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在一场关于"人工流产是否合理"的辩论中正反方辩手的发言:
正方:反方辩友反对人工流产最基本的根据是珍视人的生命。人的生命自然要珍视,但是反方辩友显然不会反对,有时为了人类更高的整体性长远性利益,不得不牺牲部分人的生命,例如在正义战争中我们见到的那样。让我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完全可以把法定的汽车时速限制为不超过自行车,这样汽车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率不是几乎可以下降到0吗?这说明, 有时确实需要以生命的数量为代价来换取生命的质量。
反方:对方辩友把人工流产和交通死亡事故作以上的类比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不可能有人会作这样的交通立法。设想一下,如果汽车行驶得和自行车一样慢,那还要汽车干什么?对方辩友,你愿意我们的社会再回到没有汽车的时代?
以下哪项最为确切地评价了反方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