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高是一名私家偵探,這天的傍晚,他一個人到酒吧喝酒。他的目光,很快被坐在隔鄰的一個漂亮女子所吸引,這個女子大約二十五六歲,打扮入時,化了很濃的妝,而且手指甲上塗了透明的指甲油,獨自在喝酒。
米高覺得這個女人似曾相識,但又記不起是誰。直至那個女人離開座位,米高才突然記起這女人名叫蘇珊,是個詐騙犯,正被警方懸賞通緝。米高立即起身追出去,但那蘇珊己無蹤影。米高於是向警方報案。
警察到場以後,立即展開了調查,他們把女子喝酒的酒杯加以檢驗,但是,上面竟然沒有留下指紋。
「奇怪,那個女犯喝酒時戴著手套嗎?」警察問道。
「不,她沒有戴手套,而且,也不似貼上了膠紙那一類的東西。」米高回答說。
「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警察迷惑地自言自語。
聰明的讀者,你知道嗎?
美國加州奧克蘭市。一天下午,在當地兩名警察的協助下,探長西科爾和助手丹頓小姐於森林公路中段截獲了一輛走私微型衝鋒槍的卡車。經過一場激烈的搏鬥,4名黑社會成員有三名當場被擒獲,而此次走私軍火的首犯巴爾肯被丹頓小姐的手槍擊中左腿肚后逃入密林深處。
西科爾探長立即命令兩位地方警察押送被擒罪犯往市警署,自己帶領助手深入密林追捕首犯巴爾肯。
進入密林后,兩人沿著點點血跡仔細搜捕。突然,從不遠處傳來一聲沉悶的獵槍射擊聲和一陣忽隱忽現的動物奔跑聲。看來,這隻動物已經受了傷。果然,當西科爾和丹頓小姐持槍追趕到一塊較寬敞的三岔路口時,一行血跡竟變成了兩行近似交叉的血跡左右分道而去。顯然,逃犯和動物不在同一道上逃命。
怎麼辦?哪一行是逃犯的血跡那?丹頓小姐看著,有些懊喪起來。但探長西科爾卻用一個簡單的方法,便鑒別出了逃犯血跡的去向,最終將其擒獲。
請問,西科爾探長用何法鑒別出逃犯的血跡?
在美麗新世界小區住著幾對喜歡的戶外運動的夫妻:
1、格爾和她的丈夫(他不叫康德,也不叫道格)不喜歡打高爾夫球,也不喜歡曲棍球;
2、納德夫婦和歐文夫婦,還有喬斯和她的丈夫,他們是鄰居。鮑布和妻子,以及科爾夫婦都住在不同的地區;
3、弗蘭和她的丈夫(他不叫埃德,也不叫鮑布)把大部分時間都用來划船;
4、艾爾和他的妻子(她不叫伊瑪,也不叫格爾)喜歡釣魚;
5、雷尼夫婦都是很出色的網球手,兩個人都喜歡參加比賽;
6、喬斯和她的丈夫(他不叫道格)儘可能地把每天的時間都花在高爾夫球場上;
7、艾爾和他的妻子有時也和他們的鄰居歐文夫婦打橋牌;
8、康德和他的妻子住的地方與別人有一段距離,他們住在山邊,這樣他們可以在那裡打曲棍球。
根據上面的句子,猜一猜每一位丈夫和妻子的全名(其中有一個名哈莉,一個姓馬克),以及每對夫婦各自喜歡的戶外運動。
某國首都的一家珠寶店,被盜賊竊走一塊價值5000美元的鑽石。經過幾個月的偵破,查明作案的肯定是A、B、C、D這四個人當中的某一個。於是,這四個人被作為重大嫌疑對象而拘捕入獄,接受審訊。四個人的供詞中有一些互相矛盾的內容:
A:不是我作案的。 B:D就是罪犯。 C:B是盜竊這塊鑽石的罪犯。 D:B有意誣陷我。
因為幾個人供述的內容互相矛盾,誰是真正的罪犯還無法確認。 現在,我們假定四個人當中只有一個說了真話。那麼請問: 罪犯是誰?
慣犯庫克和比爾劫了一輛運鈔車。就在兩人慶幸得手的時候,身後響起了一陣警笛聲,得到指示的警車追了上來。摩托車沒油了,兩人只得棄車逃入農田。路過一座農舍的時候,庫克發現農舍的主人大概種田去了,裡面空無一人,農舍外有口很深的古井,便立刻想到了一個辦法。他對比爾說:「我們如果一直這樣跑,終歸是要被抓住的,不如躲到農舍里去。我假裝是農舍的主人,一會兒警察來的時候,你就用防水袋套住錢,含上根吸管,躲到水裡去。要是我不幸被抓住,錢就全部歸你。」
比爾有點猶豫:「這樣行不行呢?警察恐怕沒有那麼好愚弄吧,再說井水那麼深……」
庫克打斷了他的話:「蠢貨,難道你想被抓住嗎?井水深怕什麼,我會給你一根很長的管子的。」聽到遠處隱約響起來的警笛聲,比爾只好同意了。庫克把一根長5 米、口徑不足2 厘米的管子交給比爾,幫他捆紮好錢放入井裡,自己卻沒有像他說的那樣裝扮成農舍的主人,而是到田地里躲藏起來。
半小時后,警察開始搜查這座村莊。雖然庫克隱蔽得非常好,可是警犬還是憑藉靈敏的嗅覺迅速找到了他。當警察把比爾打撈上來的時候,卻發現他早就溺死了。警官詢問了比爾躲到井下的前後經過,對庫克說道:「你真是心狠手辣啊,為了獨吞錢財而殺了他!現在,你除了搶劫,又添了一項故意殺人的罪名!」
你知道警官為什麼這麼說嗎?比爾好好地呆在井底,為什麼說是庫克殺了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