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夫人和当医生的丈夫分居后独身一个人生活。但自三天前起,她发高烧一直不退,附近的私人开业医生又不出诊,无奈只好请分居的丈的丈夫前来看病。
“不必担心,是患了流感。先打上一针,今晚睡觉前吃了这药就会马上退烧,再过二,三天就会好的。”丈夫给她打了一针,又给她留下一个用胶囊装的感冒药就回去了。
当天夜里,她临睡前吃了丈夫留给她的感冒药。可是,几分钟后突然感到难受,不一会儿就死了。实际上胶囊里装的是氰酸钾。
然而,第二天傍晚尸体被发现。警察在解剖尸体时发现,其胃中残留有尚未消化的掺有氰酸钾的巧克力。因此,被害人的弟弟以杀人嫌疑被逮捕。这是因为他在一周前曾送给他姐姐一盒威士忌酒心巧克力糖。其中,有一块巧克力掺有氰酸钾。这姐弟俩正为继承亡父的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可见其有杀人动机。可是,其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并求助团侦探重新进行调查。
接受调查这起案件的团侦探,在得知与死者分居的丈夫是内科医生,并且为了同年轻的情妇结婚而急于想同妻子离婚这些情况后,调查了其在案发当夜不在现场的证明,一针见血的揭穿了医生巧妙的毒杀手段。
那么,该医生使用了什么手段,将被害人吃下去的掺毒的胶囊替换成威士忌酒心巧克力的呢?
在大峡谷河上游发现了古代遗迹。于是,文物工作者波特,亚瑟和斯特劳三人组队前往考察。一天夜里,波特一人外出调查后便没再回旅回旅馆,大家都很为他担心。第二天上午,波特的尸体在河边的悬崖下被人发现了,看上去像是死于坠崖,纯属意外事故。
经法医鉴定,波特死于昨晚十点左右。勘察现场时,发现死者右手边的沙地上写着一个“Y”。
“这是临终留讯。是死者被杀前将凶手姓名留下作为线索吧?”朗波侦探问道。
“那个叫亚瑟的很可疑。因为他名字的开头是‘A’”警官说道。
亚瑟辩解说:“别──别开玩笑了,我一直待在旅馆里,怎么会杀波特呢?”
“等等,医生,被害者是颈骨折断后立即死亡的。昨晚十点你在哪儿?”
“我一个人在房间,没有办法提出证明。不过,如果我有嫌疑,斯特劳也有嫌疑”
斯特劳生气的说:“你在胡说什么?”
“不对吗?昨天波特偶然发现了许多陶偶,你要求和他共同研究,结果遭到拒绝。”
“我承认,但你也说过这话。还有那个叫拉维尔的老头也很可疑。”
警官追问:“哪个拉维尔?”
“就是那个对乡土史很有研究的拉维尔。他一个人默默的调查遗迹,我们加入后他很生气,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他一概不回答。”
警官双手环抱胸前,不知在想什么。突然,朗波有了新发现:“被害者把手表戴在右手腕上,那么亚瑟显示,波特应该是个左撇子了?”
“对!”
“嗯,还有一个问题,斯特劳先生,你和波特认识多久了?”
“昨天才见面的。”
“很好,凶手是谁已经很清楚了。”
那么,你能推理出到底凶手是谁?是如何判断的?
绿叶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议幼儿园把管理费降低5%至10%,这一建议如果实行是有风险的。尽管家长可以因此减少每月的托儿费,但是为应付幼儿园服务质量下降引发的问题而付出的费用可能会更多。
以下哪项最可能是上述论证的假设?
这天,侦探员汤姆要到数学教授杰克家去做客,是为了了解关于昨天一宗银行抢劫案的事情。
汤姆在约定的时间到了杰克家的大门口,当他正准备按门铃时,他发现大门是半掩着的,便走进了教授的家中。
他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没有看见杰克他本人。扫便了整个客厅后,目光停在了一台台式电脑的荧屏上,这时是计算状态,上面打着:“101×5”的一道式子。汤姆看了觉得十分纳闷,杰克教授算这个还要用计算器?
突然,汤姆从这道式子中觉察到了什么,立即拨响了110。
计算器上的算式是什么意思?
内华达州法院正在开庭审理一件预谋杀人案。
琼斯被控告在一个月前杀害了约瑟夫。警察和检察方面的调查结果:从犯罪动机、作案条件到一应人证、物证都对他极为不利,虽然至今警察还没有找到被害者的尸体,但公诉方面认为已经足够的证据能把他定为一级谋杀罪。
琼斯请来一位著名律师为他辩护。在大量的人证和物证面前,律师感到捉襟见肘,一时间瞠目结舌,无以为辞,但他毕竟不愧是位精通本国法律的专家,急中生智,突如其来地把辩护内容转换到了另一个角度上,从容不迫地说道:“毫无疑问,从这些证词听起来,我的委托人似乎确定是犯下了谋杀罪。可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约琴夫先生的尸体。当然,也可以作这样的推测,便是凶手使用了巧妙的方法把被害者的尸体藏匿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或是毁尸灭迹了,但我想在这里问一问大家,要是事实证明那位约瑟夫先生现在还活着,甚至出现在这法庭上的话,那么大家是否还会认为我的委托人是杀害约瑟夫先生的凶手?”
陪审席和旁听席上发出几下窃笑声,似乎在讥讽这位远近驰名的大律师竟会提出这么一个缺乏法律常识的问题来。法官看着律师说道:“请你说吧,你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我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律师边说边走出法庭和旁听席之间的矮栏,快步走到陪审席旁边的那扇侧门前面,用整座厅里都能听清的声音说道:“现在,就请大家看吧!”说着,一下拉开了那扇门……
所有的陪审员和旁听者的目光都转向那扇侧门,但被拉开的门里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人影,当然更不见那位约瑟夫先生……
律师轻轻地关上侧门,走回律师席中,慢条斯理地说道:“请大家别以为我刚才的那个举动是对法庭和公众的戏弄。我只是想向大家证明一个事实:便是即使公诉方面提出了许多所谓的‘证据’,但迄今为止,在这法庭上的各位女士、先生,包括各位尊敬的陪审员和检察官在内,谁都无法肯定
那位所谓的‘被害人’确实已经不在人间了。是的,约瑟夫先生并没有在那扇门口出现,这只是我在合众国法律许可范围之内所采用的一个即兴的心理测验方法。从刚才整个法庭上的目光都转向那道门口的情况来看,说明了大家都在期望着约瑟夫先生在那里出现,从而也证明在场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对约瑟夫到底是否已经不在人间是存在着怀疑的……”说到这里,他顿住了片刻,把声音更提高了些,并且借助着大幅度挥动的手势来加重着语气:“所以,我要大声疾呼:在坐这12位公正而又明智的陪审员难道凭着这些连你们自己也存在有虑的‘证据’就能裁定我的委托人便是‘杀害’约瑟夫先生的凶手吗?”
霎时间,法庭上秩序大乱,不少旁听者交头接耳,连连称妙,新闻记者竞相奔往公用电话亭,给自己报馆的主笔报告审判情况,预言律师的绝妙辩护又可能使被告琼斯获得开释。
当最后一位排着队打电话的记者挂断电话回进审判厅里时,他和他的同行们听到了陪审团对这案件的裁决,那是同他们的估计大相径庭的:陪审团认为被告琼斯有罪!
那么,这一认定又是根据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