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33】—— 特大盜竊案
2015年10月,S市公安局接到了市民朴先生的舉報,稱小區一輛車的後備箱放著被盜的大量金銀珠寶。警方根據車牌號,鎖定了車主大光頭。然而大光頭到案后矢口否認自己犯了盜竊罪,但警方很快確認這品價值不菲的高檔耐用品是城內一家珠寶行前不久丟失的物品,經過鑒定價值為1612萬元。
2015年12月17日,S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大光頭盜竊一案作出宣判。法院認為大光頭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到案后拒不承認罪行,認罪態度差,因此頂格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大光頭提出上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審查,審判長王凝巍認為案件事實不清,因此發回重審。許多媒體對這一決定表示質疑,認為O省高院與大光頭之間肯定有什麼不為人知的關係,但王凝巍表示這些都是流言而已,二審發回重審是有依據的,因為本案有一個關鍵疑點。
問:本案真如王凝巍所說有疑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