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君,小青,巧巧,4個人是麻吉(麻吉是指很好的朋友關係),有一天小青死了,警察懷疑77,君,巧巧是嫌疑人,所以分別打電話給三個人
警察:「您好,我是本市警察局的警察,很不幸的通知你,你的麻吉昨晚在外面被人謀殺,我們希望你能來趟警局配合我們調查」
77;「什麼?死了?太恐怖了,幸好我沒有夜晚出門的習慣」
君:「死人了?簡直不幸,我一定要找到兇手為我麻吉報仇」
巧巧:「什麼?怎麼回事,小青怎麼會死,難以置信」
警察掛掉電話后立刻知道了兇手是誰,請問,兇手是誰,為什麼
據S市的衛生檢疫部門統計,和去年相比,今年該市腸炎患者的數量有明顯下降。權威人士認為,這是由於該市的飲用水凈化工程正式投入了使用。
以下哪項最不能削弱上述權威人士的結論?( )。
女主持人維納斯乘飛機飛到美國紐約,在途中,吃了朋友送的巧克力之後就中毒身亡。因為飛機已經飛入美國領土,所以美國警察局負責調查此案。他們向維納斯旁邊的人確認過,那盒巧克力在上機前沒有拆封過,因此排除了送巧克力的人的嫌疑。而當時在維納斯身邊的又能接觸到她的人,只有跟隨她上機的替補主持、化妝師和攝像師。警察局的傑就找了這三人來警局做了口供:
替補演員:我坐在死者對面的座位,一直在和她聊主持節目的事。
化妝師:我是坐在普通艙的,在途中和維納斯化過妝。
攝像師:我一直坐在維納斯後面,因為攝像機有點壞了,所以一直在修。
傑調查到這三人都和死者有過過節,但僅憑動機是不能將任何一個人定罪的。這時當時在機上的服務員向警方提供了一個線索。
服務員:我送餐的時候,因為死者太困倚在了旁邊的男人肩上,那男的就打了死者一耳光,之後死者吵了起來,她和其他服務員勸住了死者。
傑聽完服務員的證供后,突然茅塞頓開,說:「我知道兇手是誰了!」
請問兇手是?
某倉庫失竊,四個保管員因涉嫌而被傳訊。四人的供述如下:
甲:我們四人都沒有作案。
乙:我們中有人作案。
丙:乙和丁至少有一人沒有作案。
丁:我沒有作案。
如果四人中有兩人說的是真話,有兩人說的是假話,則以下哪項斷定成立?( )。
林林,小川,彥妮,阿亮,一新,是5個非常要好的朋友,合開了一家大型商務公司,因為林林的失誤,導致大家賠的傾家蕩產,各自都給別人打工去了。為此,幾人對林林都有意見。
小川住在林林的對樓,平時與林林基本不接觸,賠錢后更是各走各的路了。
彥妮與林林住鄰居,彥妮住在5樓,林林住在3樓,兩人平時經常串門。
阿亮住處比較遠,是在上大學的時候認識的林林,在校期間兩人合作一直很愉快。
一新是林林最好的朋友,在一次意外中林林得到了一新的幫助,所以兩人關係也不錯。
小川,彥妮,阿亮,一新,是通過林林認識的,幾人關係很好,但是從現在賠錢來看,沒有一個人不恨林林的。
2009年3月28日
晚18點25分
林林:「親愛的妖兒,快點來嘗嘗我做的晚餐,這可是新學到的哦。」
妖兒:「你就知道吃,就不能研究點別的啊。算了,本小姐笑納了。」
說著兩人一起走向餐廳。
妖兒是林林的女友,在本市郊區的一所大學上學,因為住校原因,一星期才能出來一次,探望林林。之前一起逛街時,一新當過一次電燈泡,但是後來朋友們發現,妖兒喜歡的是一新,可是誰勸林林都不聽。為此兩人約會時林林會提前拒絕掉所有的事情。
星期五妖兒打電話給林林說周六來他家。林林早就做好了準備,迎接『回歸』的妖兒。
兩人邊吃邊聊,在吃到一半時,林林的手機響了,林林平時習慣在家時將手機放在裡屋。
林林:「抱歉,等我一下,我去接個電話。」
妖兒:「真忙,快去,快去。!」
林林接完電話回到餐廳。
妖兒:「是哪位美女給你打電話了?」
林林:「什麼美女,也不知道是誰,是個隱藏號碼打來的,還沒說話,估計是打錯了吧。」
兩人繼續邊聊邊吃東西,林林吃了口蛋糕后突然倒在地上,妖兒嚇得立刻撥打了緊急電話,並且報了案。急救人員感到的時候林林已經死亡。通過警方勘察,現場的飯菜有被咬過的起司蛋糕1快,炸雞排2份,咖啡兩杯。奇怪的是有兩個蛋糕碟,也就是說妖兒的那份不見了。而且林林的餐具及晚餐上有毒,而妖兒的那份卻沒事。警方在將妖兒帶回警局審問。
妖兒將事情經過說了一遍后,警察繼續盤問。
警察:「能具體說一下林林接完電話后發生的事情嗎?」
妖兒:「好的,是這樣的,我們一起吃飯,那塊麵包是我吃掉的,林林接完電話回來后,吃下了一口麵包,便倒在了地上,當時我嚇壞了,真的不知道怎麼辦.....。」說著,妖兒痛苦的捂著雙眼。
警察調出林林的電話詳單,一星期內,通話記錄表明只有星期五星期六兩天內接打過電話。其中周五的呼入電話順序為:
上午:小川,一新,妖兒,彥妮。下午:阿亮。
呼出電話為周五下午16點30分時給妖兒打的一通電話。
周六無呼出電話。周六晚18點56分有一個隱藏號碼呼入。
這時,現場勘察人員打來電話說死者身上有一個錢包,一部手機。在死者的身上發現多出地方有毒。驗屍人員做出的死亡結果是砒霜中毒。死於19點鐘左右。在現場時,林林的鄰居提供了不少線索,說周五那天下午,聽到林林家有爭吵聲,便想過去敲門時,看見經常來林林家的一名男子,氣沖沖的在林林家出來。周五晚上21點左右聽到林林家的門鈴先後響了2此。據鄰居形容,那名男子與一新很像,於是警察傳喚一新來到警局。
警察:「能說一下周五下午的事情嗎?」
一新:「周五下午我原本跟林林約好一起去科技市場辦理事情,但是當我下午來到林林家的時候他卻告訴我不去了,說是周六妖兒要來,所以下午在家準備,我當時火就大了,每次都是決定要做什麼事情的時候因為妖兒他就會放棄,我們吵了一架,我氣的實在受不了了,就回自己家了。這點他鄰居可以作證,他鄰居看見我走了。」
警方叫來了其他的人,一同詢問了他們打電話的通話內容及有沒有去過林林家,他們的回答全部都是打電話過去聊公司的事情,沒有去過林林家。
通過案件來看,這之間到底有什麼隱情誰都不知道,看似很簡單的事情似乎有複雜了。不能排除嫌疑人撒謊的可能,兇手必定在這5人之中,到底是誰殺的人呢?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警隊隊長說暗自已經可以結束了,因為我知道是誰了。你知道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