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在寫遺囑的人有五個可能繼承者----S、T、U、V和W。遺產分為七塊土地,編為1一7號。七塊土地將按以下條件分配:
1·沒有一塊地可以合分,沒有一個繼承者可繼承三塊以上土地;
2·誰繼承了2號地,就不能繼承其他地;
3·沒有一個繼承者可以既繼承3號地,又繼承4號地;
4·如果S繼承了一塊地或數塊地,那麼U就不能繼承;
5·如果S繼承2號地,那麼T必須繼承4號地;
6·W必須繼承6號地,而不能繼承3號地。
[問題]
●題1如果S繼承了2號地,那麼誰必須繼承3號地?(A)S;(B)T;(C)U;(D)V;(E)W。
●題2如果S繼承了2號地,其他三位繼承者各繼承兩塊地,那麼三人當中沒人能同時繼承下列哪兩塊地?(A)1號地和3號地;(B)1號地和6號地;(C)1號地和7號地;(D)4號地和5號地;(E)6號地和7號地。
●題3如果U和V都沒有繼承土地,誰一定繼承了三塊土地?(A)只有S繼承了三塊地;(B)只有T繼承了三塊地;(C)只有W繼承了三塊地;(D)S和T每人都繼承了三塊地;(E)S和W每人都繼承了三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