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2016年12月14日午后2点15分,晴天。一名女子向警方求助热线报案说,他的婴孩在家失踪了;他也发现家里有被潜入的迹象并怀疑潜入者抱走了她的婴孩。警方通知附近的巡警到案发地点了解情况和封锁现场,并且立刻派支援队搜集线索。事故发生在一个环境复杂的贫民区;这头的居民可以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也可能是作奸犯科的罪犯。受害者是婴孩,蓝捷仪,出世只有六个月;母亲蓝依婷,21岁,也就是报案者。在这双层楼的老房子,警方发现楼下厨房窗口的钢纱(功能是防昆从进入)被割开,玻璃被由外往内打破,窗户下的水泥地及窗户上也发现泥迹;厨房地上可以清楚地看见潜入者留下的零散的鞋印。在从厨房通往楼梯的走廊、上一楼的楼梯、婴孩的专用房间都有发现相同但是残缺的鞋印,除外屋子其他部分再也没有发现鞋印了。潜入者没有拿走现金或任何贵重物品,很明显婴孩是他唯一的目标。现场留下唯一的线索只有潜入者的鞋印,在后门锁把和厨房窗户上采集到的指纹经过对照后只有蓝依婷的指纹,没有发现其他任何不明陌生的指纹。警方在蓝依婷住家进行地毯式搜查,确定屋子每一寸都被检查,不放过任何的证据;可惜再也没有任何进一步的发现。警方有理由相信潜入者的意图是有计划性,并且跟踪蓝依婷和蓝捷仪一段日子后,等待时机成熟后才下手。警方要求蓝依婷交待事发当日所有的细节和可疑人物。身体娇小的蓝依婷看起来十分可怜,情绪稳定下来后哽咽的道出口供如下:
“昨天我父母开始出国度假,到H国旅游一个星期;捷仪的保姆上个星期已经通知我,说今天他有私事要处理所以不能照顾捷仪,我只好今天拿假在家看孩子,让自己放松一天。早上7点半左右我被捷仪的哭声吵醒的,喂过奶后我继续躺在床上养神直到早上9点。醒过来后洗刷、准备出门去K街的超市购物。我9点半出门,门口没看见什么可疑人物,只见到对面的陈太太。10点半左右我到达超市停车场时捷仪又饿哭了,我只好在车上泡奶把他给喂饱;喂奶期间,停车场的保安过来一看究竟后又走开了。10点45分左右,我连同婴儿推车一同把捷仪推进超市购物,捷仪在婴儿推车里睡得很甜很稳。大约11点20分左右我就付钱离开超市了,没有发现被跟踪或看见任何可疑人物。我答应妈妈在他去旅游期间会不时帮他浇花,所以我才到与父母家靠近的K街超市。我11点30分到达父母家后,逗留至12点10分才离开。我大约1点回到家,把捷仪安顿好在楼上的婴儿房后,就下楼下从车上搬所购得的日常用品,接着就整理院子。大约2点10分我上楼看捷仪的时候,发现他不见了。我惊慌下到处寻找捷仪的当时发现厨房的窗被打破,我立刻寻求警方。”
警方从邻居陈太太口中确定,蓝依婷的确是早上9点半出门,中午1点左右回家;陈太太还看见他把孩子抱进屋子里后才出来忙其他的。大约2点10分左右,蓝依婷慌张的走向他,哭诉说他的孩子不见了。陈太太今早在社区看见一辆车不断在附近徘徊,以防万一还把车牌记下来。超市的保安也目击蓝依婷在10点半左右在车上喂奶,保安没有发现可疑人物。超市的收银员对蓝依婷很有印象。收银员本身很喜欢小孩,蓝依婷付钱的时候他多注意了蓝捷仪几次。蓝捷仪安静地在婴儿推车上睡觉,只是脸色不怎么好;收银员还嘱咐蓝依婷带孩子去检查,蓝依婷回答说孩子的胃口很好没有生病,是收银员多心了。蓝依婷父母家的邻居看见蓝依婷的车大约12点中午之后离开,没注意到他什么时候进去父母家。
鉴定组在现场采集了几个完整的鞋印,对比下确定鞋子尺码是8号,而根据鞋底纹路也确认是一双M牌子运动鞋,一双极度普遍在街上随处都可以买到的运动鞋。鉴定组分析鞋印后发现,这双鞋刚买一段不长的时间,因为鞋纹耗损的程度很小。脚趾直到脚心的部分的鞋印特别清晰,脚跟的部分的印迹相对下比较浅。鉴定组根据现场步伐的跨步距离以及鞋子尺寸,推断潜入者身高大约1.59米。警方根据所提供的线索,锁定三名嫌疑犯并在当天带回警局盘问。
