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程警官来到现场的时候,刑侦队的见习警官熊倪已经在那里等他了。
“什么情况?”一来到现场,程警官就带上手套,站在门口观察现场的布置。
熊倪摊开笔记本,很谨慎地一条条说:“死者叫杨军,男,25岁,研究生毕业在家待业,是外地人,一个人住……”
程警官环视四周,死者是上吊死的,尸体已经取下,放在地上,法医在做死亡时间的初步确认。“是他杀还是自杀?”
“初步断定是自杀,”熊倪答道,“我看了勒痕:从颈下到耳后;落差:与倒在一旁的凳子高度合适。很一般的案件。对了,还有一封遗书,死者呡在嘴里的,内容是说自己毕业一年了还找不到工作,已经交不起房租,房东天天来催,女朋友也嫌他穷……”
“等等!把房东和他女朋友的情况弄清楚,这是他杀。”程警官斩钉截铁地说。
问题:
请问,程警官凭什么说杨军的死是他杀?
凶手又是谁?
勒痕是怎么做到的?
一天中午刚过,私人侦探萨姆逊应推理小说作家霍尔曼的邀请,来到阿姆斯特丹郊外的一所住宅。令人吃惊的是,霍尔曼正在送停在门前的一辆要发动的警察巡逻车。
“先生,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喂,萨姆逊先生,你来晚了一步。刑警勘察了现场刚走。本想让你这位名侦探也一同来勘查一下的。”
“勘查什么现场?”
“进来了溜门贼。详细情况请进来谈吧。”
霍尔曼把萨姆逊侦探让进客厅后,马上介绍了事情的经过。
“昨天早晨,一个亲戚家发生了不幸,我和妻子便一道出门了。今天下午,我自己先回家看看,一进门发现屋里乱七八糟的。肯定家里没人时进来了溜门贼,是从那个窗户进来的。”霍尔曼指着面向院子的窗户。只见那扇窗户的玻璃被用玻璃刀割开一个圆圆的洞。罪犯是把手伸进来拨开插销进来的。
“那么,什么东西被盗了?”
“没什么贵重物品,是照相机及妻子的宝石之类。除珍珠项链外都是些仿造品。哈哈哈……”
“现场勘查中,刑警们发现了什么有力的证据没有?”
“没有,空手而归。罪犯连一个指纹也没留下,一定是个溜门老手干的。要说证据,只有珍珠项链上的珍珠有五六颗丢在院子里了。”
“是被盗的那个珍珠项链上的珍珠吗?”
“是的。那条项链的线本来是断的。可能是罪犯盗走时装进衣服口袋里,而口袋有洞漏出来的吧。”
霍尔曼领着萨姆逊来到正值夕阳照晒的院子里。院子的花坛里正开着红、白、黄各种颜色的郁金香。
“喂!先生,这花中间也落了一颗珍珠哩。”萨姆逊发现一株黄色花的花瓣中间有一颗白色珍珠。
“哪个、哪个……”霍尔曼也凑过来看那个花朵。
“看来这是勘查人员的遗漏啊。”
“你知道这花是什么时候开的吗?”
“大概是前天。黄色郁金香总是最先开花,我记得很清楚。”霍尔曼答着,并小心翼翼地从花瓣中间轻轻地把珍珠取出。
这天晚上,霍尔曼亲手做菜。两人正吃着鸡素烧时,刑警来了电话,并且把搜查情况通报给霍尔曼,说是已经抓到了两名嫌疑犯,目前正在审讯。
两个嫌疑犯中一个是叫汉斯的青年。昨天中午过后,附近的孩子们看见他从霍尔曼家的院子里出来。另一个是叫法尔克的男子。他昨天夜里10点钟左右偷偷地去窥视现场,被偶尔路过的巡逻警察发现。
“这两个人中肯定有一个是罪犯。但作案时间是白天还是夜里,还没有拿到可靠的证据。两个人都有目击时间以外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所以,肯定是他们中的一个那时溜进去作案的。”刑警在电话里说。
萨姆逊从霍尔曼那儿听了这番话以后,便果断地说:
“如果如此。答案就简单喽!罪犯就是XXX了。先生,如果怀疑我说的不对,请来看看花坛中的郁金香吧。”感到吃惊的霍尔曼立即拿起手电筒半信半疑地来到院子里查看。
因院子里的常明灯灯泡坏了,所以,花坛那儿很黑。霍尔尔曼查看后,返回屋里笑眯眯地说:“的确,你的推理是对的,真不愧是名侦探啊。我马上告诉那位刑警,听说他喜欢读我写的书,这样也好保全我这个推理作家的面子嘛。”
那么,请问,你认为萨姆逊所认定的罪犯是哪一个?
某市有个56岁的大富豪在他的偏远的乡村的别墅中被杀了。现在让你充当名侦探福尔摩斯的角色。经过种种的探查,你得知这富翁不但小气,又好色,在他的家族中有许多人都恨着他。在血淋淋的凶杀现场,警察逮捕了包括真凶在内的5名犯罪嫌疑人,并对他们进行了审讯。供词如下:
1.富翁42岁的老婆的供词:我和我20岁的小儿子一直都很爱他,他的33岁的大儿子是凶手!
2.富翁20岁的小儿子的供词:父亲是众所皆知的恶人,他会被杀是自然的,不过,怀疑我说不通,案发时我在外地,有不在场证明和证人。
3.一名被软禁在曾家牢房里的男子供词:“凶手不是那个19岁的佣人,这个家的人最好全部死光光!哈哈!”
4.富翁33岁的大儿子供词:绝对不是我!虽然我因欠下巨款而烦恼着,但绝对不是我!我父亲的老婆,也就是我的义母诬陷我!
5.富翁19岁的佣人兼小儿子的情妇供词:他20岁的小儿子说的是真话,绝对不是他!
已知只有3个人说了真话,请问谁是真凶?
地理老师被杀
侦探金田一小五郎在死者的手机上发现一条信息 54+966
这就是死亡信息!!!
嫌疑犯是三个留学生:
1) 江户川柯南,日本留学生,特征是经常用变声器替别人点名。
有一天来了三个学生,而江户川同学却替20个人答到,因而被发现后挂科。
2) 福尔摩斯,英国留学生,特征是喜欢化学实验。
有一次将硫酸带入教室,将地球仪腐蚀后狡辩称是在演示酸雨威胁,因而被挂科。
3) 波洛,比利时留学生。特征是喜欢装,全身都是名牌。
自称皮鞋材料是新加皮,衬衫材料是毛里求斯,眼镜材料是玻利维亚,晚上盖着巴基斯坦。老师被激怒,将其挂科。
谁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