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y,Viol,假期又泡湯了,E區有案子發生了,咱們走吧。」Blues不情願的說到。「沒辦法,走了。」Gray和Viol加上Blues三人因為一起偵破了xsuper夫人謀殺案而成為了工作夥伴。
現場的警官介紹情況:死者方楚,25歲,X市人,大學畢業后留在本市工作,在一證券公司管理財務工作,直至兩個月前因為涉嫌假帳而被公司起訴,一個星期後面臨開庭。在死者租的公寓房間中,死者握著手槍,頭部中彈而死,倒在床上,在桌子上有一張列印出的遺書,在紙的底部有死者的親筆簽名,上面寫的主要內容是自己財欲熏心,做了錯誤的事情,只有以死謝罪,在死者的腳邊還有一些散亂的文件,是一些以前的文件,底部也有些簽名,不過好像是新簽上去的。經法醫的檢查,確定死亡時間是在昨天晚上7:00-8:00之間。屍體是房主在今晨發現的,據房主余英所說,她昨天和男朋友一起去看電影,十點鐘才回到家中,覺得並無異常,死者房間的燈是關著的,就以為他在睡覺,所以她看了一會電視,也去睡了。今天早上,像平常一樣叫他起床吃飯,卻發現他一動不動的躺在床上,頭上有一個彈孔,所以她立刻報警了。
Viol因為有嚴重的恐血症,便去調查和方楚有來往的人的資料去了,Blues和Gray則留在了現場。「看上去像自殺,」Blues說。Gray說道:「仔細檢查一下現場吧。」現場似乎並無特別之處,很乾凈的房間,椅子也都在原位,在屍體放置的床上也是一樣,很平整,並沒有搏鬥過的痕迹。Blues對Gray說:「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是覺得少了些什麼東西。」這時候,Viol回來了,「有了一些資料了。」「在昨晚7:00-8:00之間,周圍的鄰居並沒有發現有什麼異常現象,也沒注意是否有人出入余家。在屍體的西服口袋裡發現了一個記事簿,記錄了昨天和今天要做的事情,還有幾個電話號碼。『5日5:00,ere餐廳,何嫻瑒,文件。6日打電話,李亞春,文件轉交。13978653423』何嫻瑒和李亞春都是方楚在職時與他有過合作關係的生意人。經過我的調查,還發現一件事情,那就是房主余小姐是死者的大學同學,而且和他有過一段時間的戀人關係,后不知道因何原因而分手,但仍是朋友關係,所以余小姐在方楚落魄的時候租房給他,還是這麼市中心的位置。」
余英的證詞:昨天我一直在工作,中午也沒有來得及回家,下班后鐵君就直接來接我了,然後我們就一起去看電影了,直到十點鐘才回家。最近方楚的心情不大好,總是悶悶不樂的,可是我想不到他竟然會選擇死。可是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那就是這個電影票不是我們買的,而是前兩天信箱里有一封奇怪的信,裝了兩張電影票,我想別浪費了,就約了鐵君去看。
余英男友楊鐵君的證詞:在余英下班后我就去接她了,然後一起去看電影,電影的名字叫「天才瑞普利」,是一部很怪異的懸疑片。
何嫻瑒的證詞:昨天下午5:00左右我是和方楚見過面,那是因為他的離職使我和他們的合作出了一些問題,我找他做一些文件的轉交工作和證明。那之後大約六點鐘左右我們便分手了,他去哪裡我就不知道了。隨後我便開車去了C城,到達的時候見了幾個朋友,直到今天早上十點才回來的。
李亞春的證詞:我開車從C城辦完公事回來,已經是晚上九點了,然後回家就和妻子在一起,我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和方楚的公司有一次合作,是方楚負責的,今天他要找我的話,大概是為了那些合作的文件交接事情吧。
李亞春妻子肖卿的證詞:昨天亞春在C城有公事,他早就說過的,所以他晚上回來的挺晚的,我們就一直在一起。
「這麼說他們都沒有殺人的可能,因為開車從本市到C城最少要用一個半小時,而且C城方面已經找到了他們在C城的朋友證實了他們的證詞,何嫻瑒的朋友是在八點左右見到她的。看來真的是自殺了。」「不要這麼絕對,Viol,好像還有一些問題。」「Blues說的對,我們再看一看,有沒有什麼線索落下的?」「Viol,把資料給我看看。」Blues從Viol手中接過了資料。「噢,原來如此!快和我去確認一樣東西。」「怎麼,你想到什麼了嗎?」
你想到了嗎?是謀殺還是自殺?如果謀殺的話,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