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3日,加籍人士埃米爾在美國殺死了一個華人女士蘇小玲,至今仍在潛逃中。
2000年的4月3日晚上9點,警官傑參加姑媽的婚禮,來到現場的有很多社會名流,儘管很晚了人都未散去。因為傑是從首都華盛頓趕來的,所以要在酒店留宿一晚。又過了2個小時,除了在酒店留宿的來賓,其他人都已離開。而這時,傑偶然翻閱到了埃米爾的這起案件。他看了將近有1個小時,之後開始自言自語。
「原來那傢伙的左眼皮上有個花的胎記啊。」傑笑了笑,走出房門。而這時,一名服務生走過,他盡量拉低帽子,可還是被傑看到了隱藏在帽子下的那個花形胎記。
「埃米爾,沒想到你潛逃那麼多年了,最終還是被我找到了啊。」在傑亮出警官證的時候,突然鐘敲了12下。
「哈哈,可惜,你現在已經不能抓我了。」說著大笑離去。
過了一會,傑終於明白了怎麼回事。
請問為什麼傑不能抓捕埃米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