳了。
我一愣,快步走進廚房。
「啊!這是什麼?!」
「不要!!!」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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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不在場證明推理題】
冀珍和歐陽芳見馬祥瑞等人正在處理現場,於是出來吃飯。歐陽芳說:這次案件又讓你解決了!你現在幹嘛呢?當警察了?冀珍笑著說:我怎麼會當警察?我這樣還不把公安局局長氣死?歐陽芳說:那當偵探了?冀珍說:想當偵探不光要靠敏銳的頭腦,還要會武功,不然死的快。我現在是無業游民,反正有老媽養著,我就是一輩子什麼都不幹都沒事。你呢?現在幹什麼?歐陽芳說:我現在在一家公司當推銷員。冀珍說:要不我個給你介紹去那兒上班?歐陽芳搖搖頭說:不了,謝謝。我真沒用,什麼都靠你幫忙。冀珍說:別這麼說,咱倆是好姐妹嘛!歐陽芳說:每次都是你幫我,我都不知道該怎麼感謝你了。那次就是。冀珍說:哪次?歐陽芳說:就是上高中的時候,我到學校圖書館去打工的那次啊。(以上廢話只是為了銜接我寫的所有關於名偵探冀珍的故事,如果只看這個故事,可以忽略以上內容。)
冀珍幫歐陽芳在學校圖書館找了份打掃衛生的工作。下午六點半,冀珍叫歐陽芳去吃飯,歐陽芳還沒有忙完,於是冀珍到旁邊超市買東西等歐陽芳。七點,歐陽芳給冀珍打電話說忙完了,然後去吃飯。七點半,歐陽芳接到班主任黃雲的電話,叫歐陽芳馬上到圖書館來一趟。冀珍和歐陽芳急忙來到圖書館。
倆人來到學校,見幾個警察正在忙碌著。原來,保安七點按例巡查學校,七點十分的時候,發現圖書館旁邊的雜物室拉著窗帘,裡面關著燈。保安趕到好奇,因為有個叫明光的老師喜歡上了素描,每天都來這裡畫畫,而且窗帘(窗戶上有鐵絲網,無法從窗戶進入)從來沒被拉上過。保安感到好奇,所以回保安室拿鑰匙查看,結果發現明光被打暈了。保安急忙叫了110和120。馬祥瑞帶著警察趕了過來,經過調查發現:圖書館和雜物室的鑰匙是放在一起的(打掃圖書館的吸塵器等雜物也放在雜物室里),鑰匙只有明光、歐陽芳和保安有,而且是特製鑰匙,無法複製。明光的錢包從圖書館前台發現了,明光的鑰匙就在錢包里。於是,馬祥瑞給黃雲打了電話,把歐陽芳叫過來了解情況。
明光是被一個石膏像襲擊的。當時,雜物室書櫥上有七個石膏像,但是現在都被打碎了。保安六點十分的時候,經過雜物室,向裡面瞥了一眼,沒發現任何情況。沒有看到明光,七個石膏像也是完好無損的。明光被人移動到桌子後面,如果不進屋的話,是不會發現明光的。
因為明光昏迷不醒,無法從他那裡了解情況。明光的妻子一直在加班,沒有時間犯罪。
楚銀鳳五點半的時候就把鑰匙給了歐陽芳,然後回宿舍睡覺,到六點半別人回宿舍楚銀鳳才醒。
歐陽芳說:明光老師錢包六點左右的時候發現圖書館前台,但是沒有打開裡面,所以不知道裡面有什麼,也不知道是誰什麼時候落下的錢包。由於這是第一天上班,有點累,所以偷懶沒有用吸塵器拖地,所以也沒去過雜物室。七點的時候就急忙去找冀珍吃飯去了,走的方向和雜物室的方向相反,所以也不知道雜物室的窗帘拉上沒有。
另外,有一個叫何珊珊的女孩也證實在六點三十分,七個石膏像還在,而且還拍了一張照片(照片如下)。何珊珊是個攝影愛好者,經常拍些照片。由於自己的照相機壞了,所以在六點十分的時候向黃雲(何珊珊是冀珍隔壁班上的同學,和冀珍是同一個老師教。)借了一個照相機。這個照片就是用黃雲的照相機拍攝的。何珊珊一直在附近拍照,但是沒看到任何嫌疑人,也沒看到明光。
六點到七點的時候,同學們都在吃飯,所以沒有其他證人。
由於六點半以後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只有歐陽芳,所以馬祥瑞要把歐陽芳帶走調查。冀珍憤怒的說:歐陽是我的朋友,我相信他不會做這種事的!一定是有人想陷害他!我一定會查出真兇的!冀珍仔細看了看照片說:這點小問題我這個大偵探已經解決了!我知道誰是兇手了。請問:兇手是誰?
只有頭顱的殺人事件!
牛達華(簡稱達華)是大學一年級生,個同學都稱他為「千杯不醉牛達華」因為他酒量驚人,自幼父母意外身忙,但有一筆可觀的遺產連保險金令他在18歲生日之後可以繼承,他面容清秀乾淨,有幾分溫柔,感覺令人覺得他像女生,而他可是IT的專才,有兼職寫程式賺取可觀的外快!
一天晚上,他和同學周婉紅,牛紫燕和張心愛三個美女同學一起參加酒吧的化妝酒會!
周婉紅(簡稱小紅)是達華前女友,後來大家性格不合,和平分手,再見亦是朋友!
牛紫燕(簡稱小燕)是達華的雙胞胎妹妹,與達華外形十分相似,表面上兄妹關係好好,可是暗地跟哥哥有遺產上有爭議,跟哥哥一樣是IT高手!
張心愛(簡稱小愛)是城市著名富豪張嘉城的獨生女,追求者不少,帶有點嬌氣,一直愛慕達華,可是多次被小燕冷嘲熱奉,使她顏面盡失!
當晚他們玩得十分盡興,一直到半夜才離去,當他們準備回宿舍的時候,發現小燕不見了,到第二天在現場發現了小燕的頭顱,身體卻不知去向!
警方重案組劉警視調查的時候一邊找人調查死者身體的下落,另一邊就帶了這三個嫌疑犯回來問話!
小紅臉色蒼白,沒說過一距,口供如下:我和她是好朋友,怎麽要害她?嫁禍給達華,用得著那麽狠毒嗎?當時我一直跟達華喝酒猜拳,周圍的人都可以作證!「
小愛則一臉不屑,戴了一副墨鏡,口供如下:「這個賤人真是有報應,我哪知道她被誰殺?我在酒會完了之後就讓司機開車載我回家,司機就是我證人啦!」
達華臉上的濃妝還沒卸下,依舊帶著假髮,一直低頭痛哭,酒味濃重,走路不穩,聲音沙啞,以下是他的證詞:「我都不知道妹妹為什麽被殺了還要剩下頭顱!我最近重感冒還沒好,除了IT上的問題就沒跟她說過什麽話了,當時我一直看著別人跳舞,小紅可以作證!」
劉警視在他們盤問中聽不出問題,可是在思考兇手為什麽殺完人要剩下頭顱的時候,發現三人中某個人有很大的問題,最後查出(他/她)就是真正殺害死者的兇手,那麽請問兇手是三個人之中的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