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富翁在寓所遇害,4个嫌疑人受到警方传讯。警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在富翁死亡当天,这4个人都单独去过一次富翁的寓所。
在传讯前,这4个人共同商定,每人向警方做的供词条条都是谎言。这几个人所做的供词是:
约瀚:我们4个人谁也没有杀害富翁。我离开富翁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罗伯特:我是第二个去富翁寓所的。我到达他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旦尼:我是第三个去富翁寓所的。我离开他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莫里森:凶手不是在我去富翁寓所之后离开的。我到达富翁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你知道这4个人中,是谁杀害了富翁么?
一袋10磅的新鲜土豆一般值2美元,而脱水的速食土豆平均每磅值3美元。可以得出结论,一些消费者为了方便愿意支付15倍的价格,因为这种方便食品的销量在持续增加。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指出了上面的论证有较大的缺陷?
A、购买方便的2磅一包的新鲜土豆每袋1美元,或者讲比10磅一包的新鲜土豆贵2.5倍
B、因为新鲜土豆有80%的水分,每磅脱水土豆相当于5磅新鲜土豆
从前有一个老翁,花甲得子,兴奋异常,结果中风不起,在床上拖了五年,临终前,他给五岁幼儿和女婿,留下了一份遗书,遗书这样写着:“六十老儿生一子人言非是我子也家产田园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争执” 数年以后,幼子成年,要与姐夫分家。家产田园归谁呢?两人争执不休,只好去衙门可官司。女婿申辩道:“岳父大人写得清清楚楚:六十老儿生一子,人言,“非我子也!”家产田园尽与付与女婿,外人不得争执“县令对无标点的遗书仔细琢磨,想出另外一个点法,把遗产断断与了幼子,试问县官是怎样标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