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小偷,他去了一户人家的家里偷东西。这家人全部出去度假了,要2天才回来。可这没有让小偷掉以轻心,他戴上手套,从窗户爬了进去。他把房子里所以值钱的东西都装在了一个大口袋里。忙了这么久,他感觉到热了,他把手套脱了下来,打开了门,走了出去,关上门,他还把谨慎的把门上的指纹擦干净,才离开。 房子里的人回来后,发现很多东西不见了,报了警。警察叔叔发现有一处留下了指纹。 问:你知道是什么地方留了指纹吗?
A、不知道
B、屋内的门把
C、窗台
D、窗户的玻璃
有一个杀手(也就是我)闯进了一家豪宅!我给手枪带上消声器,然后杀了屋子里的唯一的男主人!为了摆脱嫌疑我为死者造成了自杀的假象!首先我擦去手枪上的指纹,然后我把我的手枪放到了死者的手里。接着我带上手套不留指纹的在死者的打字机上打下了一份遗书!一切就绪!但是我还是犯了一些致命的错误,请问我犯了几个错误????
M国的足球教练在下榻的宾馆内被杀害,是用酒瓶猛击头部致死的。茶桌上摆着一个酒杯和一盘花生米,上面留下了死者的指纹。另一只酒杯放在卫生间的洗脸台上,已经洗去了上面的指纹和唾液,大概是凶手使用的。 壁橱内的衣物被翻的乱七八糟,这是凶手作案后翻动的,证据是有一件风衣掉在凶器----酒瓶上面。酒瓶上查出三枚指纹。奇怪的是,指纹都留在瓶肚上,通常挥动酒瓶打人应该是握住瓶颈的。看来凶手是和死者一起喝酒时被害的。作案时间是昨晚9时至10时之间。 警方找到两个嫌疑人,他们分别作了陈述: S小姐:昨晚8时30分,我去他房间,至于我和他的关系嘛,你们可能猜到了。为了不让人听到,我是赤着脚进去的。我们边喝酒边聊天,这时Y先生打电话来,说有事要来找他。我不愿被他看见,便回自己房间了。因此我估计Y就是凶手,我回到房间后,大约11时左右打了个电话过去,没人接,我以为他们出去喝酒了,现在看来他已经被害了。取我的指纹做什么?那酒瓶上、茶桌上肯定有我的指纹,因为我在那里喝过酒,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我不是凶手。 Y先生:你们怎么知道我去过他房间?是S小姐说的吧。我给他打电话时,她肯定在那里。那么她自然就是凶手了。因为我到那里的时候,教练已经死了。我是9时35分到那里,按门铃没有回音,门有没锁,我就推门进去,发现他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我不愿卷进去,所以悄悄回房间去了。要取我指纹?我只碰过他尸体,不,我碰过茶桌,但我离开时用手帕擦掉了。酒瓶?我没注意。 经鉴定,S小姐和Y先生的指纹与凶器上的指纹完全不一致。这么说还有第三个人?技术员发现瓶肚上的指纹是被擦干净后留上去的,且不是死者的指纹。侦察员沉思了一会儿说:“我真糊涂。把他们两个叫来,重新按指纹,不必叫两个,叫一个就行了。” 那么请你推理,谁是凶手?指纹是怎么回事?
有一首童谣是:“一斗穷,二斗富,三斗四斗卖豆腐,五斗六斗开当铺,七斗八斗坐着走,九斗十斗享清福。”其中的“斗”是指纹的一种。有人说指纹可以用来看你适不适合当运动员,请问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吗?
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类型是?
动物饲养员被人很残忍地杀死了。
尸检证明,饲养员是被乱刀砍死的,后背也多处受伤,应是一个人干的。凶器的刀把上布满了指纹,但令人惊讶的是,无论如何都查不出这些指纹的来源,但绝不是被害人的。
据调查,饲养员是在喂一只猩猩的时候死的,令人奇怪的是,从饲养员进去笼子到被害,没有一个人出入过笼子。每天人们都会检查笼子,不可能提前藏进去。刀把上的指纹一定是凶手留下的。但连电脑指纹库也无法调出刀上的指纹的所属对象。
究竟是谁杀了饲养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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