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板材的批發公司向某裝修公司發出最新的價目表,希望雙方可以合作。裝修公司對錶上的每張51元的細木工板非常感興趣,願以每張49元的價格承購。板材公司第二天回電話稱每張49元利潤空間很小,他們要商量后再做回復。不到一個星期,裝修公司接到板材批發公司的承諾書,承諾書中板材批發公司稱,他們經過商量后認為,現在市場細木工板走俏,他們以每張52元的價格發貨,現在都存在貨源緊缺,決定不接受裝修公司的價格。裝修公司怎麼辦?
某建築材料公司經營各種建築裝飾材料,包工隊隊長汪某是其老客戶,在汪某的介紹下,某裝修公司從建築材料公司賒購了一批價值5萬餘元的裝飾材料。出於對汪某的信任,雙方在合同中沒有寫保證條款,只是讓汪某作為保證人在合同上籤了字。合同到了約定的還款期限,可是裝修公司由於經營不善,無力償還貸款。於是,建築材料公司要求汪某承擔保證責任,償還裝修公司所欠貨款。汪某以合同中沒有保證條款,保證責任不明確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雖然合同沒有保證條款,但是汪某作為保證人簽了字,他不應承擔保證責任嗎?
某裝修公司為某賓館裝修,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約定了初步竣工時間。對於裝修材料雙方約定得相對簡單,只要求買多少材料報多少,價款按行情計算。在施工的過程中,因賓館改變設計方案延遲了竣工時間。在結算工程款時,賓館經理提出變更工程量是裝修公司與設計人溝通不到位造成的,後來的工程款和材料費不予支付。賓館經理的說法正確嗎?
某食品公司與某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合同約定裝修公司承包食品公司辦公樓內部裝修工程,施工期限2個月,裝修款20萬元,食品公司支付5萬元定金,餘款待驗收合格后結清。合同簽訂后,食品公司如約支付了定金,裝修公司也如約開始施工。裝修公司看到食品公司不斷將公司的空調、電腦等值錢物品往外運,還聽說食品公司要破產,於是,立即停止施工,並轉移到另一工地。食品公司負責人稱公司只是將這些東西轉賣了,好安裝新買的空調、電腦,裝修公司所說純屬謠傳。裝修公司應該繼續開工嗎?
我:「終於搬新家了,那個老房子我再也不想呆了。」你:「這新房子好吧,木地板,白粉牆。」我:「呀!這牆上什麼東西啊?」你:「長草了?不會吧。」我:「我現在得打電話給裝修公司,叫他們來看看。」
請問發生了什麼?
某裝修公司與某商場簽訂裝修合同,因為商場結構複雜,裝修公司表示可能會帶來一些財產的損害。在簽訂合同時,裝修公司在附則上表明「裝修帶來財產損害概不負責」。合同簽訂后商場經理越想越覺得不對勁,認為如果裝修公司故意損害財產也不負責嗎?於是主張該條款無效。請問,該條款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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