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偵探在自家附近的公園裡散步時,發現空地中央處仰面躺著一個年輕女子。人已經死了,其左胸上插著一把細長的沒有護手的日本刀。大概被刺中后沒走幾步便氣絕身亡了。
可是,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以屍體為中心半徑25米範圍內,只留有被害人高跟皮鞋的鞋印,卻不見兇手的足跡。因剛剛下過雨,地面仍濕漉漉的,鬆軟的地面上清晰地留著被害人的高跟鞋印。因空地外面是草坪和雜草,所以沒留下腳印。
四處找不到刀鞘,既不能認為是被害人自己拿著一把明晃晃沒有刀鞘的日本刀刺進自己的胸堂自殺,也不能認為是兇手把刀拴在25米長的竹桿或木棒一端行刺的。拿那麼長的棒子,被害人會及時發現逃脫的。
那麼,兇手究竟是用什麼手段行刺的呢? 這個案子就連老謀深算的偵探也思考了良久。當他注意到日本刀沒有護手時才恍然大悟,進而識破了兇手巧妙的作案手段。
那麼,偵探的推理是什麼?
湯姆作為一件傷害案的證人被傳到加州某市地方法院出庭候訊。他的證詞將給被告帶來很大的不利,但在作證前,還照例得接受被告辯護律師的一番盤詰,法官和陪審團將根據盤詰的結果來裁定他是否具備作為公訴方面證人的資格。
被告律師問:「湯姆先生,有些人由於看多了偵探小說,便養成了推理的習摜,往往就憑著自己的臆想,來對周圍發生的事情進行推測。不知道你是否也有這樣的習慣?」
湯姆答:「我從來不看偵探小說,也沒有你說的那種習慣,我一向都是依照事實來說話的。」
問:「你已經51歲,在這樣的年紀上,記憶力是否已經有點衰退了?」 答:「我的記憶力並沒有絲毫衰退。二三十年前的事情,我記得很清楚,就像昨天剛發生過的那樣。」 問:「你有抽煙的嗜好嗎?」 答:「有。但抽得並不多。」 問:「你平時抽的是哪些牌子的煙」 答:「吉士斐爾和摩立斯。」 問:「也抽駝駱牌嗎?」 答:「過去抽過,最近不抽了。」問:「那麼,你能告訴我:駱駝牌煙盒上面印的那個牽駱駝的人的頭上是不是裹著頭巾?」
湯姆微蹙起眉頭,思索了片刻,在自己的記憶中搜索著問題的答案。他的記憶告訴他駱駝被稱為「沙漠之舟」,是居住在中東的阿拉伯民族的主要交通和運輸工具,那牽駱駝的當然是阿拉伯人;而誰都知道阿拉伯人的服裝特色是……想到這裡,他毫不猶豫地回答:「那牽駱駝的人當然是裹著頭巾的。」
「是嗎?」律師臉上現出個狡黠的微笑。他從衣袋裡掏出一包駱駝牌香煙,高擎著走到陪審員席前面。
這一舉動使湯姆處於不利地位,按照美國的法律和司法慣例,湯姆立即被陪審團裁決為「沒有能力提供有效證詞的人」,否定了他作為公訴方面證人的資格。
那麼,這包香煙如何起了這麼大的作用呢?
北魏延昌初年,在壽春縣發生了一件丟失孩子的事情。因為強盜騷擾,縣民荀泰的3歲兒子走散后多年都沒有找到。後來,他在趙奉伯家發現了這個孩子。
荀泰告到官署,要求索回自己的兒子,而趙奉伯說孩子是他的,不能給。雙方爭執不下,且又都有鄰里作證,案子很棘手。
地方長官李崇一時無法斷案,便把孩子收養在衙門裡,使之不與荀泰和趙奉伯見面。
幾十天過去了,一天,李崇忽然升堂,告訴荀泰和趙奉伯:「孩子突然暴病身亡,你們趕緊辦喪事吧。」
用這個辦法李崇當堂查出了孩子的親生父親。他是怎麼查出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