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星期日)的中午剛過,在市內一家公寓的最高層的一個房間里,發現了漂亮的金髮女郎間諜穿著睡衣被槍殺的屍體。罪犯是在對面樓頂上開槍的,但無人聽到槍聲,大概使用的是裝有消音的來複槍。在現場看,死者胸部中槍死亡。而另一發子彈卻打在掛在牆上的掛鐘上,指針正指著8點半。解剖時間檢查得出的死亡指定時間也與這個時間基本一致。可是,當第二天抓到兇手時,兇手說有但是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有幾個證人都證明他當天上午8至9點期間,在離作案現場2公裡外的一家快餐廳里吃飯。而實際上就連兇手自己也為自己當時不再作案現場的證明能夠成立而感到吃驚。(提示:案發地點在歐洲)
請推理,這是怎麼回事呢?