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到二丁街的時候,洪叔正在在街頭的香樟樹下徘徊。夏天的太陽奇毒無比,沒走幾步路就汗流浹背。
「找我過來有什麼事?」我用手擦了擦臉上的汗。
「遇到麻煩了,找你過來幫忙。」他皺著眉頭。
「什麼案子?」我接過他手中的檔案資料,開始翻閱起來。
「看到前面的集裝箱板房了沒?」洪叔指著東北方一排白色移動房,「早上的時候我們接到報案,房間里發現了一具女屍。」他一邊說,一邊帶我前往事發地,「死者出事的地點是密室。死因是頭頂部的鈍器傷。法醫在死者血液中檢出大量酒精,生前應該喝過酒。」
我走到板房的門口,往裡探去,板房的走廊里只有一排焊在地板上供人休息的座椅,幾張報紙。走廊地面上林林總總的塑料袋、碎報紙堆在一起。走廊中部的地板上散落著大量的玻璃渣。
「這玻璃是我們警察打的,當時所有門窗都被鎖了。我們沒辦法只能打破這邊的窗戶進房間。」洪叔帶我走到板房走廊盡頭,「屍體當時就在那個牆角。是這個街道的片警發現的。」
我問:「報案人怎麼說的?」
洪叔說:「他說他早上6點30過來巡街,當時發現這板房的座椅都被搬了出來,感覺很奇怪,就仔細地檢查了這排板房。後來他在板房走廊最東頭髮現了屍體,就立馬報警了。」
「報案的這段時間他從沒離開過案發現場?」
「不是,報完案后他就到街道口等警察了。」
「這所有的鎖都是從裡面反鎖的?」我走到板房的門口。
「不是,其中有一個門是從外面用掛鎖鎖起來的。我們找了保安,保安說,這鎖被人換過,他們用備用鑰匙無法打開。」洪叔一邊解釋,一邊跟著我一起走到了板房門口前面的雜貨堆,「這裡之前是個棋牌室,前兩周剛拆。據這邊的保安說,本來這些東西都是在板房裡的。但案發當日,裡面所有的牌椅桌凳都被搬出來了。」
我打量下板房四周的環境,板房前面對著一大攤雜亂的座椅,座椅的下面散著一些撲克、牌九。這排板房大約8米長,2米高。板房的北面是一處正在施工的工地。工地的西邊停著幾輛挖掘機,南北兩邊各停著一輛吊車。出事的街道非常偏僻,附近沒有什麼居民,四周也沒任何攝像頭。
「死者的社會關係調查過了么?」我問。
「死者名叫張海霞,是附近紡織廠的工人。死者向來為人善和,很少與人結怨。不過。據我們了解死者和前面工地上的一個叫洪全的工人糾纏不清,有曖昧關係。其次,死者的丈夫一個月前,剛給她買了50萬的保險,受保人就是他自己。目前看來這兩個人的作案嫌疑是最大的。」
「作案時間呢?兩人都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么?」
「法醫推定死亡時間是前一天晚上10點到凌晨12點。」洪叔說,「洪全說他當時正在工作,他的工友可以為他證明。死者老公竇楓說,11點之前他都在家看電視,11出門開車去找他妻子了。小區保安可以為作證,11點的時候有見到他開車出門。」
「也就是說,他的丈夫是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咯。」
「對!」洪叔肯定道。
「走,帶我見見這兩個人。」我對洪叔說。
中午12點,審訊室內。
一名男子西裝筆挺,梳著油光小背頭,挺著微微隆啤酒肚的男人坐在我的面前。他不停地套弄著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看上去有些緊張。
「竇先生,是吧?」我盯著他的雙眼。
「嗯。」他躲過我的眼神。
我將倒好的水推到他的面前,他局促地端起水,咕嘟咕嘟大口喝起來。
我問:「昨晚10點到12點,你在哪兒?」
他雙手握著杯子,咽了一口水,接著說,「昨天晚上8點左右,我和海霞吵了一架,她就生氣出門了。之後我就一直在家看電視,可是海霞一直沒回來,打她手機也沒人接聽。我很擔心她。11點的時候,我就開車去找她了。」
「你看的啥節目?」
「電視劇,《都市夜歸人》。」
「昨晚電視劇講的啥劇情?」
「那個男主角被車撞了,妻子和小三去醫院看他。」
「11點之後你去了哪兒?」
「我就到處去找海霞,找了很多地方都不見她。」
