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拒绝当事人的委托,商人可以拒绝与对方做生意,工程师可以拒绝为对方做设计,医生能拒绝为患者治疗吗?这样做有没有违反法律呢?
在医疗纠纷频频出现的态势下,医生愤然拒绝对患者进行治疗的情况并不鲜见。
我们先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
孕妇家属持挂号单冲进诊室要求医生立即为其开一张急诊入院证,医生了解孕妇病情并查看患者检查单后,给出患者处理建议,但患者家属拒绝,威胁医生立即开住院证明,并口出狂言威胁医生人身安全。该院14位医生联合签名发出要求患方道歉的声明,提出“若患方不道歉,将拒绝为其提供任何服务”。
案例二
一位女子带5岁的女儿去医院急诊科就诊,骨科值班医生正在接诊另外一名患者,要求该女子先去挂号,女子拒绝并对医生动手。虽医院给患儿进行了复位和石膏固定,随后医院骨科主任公开发布了一个强硬声明:在得到合理处理之前,她所在的科室拒绝继续为患儿提供医疗服务。
案例三
患者因腰部疼痛到某医院就诊,但当林某的症状好转后,便开始出现不配合治疗的情况,如入院第三天即要求医院停止输液治疗,经常自行离院外出并劝阻无效等。而当医院建议其出院时,又被其拒绝,后患者要求医院予以手术治疗,医院以该院没有MRI检查设备,手术能力不足为由,拒绝为其进一步治疗。后患者出院,出院医嘱注明:“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行MRI检查并治疗”。
案例四
患者入院准备手术,因手术延误,家属要求在非探视时间(该院实行封闭式管理)进行探视,并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扬言要与医生清算,并有侮辱性语言,主刀医生下第一台手术后得知此情况,上报科室,科室决定暂停此患者手术,如不道歉,将拒绝为其手术,劝其出院。
以上四个案例均涉及医方拒绝为患者治疗的情形,多半因医患矛盾升级而出现医方拒绝治疗的情况。那在医疗活动中,医方是否有权拒绝患者的治疗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