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盜竊案,有兩個嫌疑犯甲和乙,和四個證人,第一個證人的證詞是:我知道甲沒有盜竊。第二個證人的證詞是:我知道乙沒有盜竊。第三個證人的證詞是:以上兩人的證詞最少有一個是正確的。第四個證人的證詞是:第三個證人在說謊。最終證明第四個證人的證詞是正確的。請說明誰是盜竊犯。
在大街上,發生了一件命案,一個男子倒斃在地上,後腦被硬物擊中,自行車撞在一根路燈柱上。男子死亡的地點離路燈柱約還有兩米,腿部微曲,仰面倒地。 警長在現場調查,分別找到了兩位證人。證人甲指著證人乙說:「我見到他用一塊小石頭擲向正在行駛的自行車上人的後腦,那人被石頭擊中后,倒在地上,接著自行車便撞向路燈柱。」但是,證人乙卻說:「荒謬,我可不是那樣無聊的人,我見到那輛自行車飛馳而來,撞向路燈柱,車手被彈下車,後腦著地,剛好碰到地上的硬物,所以死亡。」
兩人爭執不下,但是,在現場找不到可疑的兇器,滿地碎石,確是事實。可警長指著乙說他是說謊者。警長為什麼這樣說呢?
市區下午發生了一起殺人案。警察很快便找到了目擊證人。
證人A【中學生,女】:我看到那個人很高。當時我正在商店裡買衣服。那個人比周圍人都高一大截,因為當時是下班高峰期,所以人很多,可是他跑的很快,而且戴著口頭盔,所以我沒看清臉和性別。但是那身高肯定有180以上。不過我很好奇,在人群中跑那麼快,他不會跌嗎?可是他好像一點也沒關係的樣子,周圍人也是,好像都沒被他撞到
證人B【中年人,男】:我家的店就開在現場附近。案發前後聽到有一個居民大喊「死人啦」我就探出頭看了一下。一般人聽到這個消息都會圍過去看的,可是有一個人卻走相反的方向,而且很急的樣子,所以我感覺很可疑。沒看清臉,不過感覺好像在160左右。也許隔太遠了會看錯。
證人C【年紀很大的老年人,女】我看見了那人的鞋子,是藍色的。身高和臉都沒看清。你放心好了,雖然我年紀大了可是視力還行,顏色肯定不會弄錯。另外我可不是色盲,相信我好了。
-------------------------------------------------------------------------
隨後,警方又抓到了3個嫌疑人。
嫌疑人D:中學老師,身著紅色鞋子,身高165,走路有點駝背。據本人稱案發時還在學校,但是沒有證據。
嫌疑人E:社會青年,身著黃色鞋子,身高185,以前是打籃球的,所以動作比較敏捷。
嫌疑人F:年輕的律師,身著綠色鞋子,身高155,被警方發現時還戴著頭盔,不過據本人稱是為了騎摩托的安全需要,而且警方也確實發現了摩托車。
真是傷腦筋啊。我在證人A所呆的商店前轉了又轉,還是一無所獲。3人的鞋子顏色都與證人C的口供不搭,不會是證言錯了吧...不過巧的是,B的店居然就在A逛的商場對面。而且A的證詞...難道說殺人犯是鬼嗎!不可能的吧...而且,3人的證詞都不一樣,這真的是一個人嗎?我坐在路邊高起的地方,不禁打了個寒顫。真是遇到了麻煩的事呢。【注意:C是個老人】
善於利用推理來偵破形形色色的案件的羅波,平日對事物觀察入微,對種種自然現象都了解得一清二楚。憑著這日積月累的真本事,他揭穿了許多假話,撕下了一張又一張假面具,及時扭正了辦案方向。一次在法庭上,有位原告方面的證人出庭作證說:「那間房子的光線是極其暗淡的。我進入房間時,一眼就看見地上躺著一具屍體。屍體旁邊流著許多殷紅的鮮血,令人慘不忍睹,毛骨悚然。」羅波佯笑地問:「先生,你能肯定你看得一清二楚嗎?」那人面對羅波,拍著胸脯回答道:「完全肯定!而且我還清楚地看見死者上身穿的是一件紅色襯衣!」羅波冷聲一笑,轉身對旁聽室上的群眾說:「我現在鄭重告訴諸位女士諸位先生,這個證人作的是偽證,證詞完全不可信!」證人真的在撒謊嗎?
最近,這座城市出現了一種非法的新興職業,人稱「職業說謊者」,專門替偷情的丈夫(或妻子)以及犯罪分子製造虛假的不在場證明。A警官接手了一樁珍貴文物失竊案,受害者的祖傳古董被盜走的時間推定在上周六的上午,警方把嫌疑最大的張三傳喚到了警局,但張三卻聲稱自己上周六上午一直在陪女朋友玩,有四個證人可以提供不在場證明。於是A警官就向張三所說的四名證人出示了張三及其女友最近拍的大頭照,對這四名證人分別進行了詢問。證人甲:「我是出租我家四樓給照片上這倆人住的房東。上周六我一直在家打掃衛生,沒出過門。他們倆於上周六上午八點半左右離開我家,下午兩點半左右返回。」證人乙:「我是一名實習交警,上周六上午我一直在某某路執勤。上周六上午八點四十分我看到照片上這男的騎摩托車載著這女的路過,我見這男的沒戴頭盔,就把他倆攔下罰了款。至於他們下午一點有沒有再次路過我的執勤路段,我沒注意看。」證人丙:「我是張三的朋友,半個月前剛剛辭了在廣州的工作回來。上周六上午九點張三帶著他對象來我家敘舊,我跟他們聊了一會,看了最近挺火的那個《厲鬼將映》的DVD。張三說他中午想請我在淮海街新開的那家小肥羊搓一頓,我同意了,我們下午兩點分的手。」證人丁:「我是淮海街小肥羊餐廳的服務員,照片上這倆人確實是在上周六下午一點進我們餐廳吃的飯,跟他們一起的還有一個男的。他們三人是在下午兩點結賬離開的。這三個人中途都沒有離開過餐廳......等等,不對,照片上這男的有離開過五分鐘。菜還沒上的時候,那個女的說她想吃酸的,那男的就去附近的便利店買了兩包酸梅。」聽完四名證人的敘述,A警官對其中一個證人說道:「我是該說你缺乏常識呢,還是該說和張三一起去小肥羊吃飯的男人並不是你,你其實只見過張三和他女朋友的大頭照呢?或許,你其實是一個蹩腳的「職業說謊者」?」——————————A警官說的這個證人是哪一位?
新浪微博 70,000+
移動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