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让6 名学生等间距地围坐成一圈,另让一名学生坐在中央,并拿出7 顶帽子,其中4 顶白色,3 顶黑色。然后蒙住7名学生的眼睛,并给每人戴1 顶帽子,而只解开坐在圈上的6 名学生的眼罩。这时,由于坐在中央的学生的阻挡,每个人只能看到5 个人的帽子。老师说:“现在,你们7 人猜一猜自己头上帽子的颜色。”大家静静地思索了好大一会儿。最后,坐在中央的、被蒙住双眼的学生举手说:“我猜到了。”
请你说说他戴的是什么颜色的帽子,他是怎样猜到的?
篮球场、健身房和足球场是从教室通往宿舍的三个路过地点。一天,新生琪琪来到篮球场,看到一个指示牌,上面写着:“到健身房400米/到足球场700米”。她很受鼓舞继续往前走。但当她走到健身房时,发现这里的指示牌上写着:“到篮球场200米/到足球场300米”。聪明的她知道肯定哪里出了问题,因为两个指示牌有矛盾的地方。她继续朝前走,不久到达足球场,这里的路标上写着:“到健身房400米/到篮球场700米”。琪琪感到困惑不解,她顺便询问一个过路的老师。老师告诉他,沿途的这三个指示牌,其中一个写的都是假话,另一个写的都是真话,剩下的那一个写的一半是假话,一半是真话。
你能指出哪块指示牌写的都是真话,哪块路标写的都是假话,哪块路标写的一半是真话,一半是假话吗?
A、B、C、D、E五位同学各自从不同的途径打听到中南地区小学五年级通讯赛获得第一名的那位同学的情况(具体列表如下):
A 姓李,是女同学,年龄13岁,广东人
B 姓张,是男同学,年龄11岁,湖南人
C 姓陈,是女同学,年龄13岁,广东人
D 姓黄,是男同学,年龄11岁,广西人
E 姓张,是男同学,年龄12岁,广东人 实际上获得第一名的那位同学姓什么、性别、年龄、哪里人这四项情况真的在上表中已有,而五位同学所打听到的情况,每人都仅有一项是正确的.
请你据此推断这位获第一名的同学?
初夏的一个晚上,因一个案子的调查,私人侦探团王郎访问了电视演员北厚美保子。她住在豪华公寓的最顶层。
"请问昨天下午三点左右,您在哪儿?"团王郎请她提出不在现场的证明。
"在平台上写生来着,就是这幅画。" 美保子给他看放在画架上的一幅油画。画的是从楼顶上仰视摩天饭店的景观,画得很在行。 "因交通事故住了三个月医院,前天刚出院,所以从昨天起一直在画画,也好解解闷儿,而且连续大晴天,是多好的日光浴呀。" "怪不得脸黑红黑红的,显得挺健康的样子,我想也是晒的。现在几点啦?不巧我忘了戴表。"团侦探若无其事问道。
"六点半。"美保子看了看戴在左手腕的手表答道。她的左手指好似白鱼一样白晰细嫩,美极了。粉色修长的指甲也格外漂亮。
她察觉到团侦探敏锐的视线在注意自己的手,"我的手怎么啦?"她不安地问道。 "不由得被您漂亮的指甲迷住了呵。您是右撇子吧?" "嗯;是的,那又怎么啦?" "您晒了两天日光浴,并画画,可左手却一点儿也没晒黑我觉得有些奇怪。" "左手因端着颜料板,所以没晒着哇。" 美保子话说一半,突然觉得说走了嘴,慌忙闭了口,那么这是为什么?
有位书生到亲戚家串门,顷刻间外面就下起雨来,这时天已将晚,他只得打算住下来。但这位亲戚却不乐意,于是就在纸上写了-一句话: 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
书生看了,即刻明白亲戚的意思,却又不好明说,就心想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加了几个标点: 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
亲戚一看,这句话的意思完全反了。也就无话可说,只好给 书生安排了住宿。
其实,这句话除了书生标点的这一种办法外。还有三种标法,可分别使它变成陈述、疑问、问答三种句式,请你加上标点试一试。
春暖花开的4月。清晨,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脾的芬芳。花鸟迷李来富老伯提着他心爱的画眉鸟笼徜徉在市里公园的花径。一路上,他逗逗画眉,嗅嗅花香,煞是逍遥自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公园深处的鸟族馆。
突然,李老伯在画眉的叫声中惊叫起来,原来鸟族馆后路边的花草丛中卧着一具女尸。
10分钟后,警察赶到了现场并立即进行勘查。死者是一位漂亮的年轻女性。尸体俯卧着,头部左边草地上有一块带血的约20立方厘米的斧劈石,头部左太阳穴处有一钝物打 击的伤口;尸体右手臂上勾着一只精致的小皮包,但皮包盖 被打开,里面只有几文化妆笔和一只空的皮夹;由于女尸身 体比较丰满,因此尸体周围的花草郗被压得倒向四边。
惊悸过后的李老伯饶有兴致地跟着警察观察现场。警察 勘查完现场后悄悄地分析开了。
法医说:"尸体死亡时间约10小时左右。" 一位年轻的警官说:"这是个通宵开放的公园,那么说这位被害人是昨天晚上在这里遭到拦路抢劫时被杀害的。"
"不,警察同志,这里不是凶杀现场!"一直闷声不语的李老伯突然深思熟虑地插了话,语气之坚定不容置疑。 ·年轻警官疑惑地瞪着李老伯,对这位报案人产生了怀疑,正欲找李老伯到一边去盘问时,法医警官劝阻了他:"这 位李老伯说得对,尸体是二三个小时前被移到这里来的。" 年轻警察愣住了,李老伯得意地笑了。
李老伯是凭什么判断出这里不是凶杀现场的呢?
