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奇從剛才開始,一直注視著坐在吧台的美女,總覺得似曾相識,但就是想不起她是誰。
這個女人用她纖細而塗著紅色指甲油的手端起酒杯,慢慢喝著雞尾酒。喝完,即起身起開。她剛走不久,馬奇終於想起她就是警方懸賞捉拿的詐騙犯。
於是,馬奇小心地包起那個女人用過的酒杯,趁侍者不注意的時候跑出了酒吧。那女人已沒了蹤影。
馬奇把酒杯交給了警方,奇怪的是,酒杯上竟沒有這個前科累累的通緝犯的指紋。
她並沒有帶手套,也沒有看到她擦掉指紋。
但這個女人為什麼沒有留下她的指紋呢?難道她真的沒有指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