第一位嫌疑犯:夏菲,男,34岁,建筑散工,拥有3次入室盗窃的前科。身高1.64米,穿8号尺码的鞋子,体型属于肌肉发达。夏菲当时没有不在场证明。根据夏菲的口供,他今天早上起床头痛欲裂,只好请假在家休息。10点半左右夏菲到街口的茶餐厅吃早餐,大约11点半回到家休息。夏菲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也许是头痛药的副作用,他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直到下午4点。警方晚上8点45分来敲门然后把他带回警局。夏菲说他毫无头绪为什么警方押他回警局。警方在夏菲的家没有发现任何关于蓝捷仪的线索,更没有鞋底纹吻合的运动鞋。警方在夏菲家找到的鞋子,几乎每一双都是老旧的,每一双鞋底都是磨损至不能清楚的看见花纹。夏菲的家和蓝依婷的家在同一排,只相隔六间房子。
第二位嫌疑犯:林玉冰,女,26岁,家庭主妇。根据目击者陈太太记下来的车牌号码,车辆拥有人是林玉冰的丈夫。林玉冰在2016年5月失去3个月大的孩子,死因是肾脏急性感染。2016年9月被精神科医生判断患上中度精神病,需要定时吃药和进行心理辅导。林玉冰在当晚8点晚上在他家门口被逮捕时受到惊吓,情绪极度不稳定。送院评估后根据医生的判断,林玉冰不适合进行盘问。林玉冰的丈夫为了要让他的妻子洗脱嫌疑,极力配合调查。警方在林玉冰的家发现他平时穿的鞋子尺码有点奇怪,有的是7号半,有的是8号;林玉冰丈夫的解释是林玉冰脚的尺寸几乎7号半至8号之间。林玉冰拥有多双M牌子的运动鞋,都是8号;全都被警方带回去和案发现场留下的鞋印作比较,结果全部不吻合。林玉冰身高1.67米,身型高瘦。林玉冰住家距离蓝依婷住家700米,属于另外一个住宅区。
第三位嫌疑犯:童鑫凯。男,29岁,无业。童鑫凯拥有3次拐带儿童、4次藏毒、1次擅闯民宅以及7次的街头偷窃的前科。童鑫凯身高1.61米,身型瘦小,穿8号鞋子。2016年5月出狱后和女友合租一间房子,与蓝依婷家只相隔2间房子。童鑫凯没有不在场证明,他告诉警察13日晚上至14日的凌晨,他在朋友家开舞会。当晚他被灌醉了,也吸食了一些毒品,怎么回家都没印象了;他只记得下午2点左右醒过来喝水后继续昏睡。警察在14日下午6点55分逮捕他的时候,他还在屋里睡觉,童鑫凯否认入屋拐带蓝捷仪。警方在童鑫凯家带走多双鞋子,其中两双是M牌子的运动鞋。鉴定组发现,童鑫凯的鞋子几乎每一双脚趾和脚跟的部分磨损特别厉害,而这两双M牌子的运动鞋与现场的鞋印不吻合。
警方也要求蓝依婷回警局做笔录。为了找到潜在的嫌疑犯,警方进一步了解蓝依婷的生活细节以及背景。蓝依婷是一名单亲妈妈,他不肯透露孩子的父亲是谁。蓝依婷要保住这个孩子不惜与家人闹翻,双方的关系在孩子出世后才开始缓和下来。由于闹翻后家里切断蓝依婷生活上的资金援助,为了支撑这个家庭和宝宝未来的开销蓝依婷不惜在怀孕期间打两份工。白天在理发店当洗头妹,晚上在便利店当收银员。现在住的家其实是小学同学父母的房子,他们移民到外国后就交给蓝依婷打理。蓝依婷在工作上没有与人结怨,也没有激怒任何人。警方也在蓝依婷工作的理发店和便利店进行调查。便利店的经理很满意蓝依婷的工作表现,他说蓝依婷举止有礼,没有得罪客人。理发店老板也满意蓝依婷的工作表现,也表示他没得罪任何客户;然而理发店其中一位同事说蓝依婷是狐狸精托世,挺着肚子不但勾引他的男友,还有客人送玫瑰花到店里。
蓝捷仪被拐案受到大众极大的关注,媒体几乎每天都报道相关的新闻。2016年12月19日早上9点,蓝依婷在父母的陪同下向包围他住家的媒体们作了一次简单的发布会。“今天是捷仪失踪第五天,我恳求拐走捷仪的那位先生,或者女士,求求你把孩子还给我。我的孩子只有六个月大而以,我需要他,他更需要我。不管你开什么条件,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会答应,我只要孩子回到身边。”语毕,蓝依婷哭不噤声。警方还没锁定嫌疑犯之余,夏菲、林玉冰和童鑫凯因为证据不足下在扣留满24小时后被释放。媒体的言论让警方压力空前的巨大。
