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住在兩棟向靠的公寓里。A很恨B,一直想殺掉他。一天晚上,A的弟弟,C,來做客。當時A跟他談了一下后,在8點30分以上廁所的理由出去,過了10來分鐘才回。
又談到8點55分后,C突然看到,在對面B住的公寓里,在B的陽台中,只見B滿身是血!!他睜大眼睛,之間旁邊有兩個黑影在徘徊。「不好,A,」他叫道。兩個人馬上往那邊沖。那兩個殺手好像感覺到了危險,也開始跑。
之後A和C沒追到那兩個兇手。當警察到了后,他們在B的屍體上找到了A的指紋。可是當時C和現場好幾十個人都說他們看到了兇手的身影。這就怪了。
偵探卡洛斯。科萊特想了想,問現場警察道:「兩人的公寓各自幾樓?」「都是10樓.」「他們之間隔多遠?」「不超過10分鐘?」「死時呢?」「大概在8點25到9點。」「A有殺人的槍嗎?」「A是一個獵手,家裡有很多獵槍。」卡洛斯又考慮了一下,之後拍掌笑道:「我知道A如何殺B的了! 」
請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