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程警官來到現場的時候,刑偵隊的見習警官熊倪已經在那裡等他了。
「什麼情況?」一來到現場,程警官就帶上手套,站在門口觀察現場的布置。
熊倪攤開筆記本,很謹慎地一條條說:「死者叫楊軍,男,25歲,研究生畢業在家待業,是外地人,一個人住……」
程警官環視四周,死者是上弔死的,屍體已經取下,放在地上,法醫在做死亡時間的初步確認。「是他殺還是自殺?」
「初步斷定是自殺,」熊倪答道,「我看了勒痕:從頸下到耳後;落差:與倒在一旁的凳子高度合適。很一般的案件。對了,還有一封遺書,死者呡在嘴裡的,內容是說自己畢業一年了還找不到工作,已經交不起房租,房東天天來催,女朋友也嫌他窮……」
「等等!把房東和他女朋友的情況弄清楚,這是他殺。」程警官斬釘截鐵地說。
問題:
請問,程警官憑什麼說楊軍的死是他殺?
兇手又是誰?
勒痕是怎麼做到的?
一天中午剛過,私人偵探薩姆遜應推理小說作家霍爾曼的邀請,來到阿姆斯特丹郊外的一所住宅。令人吃驚的是,霍爾曼正在送停在門前的一輛要發動的警察巡邏車。
「先生,到底出了什麼事兒?」
「喂,薩姆遜先生,你來晚了一步。刑警勘察了現場剛走。本想讓你這位名偵探也一同來勘查一下的。」
「勘查什麼現場?」
「進來了溜門賊。詳細情況請進來談吧。」
霍爾曼把薩姆遜偵探讓進客廳后,馬上介紹了事情的經過。
「昨天早晨,一個親戚家發生了不幸,我和妻子便一道出門了。今天下午,我自己先回家看看,一進門發現屋裡亂七八糟的。肯定家裡沒人時進來了溜門賊,是從那個窗戶進來的。」霍爾曼指著面向院子的窗戶。只見那扇窗戶的玻璃被用玻璃刀割開一個圓圓的洞。罪犯是把手伸進來撥開插銷進來的。
「那麼,什麼東西被盜了?」
「沒什麼貴重物品,是照相機及妻子的寶石之類。除珍珠項鏈外都是些仿造品。哈哈哈……」
「現場勘查中,刑警們發現了什麼有力的證據沒有?」
「沒有,空手而歸。罪犯連一個指紋也沒留下,一定是個溜門老手乾的。要說證據,只有珍珠項鏈上的珍珠有五六顆丟在院子里了。」
「是被盜的那個珍珠項鏈上的珍珠嗎?」
「是的。那條項鏈的線本來是斷的。可能是罪犯盜走時裝進衣服口袋裡,而口袋有洞漏出來的吧。」
霍爾曼領著薩姆遜來到正值夕陽照曬的院子里。院子的花壇里正開著紅、白、黃各種顏色的鬱金香。
「喂!先生,這花中間也落了一顆珍珠哩。」薩姆遜發現一株黃色花的花瓣中間有一顆白色珍珠。
「哪個、哪個……」霍爾曼也湊過來看那個花朵。
「看來這是勘查人員的遺漏啊。」
「你知道這花是什麼時候開的嗎?」
「大概是前天。黃色鬱金香總是最先開花,我記得很清楚。」霍爾曼答著,並小心翼翼地從花瓣中間輕輕地把珍珠取出。
這天晚上,霍爾曼親手做菜。兩人正吃著雞素燒時,刑警來了電話,並且把搜查情況通報給霍爾曼,說是已經抓到了兩名嫌疑犯,目前正在審訊。
兩個嫌疑犯中一個是叫漢斯的青年。昨天中午過後,附近的孩子們看見他從霍爾曼家的院子里出來。另一個是叫法爾克的男子。他昨天夜裡10點鐘左右偷偷地去窺視現場,被偶爾路過的巡邏警察發現。
「這兩個人中肯定有一個是罪犯。但作案時間是白天還是夜裡,還沒有拿到可靠的證據。兩個人都有目擊時間以外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所以,肯定是他們中的一個那時溜進去作案的。」刑警在電話里說。
薩姆遜從霍爾曼那兒聽了這番話以後,便果斷地說:
「如果如此。答案就簡單嘍!罪犯就是XXX了。先生,如果懷疑我說的不對,請來看看花壇中的鬱金香吧。」感到吃驚的霍爾曼立即拿起手電筒半信半疑地來到院子里查看。
因院子里的常明燈燈泡壞了,所以,花壇那兒很黑。霍爾爾曼查看后,返回屋裡笑眯眯地說:「的確,你的推理是對的,真不愧是名偵探啊。我馬上告訴那位刑警,聽說他喜歡讀我寫的書,這樣也好保全我這個推理作家的面子嘛。」
那麼,請問,你認為薩姆遜所認定的罪犯是哪一個?
某市有個56歲的大富豪在他的偏遠的鄉村的別墅中被殺了。現在讓你充當名偵探福爾摩斯的角色。經過種種的探查,你得知這富翁不但小氣,又好色,在他的家族中有許多人都恨著他。在血淋淋的兇殺現場,警察逮捕了包括真兇在內的5名犯罪嫌疑人,並對他們進行了審訊。供詞如下:
1.富翁42歲的老婆的供詞:我和我20歲的小兒子一直都很愛他,他的33歲的大兒子是兇手!
2.富翁20歲的小兒子的供詞:父親是眾所皆知的惡人,他會被殺是自然的,不過,懷疑我說不通,案發時我在外地,有不在場證明和證人。
3.一名被軟禁在曾家牢房裡的男子供詞:「兇手不是那個19歲的傭人,這個家的人最好全部死光光!哈哈!」
4.富翁33歲的大兒子供詞:絕對不是我!雖然我因欠下巨款而煩惱著,但絕對不是我!我父親的老婆,也就是我的義母誣陷我!
5.富翁19歲的傭人兼小兒子的情婦供詞:他20歲的小兒子說的是真話,絕對不是他!
已知只有3個人說了真話,請問誰是真兇?
地理老師被殺
偵探金田一小五郎在死者的手機上發現一條信息 54+966
這就是死亡信息!!!
嫌疑犯是三個留學生:
1) 江戶川柯南,日本留學生,特徵是經常用變聲器替別人點名。
有一天來了三個學生,而江戶川同學卻替20個人答到,因而被發現后掛科。
2) 福爾摩斯,英國留學生,特徵是喜歡化學實驗。
有一次將硫酸帶入教室,將地球儀腐蝕后狡辯稱是在演示酸雨威脅,因而被掛科。
3) 波洛,比利時留學生。特徵是喜歡裝,全身都是名牌。
自稱皮鞋材料是新加皮,襯衫材料是模里西斯,眼鏡材料是玻利維亞,晚上蓋著巴基斯坦。老師被激怒,將其掛科。
誰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