2016年12月24日晚上11点43分圣诞节前夕,一个细雨的晚上。一名流浪拾荒者在Y街后巷一个大型垃圾桶发现一个可疑的垃圾包。在好奇心驱使下流浪汉把包裹打开一看究竟,里面竟然是一具尸体,一具婴孩的尸体。流浪汉立刻跑到街上寻求巡警的帮助,而巡警确认后也立刻寻求支援并封锁现场。这名发现尸体的流浪汉,黄国诚,56岁。根据他的口供,当晚圣诞节前夕走在街上的人特别多,所以黄国诚在巷子的街口向路过的行人讨乞。大概9点正至9点20分之间,他不经意的在远处目击一个身体瘦小,大约身高1.6米左右的人把一袋垃圾丢在发现尸体的大型垃圾桶内。街灯的光线不足,巷子里的情况异常的昏暗,除了这两点以外黄国诚不能够更进一步提供有用的线索。黄国诚没有手表,他能够大概估计时间是因为Y国的足球联赛焦点战A对B是在当晚9点30分开踢;而开踢的那一刻坐在对面酒吧的球迷发出很大的欢呼声。被发现的尸体立刻被送去做尸检以便能确定死者的身份。警察也进行大规模的搜索行动,当班的警力被分成几个小队要求在方圆500公尺的垃圾桶寻找相关的物证。最终,警方在距离弃尸地点300公尺的其中一个垃圾桶找到一双M牌子的运动鞋。警方也决定封锁新闻,不让凶徒得到任何的消息。
警方立刻分别逮捕夏菲、林玉冰和童鑫凯,要他们交待当晚的行踪。
夏菲:“我当晚在建筑工地加班至9点后就回家了,大约9点45分到家。之后就在家休息,直到10点10分左右警察把我带回警局。”警方发现夏菲的工作地点和弃尸地点相隔只有50米。
林玉冰丈夫:“林玉冰8点半拿了我车的钥匙,自己独自驾车跑了,我尝试到处找但找不着他。”。10点20分,林玉冰自己驾车回家。当晚警方第二次逮捕林玉冰时,他在丈夫的陪同下去警察局。
童鑫凯:“我7点晚上到朋友处开舞会,8点半左右我和一个刚认识的女生到Y街的时钟酒店来个一夜情。我9点左右到楼下的便利店买安全套,这就是收据。”
警方也通知蓝依婷到医院进行认尸,以确定死者身份。蓝依婷看见尸体后整个人都崩溃了。警方希望蓝依婷可以交待当晚的行踪,然而蓝依婷父亲很愤怒的冲向警察,严厉责骂警方毫无人性。找不到凶手却愿望他的女儿。蓝依婷安抚父亲的愤怒后,以怨恨的语气交待:“今晚我会在父母家度过平安夜,在那之前我到Y街的便利店向经理辞职。我在9点10分到达便利店,逗留5分钟。希望警方能够尽早抓到杀我孩子的凶手而不是浪费警力。”警方之后翻看便利店的闭路电视记录,确定童鑫凯和蓝依婷在所交待的时间的确在便利店。夏菲的工头和工地守卫确认他离开的时间是8点55分。只有林玉冰不知道当时的行踪。
蓝捷仪尸检报告如下:“死亡时间推断是2016年12月14日中午12点至晚上12点。死者死后被冷冻,但是尸体被移动两次;第一次被冷冻的时候脸部朝下,之后被移动然后再冷冻置放背部朝下。死者死亡原因是被掐至窒息而亡,在死者的颈项可以很清楚的看见手指印的掐痕瘀青;此外死者并没有任何的外伤。尸体内部腐坏比外部快,在死者的胃部找不到未消化的牛奶。”
警方也检验了包裹尸体的塑料袋,塑料袋总共有五层。发现第三层和第四层的塑料袋有累积的水珠。第一层与第二层、第二层与第三层、第四层与第五层之间的水分都是相对的少。所发现的M牌子运动鞋,经过对照之后和在蓝依婷家采集的鞋印是吻合的,尺码是8号。
到底谁是凶手?
补充1:林玉冰第二次被逮捕出现错误,已被纠正。
补充2:尸检报告被误解。死者死后被冷冻,脸部朝下;之后被移动到新的冷藏设备,背部朝下;过了一段时间再被弃尸于垃圾桶。尸体皮下累计的血和液体,是完全可以部分掌握尸体的姿势。
破案线索1:警方把蓝捷仪的尸检报告向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法医求助,这位法医根据“尸体内部腐坏比外部快”这段尸检的发现道出他的经验:“也许尸体在冷冻前已经开始腐坏,而根据那天的气温,相信是死后6~8小时才藏进冷冻设备。”
破案线索2:警方再次向目击者陈太太录口供,陈太太看见蓝依婷回来的时候手上包着的是襁褓,他并没有看见襁褓里面的蓝捷仪。陈太太是觉得襁褓里面有蓝捷仪而说出:“把孩子抱进屋子里后才出来忙其他”这样的口供。
破案线索3:(没人排出嫌疑犯,这个送的。)鉴定组根据从童鑫凯的鞋底磨痕发现,童鑫凯有高弓足的足疾。现场留下的鞋印痕迹不是高弓足足疾者可以留下来的。
破案线索4:弃尸地点附近垃圾桶找到的M牌子运动鞋被正式与现场鞋印吻合后,警方尝试采取鞋子里头的汗水所含有的表皮细胞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对比。核对结果与三名嫌疑犯不吻合,与蓝依婷吻合。蓝依婷成为唯一的嫌疑犯。
破案线索5:林玉冰的心里专科医生确认他患上的精神病是創傷後心理壓力緊張症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