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夜裡10點左右,小島正要入睡,忽然聽見門鈴響了起來。他打開門一看,只見一個瘦高個兒的男人正冷冷地盯著他。小島見到來人正是他一再躲避的債權人中村,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
中村一把推開小島,氣勢洶洶地走進房間,抬眼朝室內環視一周,冷笑道:「嘿,好漂亮的公寓呀!這是用我的錢購置的吧?」接著大聲威脅說:「別再躲躲藏藏了,快把錢還給我,不然我只有到法院去控告你了!」
「錢,明天如數還你。」
「這話算數?」
「請相信我。來,好久不見了,干一杯吧。」小島一面連連道歉,一面忙從冰箱里取出一瓶啤酒。趁中村不備,便掄起酒瓶朝中村的腦袋砸去,中村連哼也沒哼一聲,就應聲倒在了地上。
小島砸死了中村,慌忙把屍體背到停車場,用汽車把屍體運到郊區,扔在了公園裡。回家后,他立即來了個徹底大掃除,用毛巾擦掉留在桌子和椅子上的指紋,連門把手也擦得乾乾淨淨的,直到覺得房間里再也沒有留下中村的痕迹了,才長長地吐了一口氣。第二天一早,小島剛起床,就聽到一陣「咚咚咚」的敲門聲。他打開門一看,竟是警長山田和偵探段五郎。
山田警長臉色嚴峻地問道:「今天早晨,我們在公園裡發現了中村的屍體。在他口袋裡的火柴盒背面,寫著你的地址。昨晚上中村來過你家嗎?」小島連忙說:「昨晚誰也沒來過,我已經一年多沒有見到他了。」
這時,站在一旁的段五郎淡淡一笑,說:「不要說謊了,被害者到這兒來過的證據,現在還完好地保留著呢……」
沒等段五郎把話說完,小島力竭聲嘶地叫道:「在哪裡?拿出證據來!」「安靜點,瞧,在那兒!」小島順著段五郎指的地方一看,頓時嚇得面如土色——在那裡確實留下了中村的指紋。
那麼,段五郎指的地方到底是哪兒呢?
大提琴手張鳳萍躺在一輛黑色的小轎車裡,身中兩彈:第一顆子彈從右大腿穿過,在黑色的緊身裙上留下了一大塊血跡;第二顆子彈是致命傷,射穿了她的胸部。車子就停在她的住宅門口,車內還有一把大提琴。
據曹大生探長推斷,她遇害的時候應該是晚上8點左右,離她在國家音樂廳的演出時間僅差了半個小時。
曹探長分別取得了三個人的證詞。
第一份證詞來自發現張鳳萍屍體的房東太太,她說:「張鳳萍打算出席音樂會但不參加演出,因為她與李顯——樂隊里的一個同事鬧翻了。為此,她一個星期都沒有練琴,那把琴一直擱在車上沒動過。」
第二份證詞來自張鳳萍的同事李顯,李顯堅持說與張鳳萍已和好,而且張鳳萍已經答應參加演出,並和她約定像以往那樣8點10分駕車去接她然後一起去音樂廳。但他空等了一場。
第三份證詞來自樂隊指揮王森,他說張鳳萍完全可以在不排練的情況下出色地演奏,因為音樂會的曲目已反覆上演過多次。
聽完三份證詞后,曹探長立即判斷出三個人中有一個人在撒謊,你知道是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