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系列】
某毒品案件中的重要證人小張因在訴訟中作證而導致其人身安全面臨危險,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採取的保護措施不包括( )。
A、免於其出庭作證
B、不公開其真實姓名
C、禁止特定人員與其接觸
D、對其住宅採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甲在賭場參加賭博,乙輸給甲5000元,併當場支付給甲,甲是屬於不當得利嗎?
二十周歲的周某,醉酒後毆打他人致人重傷,他會負刑事責任嗎?
小明:「爸,小學在催繳生活費了。」
小明爸爸:「我與你媽離婚了,你是跟你媽過的,找她要去。」
小明爸爸的做法合法嗎?
老張是某市公安局局長,其妻子是該局財政科科員,老張和妻子需要迴避嗎?
6歲的小明一個人跑到商店買玩具,店主賣了100元玩具給他,店主的行為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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