清晨,海尔丁探长正在看骑手们跑马练习,突然马棚里冲出一个金发女郎,大叫着:“快来人哪!杀人啦!”海尔丁急忙奔了过去。
只见马棚里一个训马师打扮的人俯卧在干草堆上,后腰上有一大片血迹,一根锐利的冰锥就扎在他腰上。
“死了大约有 8 个小时了。”海尔丁自语道:“也就是说谋杀发生在半夜。”
他转过身,看了一眼正捂着脸的那位金发女郎,说:“噢,对不起,你袖子上沾的是血迹吗?”
那位金发女郎把她那骑装的袖口转过来,只见上面是一长道血印。
“咦,”她脸色煞白,“一定是刚才在他身上噌到的。我叫盖尔。德伏尔,他,他是彼特。墨菲。他为我训马。”
海尔丁问道:“你知道有谁可能杀他吗?”
“不,”她答道,“除了......也许是鲍勃-福特,彼特欠了他一大笔钱......”
第二天,警官告诉海尔丁说:“彼特欠福特确切的数字是15000美元。可是经营鱼行的福特发誓说,他已有两天没见过彼特了。另外,盖尔小姐袖口上的血迹经化验是死者的。
“我想你一定下手了吧?”海尔丁问。
“罪犯已经在押。”警官答道。
谁是罪犯呢?
1994年的3月23日,纽约警察总局的法医检查了一具尸体,得出结论:此人死于头部枪击。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得知,他本来是想从一幢十层高的楼的顶 部跳下自杀的。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前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和开枪的人都不知道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们在那里刚装了一张安全网,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如果不是被枪击而亡,他的自杀计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
然而,根据法律,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杀过程发生变化未能如自杀者所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
可是,当警方对九楼射出的子弹进行调查后,案子的性质又有了变化。
当时,九楼的 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扳机,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户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普斯。
根据法律,一个人如果想杀甲,却错杀了乙,那么仍然应该判这个人对乙犯了杀人罪。因此,此案应该是一桩凶杀案。
当老先生面临杀人罪的指控时,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他们俩当时都以为枪里面是没有子弹的。老先生解释说,用没有装子弹的枪恐吓老太太,是他许多年以来与 老伴争吵时一直有的一种做法。他没有杀害老伴的意图。如果老两口的话属实,那么这就是一起误杀的案子。
问题的关键就是子弹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由什么人装进去的。警方在调查中找到了一名证人,这名证人证明在案发六周之前亲眼看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往这把枪里面装了子弹。警方从更深入的调查中得知,因为老太太决定停止给成年的儿子经济支持,这个儿子怀恨在心,起了杀意。他知道他的父亲有用枪恐吓老太太的习惯,所以就给枪装了子弹,希望借父亲之手杀了母亲。
既然这个儿子明知给枪装子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即使他没有亲自扣动扳机,他也应该被指控犯了杀人罪。所以,此案就成了老夫妻的儿子对罗纳德·奥普斯犯下了杀人罪。
但是,峰回路转,警方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其实就是死者罗纳德·奥普斯本人。
那么这个案件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呢?
云妮是一个双目失明但聪明漂亮的富家少女,在一个花香袭人的下午,她与帅哥大卫一起乘火车私奔。到达车站后,云妮听见车长对她说:"欢迎登上本次列车。"然后车长对管房说: "爱罗迪,你带这位小姐到她房间去。"
到了房间后,大卫便叫云妮拿出她的一万英磅交给车长保管,以保安全。云妮依照吩咐,把钱交给了大卫。过了一会,火 车启动后,大卫还未回来,云妮于是去找车长,询问大卫的下落。
车长说:"这班列车上没有人叫大卫。"云妮便说:"明明他和我一起,管房还带我们到房间去了。"可是,管房爱罗迪说:"这位小姐是单独上火车的,没有什么大卫。"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你能推断出来吗?
在某县城,发生了一桩案件,有一个女人从大楼下走过,结果在楼下被暗杀了.有人向公安局报案,公安人员来到现场后,断定是晚上8点20分被杀害的.当时,楼上只有3个修理钟表的男人,这3个人是最大的嫌疑犯.
当公安人员审问时,一个说:"我8点20分正给手表上弦."一个说:"我正在给闹钟上弦."最后一个说:"我正给挂钟上弦."
公安人员沉思了一会,就对第三个人说:你有问题,请你去公安局一趟.
结果事实证明这第三个人正是杀人犯.试问,这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