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系列】
乙借給朋友甲人民幣20萬元用於買房,有借條為證。乙要購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錢。此時乙才發現,甲不僅被工作單位開除,沒有了正常的收入,而且舉了不少外債。為了躲避
債權人的討債,甲乾脆將購買的房子過戶到了其姐姐的名下。當乙向甲討要自己的20萬元時,甲承認這筆債務,但聲稱無能力償還。
乙能怎麼辦?
A、向甲的家人追債
B、向法院起訴甲
C、扣留甲,讓他的家人拿錢贖人
D、直接佔有甲的房子里來抵債
甲在賭場參加賭博,乙輸給甲5000元,併當場支付給甲,甲是屬於不當得利嗎?
二十周歲的周某,醉酒後毆打他人致人重傷,他會負刑事責任嗎?
小明:「爸,小學在催繳生活費了。」
小明爸爸:「我與你媽離婚了,你是跟你媽過的,找她要去。」
小明爸爸的做法合法嗎?
老張是某市公安局局長,其妻子是該局財政科科員,老張和妻子需要迴避嗎?
老王是某個空調廠的廠長,市工商局前來抽樣檢驗產品,並向老王要求繳納檢驗費用,工商局的做法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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