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某市刑警隊收到一家旅社服務員王蘭的電話,說住在203號房的兩個毒品走私犯,正在把海洛因往一隻月季花盆裡埋,看來想溜。
當甘劍秋隊長和助手楊峰趕到旅社時,那兩個狡猾的傢伙已經坐計程車到祥鎮去了。
甘隊長頓時明白,罪犯怕在市裡上火車檢查嚴格,想到祥鎮去上火車。
於是,他和助手於早上5點多鐘,就趕到了祥鎮。
「看,在那兒!」助手楊峰指著離車站不遠的花圃。
果然,空蕩蕩的花園裡,一胖一瘦兩個「港客」打扮的人正在「賞花」。
「站住,把白粉交出來!」缺乏經驗的小楊跑到兩個「港客」面前喝道。
「開什麼國際玩笑!我們回大陸探親,臨走想買幾盆花,這也有罪嗎?!」瘦子面不改色地說。
這下可把楊峰難住了,花圃里有幾百盆月季花,哪一盆是呢?甘劍秋卻像是在賞花,沒事人似的,突然,他彎腰拿起一盆月季花。
「罪證就在這裡面!」甘劍秋說罷,把那盆花一摔,裡面果然藏著海洛因。
為什麼能如此準確地找出罪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