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夫妇——巴斯克夫妇、杰弗逊夫妇、帕尔德夫妇和罗伯特夫妇,正在学习一种新式的交谊舞。这种舞蹈必须结伴跳。舞蹈一开始,每对夫妇结为舞伴,但是在听到"X"、"Y"、"Z"三声口令时,需交换舞伴,交换的条件如下:
1,当口令"X"发出时,巴斯克先生和帕尔德先生交换舞伴;
2·当口令"Y"发出时,罗伯特夫人和杰弗逊夫人交换舞伴;
3.当口令"Z"发出时,杰弗逊先生和帕尔德先生交换舞伴;
4·以后每次口令发出后,舞伴的交换,都在前次口令后所形成舞伴的基础上交换。
[问题]
●题1舞蹈开始后,如果只在口令"X"发出时交换过一次舞伴,那么,下一次哪两个人必定结成舞伴?
(A)巴斯克先生和帕尔德夫人;(B)巴斯克先生和罗伯特夫人;(C)杰弗逊先生和帕尔德夫人;(D)杰弗逊先生和巴斯克夫人;(E)罗伯特先生和杰弗逊夫人。
●题2如果在两次口令之后,每个跳舞者又与自己的配偶结成舞伴;那么,这两次口令可能是在以下哪种情况发出的?
(A)口令"Y"接在口令"X"之后;(B)口令"Z"接在口令"X"之后;(C)口令"X"接在口令"X"之后,或口令"Y"接在口令"Y"之后,或口令"Z"接在口令"Z"之后;(D)口令"X"接在口令"X"之后,或口令"Y"接在口令"Y"之后,但不可能口令"Z"接在口令"Z"之后;(E)口令"X"接在口令"X"之后,或口令"Z"接在口令"Z"之后,但不可能口令"Y接在口令"Y"之后。
●题3如果舞蹈开始后,舞伴交换过两次,第一次是口令"X"之后,第二次是口令"Y"之后,那么,下列哪种情况必定是真的?
(A)巴斯克夫人与罗伯特先生结为舞伴;(B)杰弗逊夫人与杰弗逊先生结为舞伴;(C)帕尔德先生与罗伯特夫人结为舞伴;(D)只有两位妇女与自己的丈夫结为舞伴;(E)没有一个男人与自己的妻子结为舞伴。
●题4如果舞伴交换两次之后,巴斯克先生与巴斯克夫人结为舞伴,并且第二次交换是在口令"Y"之后进行的,那么,第一次交换肯定是在:(A)口令"X"之后;(B)口令"Y"之后;(C)口令"Z"之后;(D)除了口令"X"之外的其他任何一个口令之后;(E)除了口令"Z"之外的其他任何一个口令之后。
●题5如果两次舞伴交换之后,杰弗逊先生与巴斯克夫人结为舞伴,并且第二次口令是"Z",那么,第一次口令应该是:
(A)"X";(C)"Z";(D)除了"Y"之外的其他任何口令;(E)除了"Z"之外的其他任何口令。
●题6如果舞蹈开始后,按照"Z"、"X"、"Y"的口令顺序交换了三次舞伴,那么,在第三次口令后,下列哪种情况肯定存在?
(A)帕尔德先生与杰弗逊夫人结为舞伴;(B)帕尔德先生与罗伯特夫人结为舞伴;(C)巴斯克先生与巴斯克夫人结为舞伴;(D)巴斯克先生与杰弗逊夫人结为舞伴;(E)巴斯克先生与罗伯特大人结为舞伴。
某日晚,女盗梅姑潜入团侦探的公寓。她是想在团侦探的电话机上安装窃听器。
首先,她来到卧室。因这间屋子没有窗户,所以即使打开桌上的台灯也不用担心灯光会泄到外面。梅姑正往电话上装窃听器时,忽听大门外有钥匙拧门的声音。团侦探回来了。她赶紧关掉台灯躲到床后边。
卧室的门开了,团侦探走进了屋。他没有按电灯开关,而是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谁,是谁在那儿?快出来。”他大声叫着,同时打开了天棚的灯。
“团侦探,您好。”梅姑装作没事似的从床后走了出来。“怎么,是你?在这儿干什么呢?”“没,没干什么。我正等您回来呢。偶尔一起热乎热乎不也挺好吗?”“撒谎,你非法侵入民宅,打算偷什么?”“什么也没拿呀。可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呢?”梅姑感到不解。
“是它告诉我的。”团侦探指了指床头桌。桌上放着电话、台灯和一个闹钟。
请问:团侦探是怎么知道有人入侵的呢?
案件发生在蒸气机车全盛时代的1945年。XX线的R车站不停特别快车。某天晚上,特别快车在通过在通过R车站不久后压死了一位倒在铁道上的女人。起初以为是卧轨自杀,但事后调查证实是他杀。被害人被强迫吃了安眠药而熟睡,然后又被搬到铁道线上让火车压死。很快就找到重大嫌疑犯,此人就是与被害人正在分居的丈夫。
然而,当刑警问及不在现场的证明时,他却作了如下回答:“发生事故时,我就在那趟列车上。自己乘坐的列车压死自己的老婆是何等不幸的偶然呀。可不管怎么说,我不是罪犯。趟若不信,去问列车员吧。他会证明我确实坐在这趟列车上的。”
为此,刑警找来那趟车的列车员与嫌疑犯当面对质
“真的,这个人的确坐在车上。刚刚过了R车站,他就来到乘务室向我打听联运轮船的时间。发生事故是在那之后。”列车员答道。这样一来,嫌疑犯就有了充分的不在现场的证明,可以解除嫌疑。但列车员象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说:“说起这事,刑警先生,那天晚上在列车通过R车站之前不远处,曾临时停过一次车。是因为有人跳车自杀而紧急刹车的,可我同司机下车一看,压死的不是人,只不过是一模特人形。”
“什么?模特人形……”
“一定是有人要阻止列车,实在是品德败坏的恶作剧!”
刑警一听,马上就识破了罪犯的巧妙伎俩。
那么,坐在行驶的列车上的罪犯采用什么手段,又用这趟车压死其妻子的呢?
寒冬的夜晚,有位出诊的内科医生,被狂奔的四轮马车碾死。带着七分酒意的马夫,惟恐邻近的警察发现,于是就把医生的尸体和药箱搬到了马车上,然后快马加鞭地赶回家,把尸体和药箱藏在小屋里,拿到火炉上烤了一整夜,第二天晚上,肇事者把尸体和药箱用马车装载,丢到荒郊的池塘里。
尸体被发现后,警察到现场验尸,当他检视完浮肿,变形的尸体及药箱后,直截了当地断定说:“这具尸体在被丢弃前,曾被四十二度左右的高温烤过。据此推断,就可正确地算出死者的死亡时间了。”
警察根本没有解剖尸体,那么他到底是从哪里看出肇事者干的勾当呢?
在美国,大部分在21岁以下就开始的婚姻以失败告终,越来越多的孩子为父亲或母亲一个人抚养,由此可见允许21岁以下的年轻人结婚的法律应该取消。请根据这段论述判断下面哪些陈述句是正确的。
①事实上许多孩子为单身父母抚养与这么多早婚失败相联系;
②不希望孩子被单身父母抚养;
③21岁以上的婚姻要比21岁以下的婚姻成功率高;
④一个分裂的家庭将对孩子的童年产生极坏的影响;
⑤大部分自己抚养孩子的父母还在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