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件兇殺案。一個外交官在機場被人刺殺了。接到報案,警方很快趕到案發現場。
根據現場取證調查,發現有3個人有作案的時間和條件,而這3個人當中,一個叫彼特的人被列為頭號犯罪嫌疑人。在審訊室里,探長親自對彼特進行了審訊。
探長:星期一上午8點鐘左右,你是不是在飛機場的咖啡廳里喝咖啡?
彼特:是的。
探長:當時,你真的沒有看見和你隔開一個通道,相距不過5米遠的那個人被刀刺死?
彼特:真的沒看見。那個時候,我正在讀當天的晨報。
探長:可咖啡廳的收銀員卻說,你當時顯得很匆忙。在買單的時候,你給了她一張大鈔,還沒等她找你錢時,你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彼特:我得趕飛機。
探長:你注意了時間,卻沒有注意那個人的胸口上插了一把刀子?
彼特:噢?也許當時是看到了他,但我沒有正眼仔細瞧過。
探長:你沒聽見他要幾片麵包?
彼特:我記不得了。晨報上《周末文藝》欄上刊登了一篇非常精彩的推理小說,等我讀完的時候,發現飛機馬上就要起飛了。
探長聽到這兒,突然站了起來,他讓手下立即將另外兩個嫌疑人放了。之後,他對彼特說:「說謊是要受懲罰的。你還是老實交代吧。」
聰明的你們 你們知道探長在審訊時,是從哪看出的破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