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高是一名私家侦探,这天的傍晚,他一个人到酒吧喝酒。他的目光,很快被坐在隔邻的一个漂亮女子所吸引,这个女子大约二十五六岁,打扮入时,化了很浓的妆,而且手指甲上涂了透明的指甲油,独自在喝酒。
米高觉得这个女人似曾相识,但又记不起是谁。直至那个女人离开座位,米高才突然记起这女人名叫苏珊,是个诈骗犯,正被警方悬赏通缉。米高立即起身追出去,但那苏珊己无踪影。米高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察到场以后,立即展开了调查,他们把女子喝酒的酒杯加以检验,但是,上面竟然没有留下指纹。
“奇怪,那个女犯喝酒时戴着手套吗?”警察问道。
“不,她没有戴手套,而且,也不似贴上了胶纸那一类的东西。”米高回答说。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警察迷惑地自言自语。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吗?
美国加州奥克兰市。一天下午,在当地两名警察的协助下,探长西科尔和助手丹顿小姐于森林公路中段截获了一辆走私微型冲锋枪的卡车。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4名黑社会成员有三名当场被擒获,而此次走私军火的首犯巴尔肯被丹顿小姐的手枪击中左腿肚后逃入密林深处。
西科尔探长立即命令两位地方警察押送被擒罪犯往市警署,自己带领助手深入密林追捕首犯巴尔肯。
进入密林后,两人沿着点点血迹仔细搜捕。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声沉闷的猎枪射击声和一阵忽隐忽现的动物奔跑声。看来,这只动物已经受了伤。果然,当西科尔和丹顿小姐持枪追赶到一块较宽敞的三岔路口时,一行血迹竟变成了两行近似交叉的血迹左右分道而去。显然,逃犯和动物不在同一道上逃命。
怎么办?哪一行是逃犯的血迹那?丹顿小姐看着,有些懊丧起来。但探长西科尔却用一个简单的方法,便鉴别出了逃犯血迹的去向,最终将其擒获。
请问,西科尔探长用何法鉴别出逃犯的血迹?
在美丽新世界小区住着几对喜欢的户外运动的夫妻:
1、格尔和她的丈夫(他不叫康德,也不叫道格)不喜欢打高尔夫球,也不喜欢曲棍球;
2、纳德夫妇和欧文夫妇,还有乔斯和她的丈夫,他们是邻居。鲍布和妻子,以及科尔夫妇都住在不同的地区;
3、弗兰和她的丈夫(他不叫埃德,也不叫鲍布)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划船;
4、艾尔和他的妻子(她不叫伊玛,也不叫格尔)喜欢钓鱼;
5、雷尼夫妇都是很出色的网球手,两个人都喜欢参加比赛;
6、乔斯和她的丈夫(他不叫道格)尽可能地把每天的时间都花在高尔夫球场上;
7、艾尔和他的妻子有时也和他们的邻居欧文夫妇打桥牌;
8、康德和他的妻子住的地方与别人有一段距离,他们住在山边,这样他们可以在那里打曲棍球。
根据上面的句子,猜一猜每一位丈夫和妻子的全名(其中有一个名哈莉,一个姓马克),以及每对夫妇各自喜欢的户外运动。
某国首都的一家珠宝店,被盗贼窃走一块价值5000美元的钻石。经过几个月的侦破,查明作案的肯定是A、B、C、D这四个人当中的某一个。于是,这四个人被作为重大嫌疑对象而拘捕入狱,接受审讯。四个人的供词中有一些互相矛盾的内容:
A:不是我作案的。 B:D就是罪犯。 C:B是盗窃这块钻石的罪犯。 D:B有意诬陷我。
因为几个人供述的内容互相矛盾,谁是真正的罪犯还无法确认。 现在,我们假定四个人当中只有一个说了真话。那么请问: 罪犯是谁?
惯犯库克和比尔劫了一辆运钞车。就在两人庆幸得手的时候,身后响起了一阵警笛声,得到指示的警车追了上来。摩托车没油了,两人只得弃车逃入农田。路过一座农舍的时候,库克发现农舍的主人大概种田去了,里面空无一人,农舍外有口很深的古井,便立刻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对比尔说:“我们如果一直这样跑,终归是要被抓住的,不如躲到农舍里去。我假装是农舍的主人,一会儿警察来的时候,你就用防水袋套住钱,含上根吸管,躲到水里去。要是我不幸被抓住,钱就全部归你。”
比尔有点犹豫:“这样行不行呢?警察恐怕没有那么好愚弄吧,再说井水那么深……”
库克打断了他的话:“蠢货,难道你想被抓住吗?井水深怕什么,我会给你一根很长的管子的。”听到远处隐约响起来的警笛声,比尔只好同意了。库克把一根长5 米、口径不足2 厘米的管子交给比尔,帮他捆扎好钱放入井里,自己却没有像他说的那样装扮成农舍的主人,而是到田地里躲藏起来。
半小时后,警察开始搜查这座村庄。虽然库克隐蔽得非常好,可是警犬还是凭借灵敏的嗅觉迅速找到了他。当警察把比尔打捞上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早就溺死了。警官询问了比尔躲到井下的前后经过,对库克说道:“你真是心狠手辣啊,为了独吞钱财而杀了他!现在,你除了抢劫,又添了一项故意杀人的罪名!”
你知道警官为什么这么说吗?比尔好好地呆在井底,为什么说是库克杀了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