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男,48岁,1995年3月被任命为XX海关关长。陈某上任后不久,经朱某(陈某下属)牵线,认识了某石油制品公司总经理方某。为了少交税款,方某通过朱某多次宴请和送礼物给陈某。陈某共接受方某财物15万元,人民币万余元,美元1万元。朱某收方某财物2万余元,人民币2万余元。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间,陈某明知方某公司不符合条件,仍违反海关法规,越权操作,先后给方某公司核发38本。方某所在公司持这38本手册,多次从海关将本应以一般贸易应税进口的20余万吨蜡油基础油假扮成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货物进口,导致该公司偷逃税8238万元。对陈某朱某方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由于选项太长,方某只有一个罪行,但是解析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