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博士在自己家被人開槍打死。獨自住在郊外的丁博士屍 體是在第二天早上幫工趙媽發現的。屍體倒在書房正中央,胸 前中了一槍。帶著燈罩的電燈從天花板垂下,80瓦的白熾燈 還亮著。丁博士穿著禮服,恰恰倒在燈下。
窗戶關著,窗帘也拉著。在窗帘和玻璃上有一個彈孔,死 亡時間推定為昨晚9點左右。偵查科長老趙和助手小王奉命趕 到,環視整個房間。當地治安隊長把情況作了簡略介紹:"犯 人是從院子對面的雜樹林里開槍的,距離約40米,一槍命 中,槍法確定不錯。根據這點,不久就可找出犯人。"
老趙卻提出疑問:"黑色窗帘的布料很厚,即使屋內開著 燈,室內的人影也映不到外面去,而且,丁博士是在電燈下方 被擊中的,他的影子更不會映到窗上。那麼,犯人究竟怎麼瞄 准射擊的呢?難道是偶然被打中的嗎?
趙科長的疑問,治安隊長無法解答,只得答應天黑時做一 下試驗。這時,趙科長看見房門旁的電燈開關,便試著按了 兩、三下,書房的電燈一亮一滅沒什麼異常。
經過試驗,證實了趙科長的疑問。"從窗帘縫隙處,仍 可知室內是否開燈,然而,罪犯只一槍便命中了他,的確是 個神槍手,也許罪犯非常自信瞄準了。"治安隊長感到有些奇怪。
"已大致知道犯人是誰了嗎?"老趙單刀直人地間。 "有兩名重大嫌疑犯,即丁博士的兩個侄子,利明和利 祥。博士現在是獨身,又沒留遺囑,遺產將由他們兩人各自繼 承一半。博士有相當一筆遺產。"
接著便詢問了利明和利祥。由於沒有確鑿證據,無法定 案。實際上,案發的當晚,兩人在叔父家共進晚餐。之後,3 人在書房隔壁的起居室里談話。據說8點30分的時候,利明 和利祥回家去了,而幫工趙媽已於7點30分先走。此間,兩 個侄兒分別都進去過書房一次。先是利明在閑談中,博士的煙 抽完了,他迸書房去取。臨走之前,利祥從書房裡借了書後回 去的。其間,丁博士一次也沒迸過書房。這些,剛才利明和利 祥都作了證詞,而且丁博士一直把他們送到門口,然後關上 門。不料進入書房后被射殺。第二天早上案發時,他家門還緊 關著,呈密室狀態。
再說,兩個侄兒住在各自的公寓里。據他們說,在叔父家 前告別後,一個向左,一個往右各自回去了。趙科長想到這 里,閉目沉思著。片刻后,趙科長突然睜開眼睛,對治安隊長 說:"據趙媽講,發現屍體時,書房裡的電燈還亮著?" "是的,電燈亮著。" "那我知道誰是兇手了。犯人是巧妙地利用電燈狙擊博士 的。"
那麼,根據趙科長的推理,真正的犯人是兩個侄子中的哪 一個?
王志,王剛,王勇三人是鄰居,王勇住在中間,只知道他們三人分別是木工,售貨員和小車司機,至於誰干哪一行還不清楚,聽說他們以前相處的不錯,比如有一次售貨員剛上班走了不久,他的表弟從鄉下來找他,王剛熱情的接待了售貨員的表弟,可是後來因為芝麻大點的事兒,王志與另外兩個人中的一個鬧僵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一天晚上,木工在房裡做傢具,乒乒乓乓攪得王志無法入睡,就用掃帚柄亂捅與木工房間相隔的牆壁,也不知道是木工沒聽見,還是聽見了當做沒聽見,照樣乒乒乓乓,氣得王志火冒三丈。
「你作初一,我做十五。」王志決心報復木工。有一天,王志看見木工在房裡看書,就有意放大收音機的音量,吵得木工安不下心來,如是幾次,彼此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
在「五講四美」活動中,在大夥的勸解下,曾經鬧過矛盾的鄰居消除隔閡,和好如初,互相關照,互相幫助。
問題:王勇的職業是?
一天,幾個多年不見的老朋友碰到了一起,相約去餐館吃飯。所謂「臭味相投」,這幾個人都是吝嗇鬼,還愛佔便宜,他們一起來到餐館點了菜,心裡都不想付錢。
一個人出主意說:我們都用自己的姓來說句話,要和這菜有關。說對了才可以吃,說不上來的,不但不能吃,還得付錢。大家都說好。
服務員把第一道菜端了上來,是紅燒鯉魚。大家準備下筷子,這時姓姜的攔住了,說:我是姜太公釣魚,這魚該我吃。說完把魚端了過去。
第二道菜是冬菇炒雞,姓黃的說:我是黃鼠狼偷雞,這雞該我吃,說完把雞端了過去。
第三道菜上來了,姓秦的看也不看,說:我是秦始皇吞併六國,這菜都是我的,說完把一盤麻婆豆腐端了過去。
服務員又上一道菜,是個腊味拼盤,有臘魚、蠟雞等,姓姜的、姓黃的、姓秦的一看有戲,準備開搶。
這時,剩一個姓孫的急了,「嗖」地站起身來,說了一句話,說完把桌子給掀了!
他說的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