「中間有碰到過什麼人?」
「11點15的時候,在永安路上因為闖紅燈被交警扣下了。」
「罰單還在嗎?」
「在的。」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處罰單。
從永安路前往出事的二丁街開車至少需要20分鐘,如此看來他還是有作案時間的。
「那12點之後呢?」
「那天我就一直在找她,一個地方接著一個地方找,去了很多地方,我們約會的地方,我們求婚的地方,她的娘家,我都找了,都不見她。我當時也打了很多電話給我們的朋友,可沒有一個人見過她。」他突然雙手抱著頭,胳膊頂在桌面上,帶著些哭腔,腦袋搖搖晃晃,「早知道就不跟她吵架了,也不致於發生這樣的事情。」
「你是什麼時候回家的,那天。」
「早上3點多吧,我心想說不定她已經回家了。就立馬開車回家看看。可是,門還是鎖著的,家裡沒人。」他的情緒略微平靜了些。
11點的時候,我將竇楓的審訊材料交給洪叔,「找個空派人核對下他的不在場證明。」
下午2點的時候,審訊室內來了另一個陌生人。一個身材健碩,衣著破舊的男人。他泛黃的襯衫上破著幾個洞,肌肉的輪廓若隱若現。
我說:「你就是洪全吧?」
他坦然地看著我:「對。」
「昨晚10點到12點,你在幹什麼?」
「我在加班,當時頭兒說要將地上所有的集裝箱吊到對面的樓頂上。」
「有人能證明么?」
「我工友啊。他和我一起開弔車的。」
「你們開的一倆吊車?」
「不是。他開的北邊那輛,我開的南邊那輛。」
「你們加班加到幾點?」
「晚上11點45左右,我跟他一起回的宿舍。」
「張海霞昨晚10點35分打了最後一個電話,這個電話是打給你的。她都和你說啥了?」
「沒和我說啥,就說他老公對她不好,和我發了幾句牢騷。」
「那她沒和你說她要去哪兒?」
「沒說,她當時好像喝醉了,說話斷斷續續的。她說想來找我。但是我晚上要加班,我就沒同意。我擔心她安全,所以就讓她趕緊回家或者去找她好姐妹去。」
晚上6點的時候,洪叔給出答覆,小區保安可以為竇楓的出入作證,永安路的交警也證實當天晚上11點一刻給他開過一張罰單。洪全的工友可以證實案發時間點,洪全正在和他一起加班工作。
19點40的時候,一個紅衣女子來到警局,他的面容倦乏而不安,兩行淚痕清晰可見。
晚上8點,審訊室內。
「警官,我叫翠榮,和海霞是好姐妹!我有線索要彙報!」那女子說。
我問:「什麼線索?」
她說:「當天晚上9點的時候,海霞過來向我哭訴,說他老公對她家庭暴力,她感覺這日子實在沒意思,想離婚。」
我問:「她當晚有什麼異常的舉動么?」
她說:「她心情非常差,感覺對生活非常絕望,好像有輕生的念頭。她在我那兒喝了很多酒,整整一大瓶紅酒都被她喝了!」
我問:「那她是什麼時候從你那兒離開的?」
她說:「大概10點半左右吧,我從衛生間里出來,當時她正在打電話。她打完電話就說有事要走!我問她什麼事,她邪魅地說了句,她桃花來了,晚上要夜不歸宿!按理說,她當時喝多了,我不該讓她出門的。可是她都這樣說了,你說我能怎麼辦。」她無奈地看著我,接著說道:「出門的時候,我對她說,我送你過去吧,她說不用,自己打車過去。凌晨2點的時候,竇楓打電話問我她來沒來過我這兒,那時候我覺得這是他自找的,要不是他打老婆,也不至於鬧到這種地步!所以我就和她說沒見過!」
我問:「從你那兒到二丁街要多久?」
她說:「我住在丹鳳街,到二丁街開車要40分鐘吧。」
「好的。非常感謝你對我們警方的支持!」我起身給她送別。
「警官。海霞她死得非常冤,你們一定要抓到那個可恨的兇手。」她殷切地說。
翌日凌晨,我和洪叔再次來到二丁街的板房前,滾燙的陽光在香樟樹下撒下一片斑駁的陰影。
洪叔說:「解不開密室的秘密,我們就不能將兇手繩之以法!」。
我說:「謎底已經解開了。」
------------------------正文完-------------------------------
兇手到底是誰?望各位偵探根據材料中提示線索,幫偵探狄格找到真兇,並還原事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